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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范文
单位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1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焦作市财政局启动了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20日,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各县市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只针对20xx年预算和20xx年决算公开情况,不溯及以前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
一是及时性。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工作是否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是完整性。重点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是否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级、各部门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三是详细程度。重点关注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是否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否已经按经济分类公开;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四是其他。关注是否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建立预决算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等。
单位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2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和财政厅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把财政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夯实基础,创新方式,拓展范围,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财政信息编报、考核等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二)着力加大领导力度。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20XX年以来,以党组会议、局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召开会议多次,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重点。
(三)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每年我局均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和财政厅举办的培训班。对各科室及所属单位人员进行以会代训,提高其信息公开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业务指导,提高了科室、单位编报信息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组织人员对财政类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并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随时保持更新。1-11月份,共主动公开信息1644条,主要涉及内容为:财政机构有关情况,如财政局部门领导及分工、财政局职能及内设处室职责,财政局行政执法主要依据、会计从业资格审批;财政工作计划、规划、预决算报告;财政具体业务,如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开支标准等;为群众办的实事进展情况等。
此外,及时了发布财政重点工作及动态。今年年初,将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总结及打算、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2015年财政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安排等放于门户网站首页,10月份又将调整预算情况内容上传,同时将这些文件印发相关部门、各县区财政局,目的是全市财政干部参照执行、便于我市群众及有关部门对照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化再造财政业务工作流程,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强化过程监督。全局共优化再造工作流程42个,并全部印发相关单位业务人员。二是加强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我局涉及行政许可的事项主要有两项,其一是会计从业资格认证,其二是会计师职称认证,这两项考试相关信息我局均及时在会计之星网站向全社会发布,每年与全省其他地市同步举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四次(一个季度一次);会计职称考试一次(当年11月份),今年所有考试均按计划圆满完成,考生成绩均可在网上查询。三是推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相关处理意见及时向有关单位公开。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112个,其中:党政机关69个,事业单位38个,社会团体5个,重点检查率达到11.69%。检查违纪单位户数62个,党政机关41个,事业单位18个,社会团体3个,违规金额3844.9万元。
(三)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公开情况。一是加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告及相关表格于6月份公开,汇总“三公”经费预算于7月份公开,财政决算报告及相关表格、汇总“三公”经费决算于9月份公开。市本级财政预算公开到类级科目,财政决算公开到款级科目。随同财政决算公开,将2016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也进行了公开。二是强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截止10月底,市本级75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其中:政府部门53个、党群部门22个,占全部一级预算单位的70.8%;19个部门公开了上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因今年部门决算批复较晚,近日,还有一些部门将陆续公开上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三是强化制度约束。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此,市财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公开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通知》(朔财预【2016】35号),明确了公开格式、公开时限和方式,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切实做好社会关切回应工作,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发布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在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中我们发现以下问题:
1、公开内容细化程度不够。市本级及部分县区的政府预决算未按要求公开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对下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未单独公开。
2、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面偏窄。怀仁县、应县、右玉县三个县基本上按要求公开了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市本级和山阴县公开面为70%,朔城区、平鲁区仅个别单位公开了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
3、公开格式、内容不够统一。从公开情况看,各县区之间公开的格式、内容不够统一。结合上述问题我们作出初步打算了:
一是要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按财政部要求,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对下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单独予以公开。
二是要扩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范围。按财政部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公开所有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三是按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其他预算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依法逐步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和反馈制度、备案制度、质量评估制度及“预公开”制度。按照“谁拟稿、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公开原则,明确各科室、各所属单位的责任,规范信息制作、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信息归档等流程,不断提高财政信息的质量和更新速度。加大对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力度。
四、财政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为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一)充分发挥机关政务公开平台作用。
一是坚持办事公开。局机关办公楼二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及办事指示栏。办公楼二楼大厅设有电子显示屏,既相当于宣传栏,宣传财政法规、行政审批、行风建设等内容;也相当于告示牌,及时公示、告知机关干部职工周知事项。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将机关工作和服务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二是坚持公示制度。对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和机关财务管理、干部廉洁自律及干部职工关心的重要事项,通过召开职工大会、财政内外网站、印发文件、大屏幕滚动等形式予以公开和公示。
三是坚持内部情况通报制度。局机关定期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由局主要领导通报上级党委、政府对财政工作的要求、财政阶段性重点工作及重大活动安排等情况,切实做到上情下达。充分利用《财政信息》等载体,迅速传达上级精神,及时反映工作进度,适时提出工作建议。同时,坚持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把办文程序关,对各科对外行文严格审查,尤其是上报文件,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起草。
(二)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我市财政业务具有专用的局域网、城域网和广域网,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收缴、惠农一卡通、办公自动化、预算指标管理系统等主要财政业务已经在网上陆续运行,有效地支撑和促进了全市财政业务工作的开展。加强朔州市财政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以此作为财政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主渠道。今年,我们结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了“朔州财政局信息公开”频道,开设了多个专栏,及时发布机关工作动态和财政部门最新政策法规等信息,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同时,加大管护力度,每天专人维护和发布信息,做到了每日更新,节假日从不间断。此外,指定专人通过电子邮件、留言板、在线解答等方式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做出及时的答复。
五、财政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我局按照《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由局纪检组负责财政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政务公开监督网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财政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配合新闻单位宣传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为便于群众办事及强化监督,局政务公开办设立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