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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模板范文

2023-08-12 20:40:32 高考在线

答辩状模板范文

  答辩状

  答辩人:

  答辩人就包头市荣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告诉讼主体错误:答辩人认为荣腾物业公司并不是本案的适合原告。根据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性原理,与答辩人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的是泓远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即使根据该协议书的约定向答辩人主张权利,其主张人必须是合同的相对方泓远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应为协议书以外的第三人。原告应向答辩人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其对“绿苑豪庭”进行物业管理具有合法性。并出示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以证明其具有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进行物业管理的.资质、经营性收费许可等。

  1、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是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早在2012年业主收房时卖出的房屋已经超过二分之一,小区物权已经移交到业主方,而不在是开发企业,类似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需要占全体业主总人数和总面积二分之一的人通过;方可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更换物业需要全体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召开业主大会来决定。

  业主所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方为泓远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并非荣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在没有取得业主同意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下,原告本就没有和答辩人形成任何合同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向业主收取物业任何费用,答辩人同样也没有任何义务来向原告支付任何费用。

  二、原告诉讼理由明显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三十六条 新建物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后,方可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一条:所有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设计要求全部建成,经竣工验收合格;

  第二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电梯等设施设备和道路、绿化、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且达到有关建设标准,具备使用条件,其中绿化可以在物业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内完成;

  绿苑豪庭小区至今都没有在规划部门验收合格,违规建设车库、公然侵占公共面积;小区内纯净水没有投入,老年人每天打水很不方便;物业更是把业主文化室被酒店占用为员工休息室,根本就没有尽到物业所应该尽到的服务,所以没有理由向业主进行收费。

  原告诉讼对象错误:根据《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建筑主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确认物业符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交付条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查验记录后,完成交付手续。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不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建设单位提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不符合交付条件或者未经查验的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绿苑豪庭小区至今都没有在规划部门验收合格很明显符合以上条件,所以被告应为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费理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原告没有尽到物业管理义务:根据《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不得改变用途、分割、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七十五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第七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第七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私圈、私占、私建停车场地;第五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企业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收取和使用情况、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将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的受理投诉电话一并公布。

  1、 自答辩人入住以来,从没有见到过物业公示过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2、 小区文化娱乐活动室从居民入住后就没有开放过,今年更是被酒店的员工占用,严重侵犯了小区业主的权益。

  3、 做为服务企业有义务完善小区设施,但居民入住后至今仍没有健身器材等设备。

  4、 私建车库并出售的问题相互推诿,没有及时予以说明。

  5、 按照规划局公示小区主规划图中,小区道路已经被酒店占用。物业以酒店销售合同内容中的规定范围来认定酒店没有占用小区公共用地,纵容酒店装围栏,明显的与国家行政机关的法规不符。

  6、 保安管理不是太好,进出人员、车辆保安查得不是很认真,而且很多没有车位的车辆经常停在主道上,严重影响大家的正常行驶和出入,没有尽到能加强车辆管理的责任。

  7、 监控数量少,质量差,电梯未安装“监控”“五方通话”装置,达不到24小时实时小区全方位监控要求。

  8、 安全隐患:小区是否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是否运行正常?没有。

  9、 物业工作人员打骂业主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业主装修期间为难业主,吃、卡、要更是普遍现象。

  10、 小区内发生多起盗窃案件,被窃居民多次与物业公司理论无果;物业公司对此却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小区自入住以来应该没有对草皮进行过重新维护和种植,现在小区有的草皮都秃了,却没有人管理。

  五、答辩人主张先履行抗辩权,在原告纠正错误履约行为前,有权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因原告不能适当履行物业服务义务,给答辩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根据合同法有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在原告正确履行物业服务义务之前,答辩人有权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敬礼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