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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情况的调查报告
紫阳县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情况的调查报告
按照安政协办[2007]19号文件要求,紫阳县政协会同县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到全县部分矿点中,就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
近年来,紫阳县委、县政府坚持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本县矿产资源优势,不断加强工业兴县进程,以矿山开发为主的工业经济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全县有矿产资源57种,目前开发利用的有板石、石煤、锰矿、毒重石、花岗石、石英石、石灰石、石料、页岩共9种,其中以板石、石煤、锰矿为主。全县板石储量约60亿立方米,主要有耐酸板石、黄板石、黑板石和绿板石。蓝黑板石储量最大,市场前景好,是本县板石出口的主要品种。现有板石企业91家,板石矿山47个,年生产板石130万平方米,实现工业产值6500万元,上交税收200万元。《紫阳天然板石标准综合体》已通过国家认证,现正在争取组建板石外贸公司,争取直接出口权,提高板石生产效益。全县石煤分布较广,储量达数千万吨,但大多数为劣质石炭。现有石煤企业16个,年生产石煤(炭)30万吨,产值2000万元,大部分为县内及周边地区群众的生活燃料,少量销往湖北等地。全县已探明的锰矿储量为20余万吨,锰矿生产企业1家。
强化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促进矿区生态环境建设,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紫阳的需要,也是矿山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紫阳县委、县政府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严把治理关。针对矿区废渣乱堆乱放,废水乱排的问题,逐矿制定治理方案,多数企业采取了封沟打卡、修建沉淀池等方法,治理矿区环境。二是严把准入关。县上对新上矿山提高环保准入条件,把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作为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并在各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中设立了环境和生态保护禁采区,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对环保不达标,没有采取环保措施的项目不予批准。三是严把监管关。对所有县境内的板石企业都实行全程监管,对发现的.问题,都能现场及时处理。通过近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破坏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是,矿山环境保护问题依然还很严峻。
二、问题
(一)矿业固体废弃物堆积,形成不安全隐患。由于部分小矿山没有按照环保要求修建尾矿库,废石和尾矿随意堆放,一些小型矿厂,由于生产设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特别是板石企业,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弃渣倾倒于河道沟边,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堵塞河道或形成泥石流。
(二)矿区植被遭破坏,生态环境恶化。由于资金缺乏等多方面原因,矿区复垦程度低,复垦面积与矿山开采中破坏的面积相比,相差甚远,矿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破坏。
(三)水污染较为严重。一些小型矿山企业缺乏应有的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加工的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造成对矿区周围的河流、地下水、农田的污染。
三、建议
(一)进一步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关。环保主管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的按照《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前置审批职能,把好“环保准入”门槛,对当前已开工的重点矿产开发项目要逐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督促补办行政审批手续,使“环评率”达100%。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努力提高项目业主的环境意识,促使企业认真落实“三同时”要求,即:主体工程与污染治理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进一步强化环保工作执法监管。一是要通过建立健全矿山排污企业档案,加强对矿山排污企业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二是督促老矿山企业编制环境治理方案,落实治理任务,强化对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三是加强对重点矿山开采企业的污染治理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四是要定期开展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对设施不配套的企业,要出台相应措施,强制淘汰落后设备,不断改进开采、加工工艺,要依法取缔技术含量低、资源浪费大、环境污染重、经济效益差的企业。
(三)进一步抓好矿山环保法制宣传工作。环保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宣传工作尤为重要,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一是建议县上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相关乡镇和部门的考核,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要利用“6.5”世界环境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科技之春”等活动为契机,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继续搞好“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等一系列创评工作,让环保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大力弘扬环保文化。三是要把执法检查与环保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在执法中宣传,在宣传中执法,不断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四)进一步完善矿山环保长效机制。建议县上在环境保护上要标本兼治、管治并举,要在建立健全环保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一是继续推进工业清洁生产。要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支持和鼓励矿山开采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通过示范带动,引导企业走清洁生产之路。要进一步要求板石企业修建三级沉淀池,实行循环用水,让生产污水基本达到零排放。在板石矿区要努力实行洞采,减少植被破坏和资源浪费。二是要健全基层环保网络。乡镇要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选配热爱环保工作的干部兼任环保干部,完善环保网络建设,将环境管理触角延伸到乡镇,畅通环保信息渠道,落实环保工作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夯实环保目标责任制。除县政府每年要与各乡镇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外,还要适时召开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环保座谈会,通过与煤碳、板石等企业负责人签定《环保目标责任书》,夯实环保责任,促进矿山企业在生产、开采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企业环境保护方案的内容认真抓好环保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