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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800字左右范文
活着读后感1
这本书题为“活着”,写的却是“死亡”,这是一部为内心而写的著作,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苦难后依旧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故事讲述了男主角福贵儿的一生。福贵儿年轻时沉迷于吃喝嫖赌,一言不合就打媳妇儿家珍。有一天,家产被败光了,输给了一个叫龙二的人。亲爹被气死了,家也被人夺了。
福贵儿终于洗清革面,怀着儿子的媳妇儿却被岳父接回了城里,后来又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娘生病了,福贵儿去城里买药被国民党抓走,在硝烟弥漫的战火中活了下来,遇到解放军,回了老家。回家后娘死了,女儿病成了哑巴。(看到这里,我以为作者会写龙二霸占他的妻子之类的,不仅没有,反而龙二的结局出乎意料)
福贵儿回来后,土地改革开始了。龙二因为不肯分田产,被枪毙了。福贵儿很是感慨,如果当初他没有输光家产,现在死的就是他了。到这里,我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没想到,现实永远没有更惨,只有最惨,真正的悲剧才刚刚开始。
家珍得了软骨病,干不了活,家里负担加剧;政策变化,家里越来越穷;曾经的战友成了县长,却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儿子有庆(有庆死于为县长夫人输血,抽干了血而死);女儿凤霞与城里的偏头二喜结婚,死于生产;女儿死后,妻子家珍不久于世;年幼的外孙被接到乡下与自己同住,自己年迈贫穷,生活艰苦,让孙子死于吃豆子撑死。
多年以后,年迈的福贵儿牵着他年迈的老牛,哼着欢快的小曲儿,给在乡间收集歌谣的“我”讲述了他的一生。本书故事篇幅并不长,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完,看到结尾,我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可能我内心在期待某种逆风翻盘,从始至终故事却都在朝着反方向发展。
可能越是穷苦的人才越能体会到这种与生活作斗争的辛酸,和灾难降临时无能为力的苦楚。曾经我因一些生活琐事与朋友争吵,看完这本书再去回顾那些琐事,与生死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曾经我所坚持并奉为真理的“对”与“错”是否局限了我的眼界与格局?
我一直认为,一本好书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会放下,学会宽容,学会柔和。《活着》也是如此,把自己当做富贵儿去历经沧桑后,剩下的只有感激,感激曾经经历的一切,感激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感激未来将创造的一切!
活着读后感2
这个假期,读了余华的活着,他用无声的文字,讲述了一个人一生中所承载的巨大痛苦,
它讲述了一个名字叫福贵的人,家财万贯。他却游手好闲,吃喝嫖赌,却被龙二算计,将家产都败光了。他的身份,从使唤别人,变成别人使唤自己,他才真正的意识到,自己曾经做过的事, 是多么荒谬,多么可笑 。
但是生活的窘迫,仍没有磨尽他的锐气,一次他与别人家的仆人打仗。却被国民党的军官看中,被抓去拉大炮,一直送到前线。他们刚到两天,就发现被共产党包围了。在爆发战争后,他与同行的人的生活更是苦不堪言。他们每天只能躺在死人堆里以保全自己。为了维持生命,不惜冒死去找吃的。有时能找到一块饼,都要谢天谢地。后来他们被共产党召集起来,说如果有想回家的,拿点儿钱,干粮,回家去吧。
等他终于能回家的时候,他却发现,他的女儿哑了。他的儿子不认识他…绝望与痛苦将他紧紧的裹住,他终于承认了现实的残酷。
往后的日子,他也只能与家人不断干着困苦的活儿,勉强维持这个家。然而,命运再次捉弄了他。为了能把儿子供上学,他只能选择将自己的女儿忍痛送出去。然而,凤霞却在第二天回到了家,他再次把凤霞送回去。临走前,他摸了摸凤霞的脸,凤霞没有哭,反而摸了摸他的脸,凤霞一摸,他心里就难受,心一横,就带风霞回去了。
后来一段时间,讲究共产主义。所有人家的牛、羊都要送到饲养场,而他的儿子有庆却舍不得自己的两只小羊,害怕自己的羊被宰掉。天天去饲养员那儿问。后来,牛羊都宰掉了,只剩他的了,他的那两只小羊也逃不过被宰掉的命运。他难受了好长时间,但生活也必须步入正轨。后来,食堂没有饭,只能自己重新去买锅回家做饭。当时,福贵的妻子痪上了软骨病,却为了这个家,仍然坚持下田干活。
有庆在学校,成了跑步健将,五年级的他,能把中学生一落就落他们好几圈儿。他的体育老师甚至告诉他,他完全可以当一个运动员,福贵听到后心里自然是骄傲的很。
而随之的悲剧,又让他再次身处一个崩溃的环境。医院为了找到匹配到镇长夫人的血型,有庆的学校,同时组织了献血。同学一听说这个事,激动的不得了,有庆第一个跑到排队口。却被说不遵守纪律,排在了最后一个。最后把前面的人血都验完后,然而都不匹配。到了他,他问老师可以到他了吗,老师点点头。结果偏偏他的血型正好匹配,可这负责抽血的,一抽就没完了。有庆抽着抽着,觉得有些头晕,就问护士为什么会头晕,结果护士只是随便应付两句道“抽血都头晕”,他也没在意。后来他被抽的直接晕倒在地,这是负责抽血的护士才感到出事了,叫来医生。医生只是说,心跳没了。只是骂了护士两句,“真是胡闹!”便赶去救治县长夫人。
接到消息的福贵,发了疯一般抓住一个医生的领子就问我儿子在哪,医生说,你儿子是谁我又不知道,他说是那个快死的孩子,医生指着一个房间,他立马冲过去,
而接下来医生所说的话,更是让他接近崩溃的边缘。“你怎么不多生几个儿子?”在一瞬间,他顿时明白了,医生所说的意思。哪怕他明白,仍然不死心的问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的儿子,是否还活着。其实他明白,不论他问不问,答案都是一样的。
他无法想象,中午还活蹦乱跳的有庆,已经成了一具毫无生气的尸体。他就静静的躺着,像不会动的娃娃。福贵抱了抱有庆的尸体,他是自己的儿子。福贵的心每次看他一眼心就如被刀绞一般滴血。福贵宁愿想象他是沉睡在此,也不愿意承认他死去了。他太难受了,以至于没有看见有庆的体育老师也赶来了。“想不到啊,想不到。”福贵摸了摸有庆的脸体育老师也摸了摸,他们两个都觉得十分痛苦。坐在一起流泪。哭了一会儿,福贵突然意识到。自己还不知道有庆是怎么死的,等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是抽血死掉的时候,立马冲出房间,揪住一个医生就打。体育老师一把抱住了福贵,“你不要乱来!”一个穿着中山服的男人问他,“你是徐有庆的父亲吗?”他没理那男人,却听人喊那人是县长,再朝着那个男人肚子就是一脚。结果却发现,那人是春生。春生是曾经与他出生共死过的朋友,他怎能不记得?两种情绪交织的他的心里,终于只是对春生说了一句,你走吧,别再来见我。
他将有庆埋在村西,与他的父母埋在一起。他尽力将此事隐瞒了起来。与此同时,他妻子的软骨病越来越加重,在他妻子知道自己的时间不长的时候,请求他背自己去一趟村西。他怔住了,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此事,他妻子说,自从她听到福贵每天晚上去村西的脚步声时,她就知道了。福贵同意了妻子的请求,带他的妻子去了村西。
一次,家珍的气息很微弱,问凤霞是否还睡着?福贵回答是,当时福贵还真就以为他的妻子命不久矣,可就在第二天,他的妻子居然自己坐了起来,让福贵帮她煮点儿粥,人一能吃进东西,病自然就好了,可这家珍一好,福贵立马就在地里晕倒了,他也得了病。
这活儿就落在了凤霞一个人的身上。福贵为了不让自己的女儿过于累,拖着一身病,下田干活,人见了他都说头发全变白了。
后来,春生又去了福贵家,拿了两百块钱塞给福贵,家珍一声怒吼“你儿子就值两百块!!!”福贵一听,连忙把钱塞了回去。对春生说,你以后别来了。
再后来一段时间,正是_,春生因为之前是县长,被打的皮开肉绽,一次福贵去镇上,看见了他,是被批斗的队伍的第一位,春生看见他,对他说,你赶快走!然后大喊一声,毛主席万岁!然后就有一帮人去打他“毛主席万岁是你喊的吗?”对他一阵踢打,将他踹在地上。福贵说,别打他了!但他们却说,这是刘县长,是曾经压迫你们的人!福贵说,我不知道他是刘县长,我只知道他是春生。那些人这才住了手。
后来有一次,春生找到福贵和家珍,说,他想自杀。家珍说,你还欠有庆一条命,你要好好地活下去。春生当时答应了。可就在第二天,就传来了春生的死讯,他自杀了。
福贵与家珍悲痛了好长时间但生活还要继续,他们每天仍然下田干活。凤霞到了成婚的年龄,看见花轿子,有时连手里的活都放下了。一次,别人家结婚时,凤霞居然直接走了上去,随着新娘笑了起来。而新娘看见凤霞如此寒碜,气的不得了,而围在新郎旁边的几个人居然还开玩笑说“你小子太合算了,一娶娶一双,下边儿铺一个,上面盖一个。”新郎呵呵地傻笑。新娘生气了,骂道“你笑个屁!”福贵看不下去了,拉着凤霞往回走。福贵知道,凤霞是想成亲,可因为凤霞是哑巴,没有愿意娶凤霞的。家珍说要去找队长,队长在城里认识的人多一些,结果队长没两天就就给找到了一个工人,叫王二喜,而且工资也不低。
福贵一听,觉得不太妥善,哪会有那么好的事儿,他把他的所想告诉了队长,队长说那也是偏头。他和家珍这才放下心来。后来等他们认识了二喜后,更是十分放心,二喜十分憨厚正直, 对待凤霞也十分的好。凤霞结婚后,村里面的人都说凤霞的结婚时得场面最为气派。
不久后,凤霞怀了孕。但当时因为失血过多,医生问,保大还是保小。二喜说保大。然而,医生却给他一个男婴,他大叫道,“我说的是保大!”医生说,手术很顺利,两个都保住了。但刚刚过去一会儿,便传来凤霞大出血消息,哪怕已经去努力救治。生命也挽救不了了。
他们给这个男婴取名为苦根,因为凤霞因为生他而死。福贵把凤霞埋在了村西,与有庆埋在了一起,二喜指着旁边的一块儿地说,他死了,就让福贵把他埋到这儿吧,福贵说,二喜不会比他先死的,这块地,给他留着吧。
活着读后感3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4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5
周末看了一本书叫“活着”,作者余华。看完这本书我抹了两次眼泪,太惨,惨的让人窒息,又为主人翁的坚强折服!
《活着》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翁福贵是民国时期乡村地主家公子,依托家里的富贵取了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家珍为妻子。福贵由于出身富贵,和大多纨绔子弟一样整日不学无术,经常进城游荡于青楼妓院,后来沉迷于赌博,被赌场老板设圈套输光了家产。其父变卖了所有家产帮其还债,同时其父也被气的病倒了,不久就离开了人世。他们家也搬出了老宅子,住进了新搭建的茅屋。这次的惨痛教训让福贵彻底醒悟,没有了生计来源之后他思考着如果维持这个破败的家,家中还有老母、妻子、女儿和即将出生的儿子。于是他又向用赌博骗取其家产的老板租回了5亩地开始学习耕作。
米行老板生气福贵的败家,强硬的把其妻子家珍接回城里去了,后面直到儿子有庆出生之后,家珍才带着孩子回来了。一家人就这样贫苦的过着日子,没多久其老母由于劳累过度也病倒了。家珍拿出其父给的仅剩的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县城请郎中。福贵来到县城不巧被国民党抓壮丁,这一抓就是随军走南闯北两年多杳无音信。
福贵家母生病在床上躺了两个月后也离开了人世,在没有福贵的日子,家珍一个人拖着一双儿女忙里忙外,下田种地。还好一双儿女都懂事乖巧。但由于太过于贫穷,女儿生病发烧没钱看病而导致了失聪哑巴,非常懂事、聪明、漂亮的孩子就这样遭受着苦难。
福贵在战场上经常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两年后解放军打赢了国民党,国民党投降了,福贵才历经千辛万苦回到了家乡,见到了自己的家人。
解放之后,又遭受了三年的自然灾害和大跃进的社会变迁,人人饥不果腹,山上、田地能吃的都被挖了个精光,实在饿的不行了就死命的喝水充饥。由于太过劳累加上饥饿,家珍患了无力病,给这个贫苦的家庭又是雪上加霜,而两个孩子由于饥饿也是面黄肌瘦,但都非常懂事。
儿子有庆大了,福贵和家珍商量着该送小孩去上学,但家里实在是拿不出钱,就只能把女儿凤霞送给别人领养,以节省家里的口粮来供有庆读书。有庆很懂事,为了不让脚上穿的鞋过快的破烂,能够多穿久点,每天上学来回都是把鞋脱下来提在手上,光着赤脚来来回回,哪怕是冬天的大雪天也是这样。就这么一个乖孩子还是没逃脱噩运。十三岁的时候,女校长分娩难产需要输血,学校组织学生去献血,只有有庆的血型是符合的。医生为了需要更多的血,就活活的把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给抽干了。一个好好的孩子就这样没了。
福贵忍着悲痛从县城的医院把儿子有庆背回家,为了想瞒着生病的家珍,就草草的把有庆埋在了父母坟边。回到家骗家珍说儿子生病了,在住院,要休养好一段时间。以后的日子福贵每天收工之后晚上就故意往县城方向走,说是要去看儿子有庆,然后就转到儿子坟前坐个通宵回来。大概过了半个月,家珍突然问福贵,儿子是不是死了?福贵知道瞒不住了,就问她是怎么知道的。家珍说她听见每天早上福贵回来的方向都是往村西方向来的,村西方向是坟地,那里埋着他爹他娘,所以也猜到埋了有庆。
女儿凤霞不忍心离开父母,没过多久就自己跑回来了。然后就这样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忙里忙外。福贵老两口想着,以后他们走了,谁来照顾女儿凤霞啊?所以就想着给她找个归宿,于是请队长帮忙找了个对象叫王喜,是县城里的一个搬运工,有点偏头残疾,不过人品还老实,也勤快。于是就帮他们小两口把婚事给办了。小两口也恩爱,过的幸福和孝顺。过了一年,凤霞怀孕了,一家人非常高兴。分娩的那天,福贵也从乡下来了,和女婿王喜一直在产房外面守着,但凤霞进去之后迟迟没消息没出来,最后医生告诉他们小孩生了是个儿子,但凤霞由于难产失血过多离开了人世。大家很是悲痛,从医院背起凤霞回到了乡下埋在了有庆身边。
原本病重的家珍,遭受如此打击之后一个月后也离开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