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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有感1500字左右范文五篇
读《红楼梦》有感1500字
曹公大才,刻写人物生动逼真,一举一动自有前缘,一言一语皆为命定。在红楼世界之中,就算是厨房里的煮饭婆子的一言一行都会造成足够的影响。且人物行事分外讲求逻辑自洽,凡是前因后果,娓娓道来,或直叙、或穿插,总有圆满。
红楼之中人物之多,大概可以比得上有一百单八将的水泊梁山,其中作为主要人物来写的,贾府的四位小姐‘元迎探惜’,身世性格着墨众多,其所刻画的元春惨死宫中,迎春被中山狼折磨,探春远嫁,惜春出家更是照应了作者描写贾府败落,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初衷。
其中三小姐探春,才志最高,更是在大观园中兴利除弊,大展身手,只是贾家积重难返,探春独木难支。可怜三小姐一身才情,远嫁蛮夷,原著虽未明示探春的结局,但其身为薄命司中的女儿,悲惨境况可以想见。
贾探春,荣国公府三小姐,她虽然只是二房的庶女,但才智过人,心气极高。原著中形容探春眉眼俊俏,顾盼神飞,又说她削肩瘦腰,令人见之忘俗。探春平日里虽和二木头迎春、四妹冷惜春一样穿戴,一同起坐,却每每可以高出她们一筹,譬如在凤姐生病期间临时负责大观园里小姐们的生活起居,李纨第一个就想到让探春来帮忙。
在原著之中,探春与迎春一样,是在嫡母手下讨生活的庶女。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探春每每能将王夫人哄得开心,似亲母女一般说话玩笑。而迎春性格软糯,往往能够半天不说上一句话,邢夫人本来就是继室,在大老爷的淫威下自身难保,对这个不会讨人喜欢的庶女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
贾府二房中,夫人王氏育有二子一女,既元春、贾珠、贾宝玉,赵姨娘生了一子一女,便是探春和弟弟贾环。探春由于是庶女,自觉先天便比他人矮了一分,所以处处要强。贾府四春,琴棋书画,三小姐书法了的,诗艺也过人,皆是她勤学苦练之结果。
父亲贾政,她不常见到,尊敬中带着惧怕;面对嫡母王夫人,她温柔恭顺,听话懂事;对生母虽然按照规矩只能称呼姨娘,也曾明里暗里嫌弃赵姨娘的闹腾与粗鄙,却也从未彻底抛开她,私底下也总拿了自己不多的月例银子去接济赵姨娘和兄弟贾环;面对宝玉这个哥哥的时候,与众人一齐笑他,玩耍打闹,求他从外头带精致小巧的东西进来,也曾穿针引线为他做鞋,表达谢意。
对长辈恭敬,友善兄弟姐妹,体恤手下的丫头,这些都穿插在原著前八十回的叙述中,一个修眉俊眼、神采飞扬的姑娘便慢慢出现在了读者眼前。
执掌大观园兴利除弊是探春最为书迷津津乐道的一件事,她只是个女儿身,却能敏锐的发现贾府的弊病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虽然并没能拯救大厦将倾的荣国公府,但探春在这件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聪慧、能决断、富有责任感已经超过了一般闺阁女儿,就连贾府中的男丁,也远没有探春居安思危的心智。
除此,还有原著中凤姐深夜搜检大观园时,探春为了保全自身名誉与丫头们的名声硬怼实际掌权者凤姐,寸步不让,字字句句掷地有声,读来不禁为这思虑周详、性子刚中带柔、面对凤辣子还能进退自如的三丫头击掌叫好。
还有鸳鸯抗婚那一节,贾母起始不明真相,迁怒王夫人,也是本被李纨带出去的探春偷偷转回来向贾母分说明白,解了王夫人之困。如此贴心聪慧的女儿,让王夫人彻底把她当作亲生姑娘看待。
若是贾府不败落,凭借三姑娘的才智,即使不能嫁入高门,也能平稳经营自己的生活。只是元迎探惜,原应叹息,既定的命运不会更改,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大厦一朝倾覆,唯有轻烟飘散,似一缕轻不可闻的叹息。
三姑娘被南安太妃选中代替她自己的孙女远嫁,南安太妃是高兴的,探春的离去能换来她儿子的平安归来。无力挣扎的贾府众人只能看着探春辞别亲人,远离故土,或许她会回来,或许永远不会。
一番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分骨肉,也只能道一句,莫牵连。
读《红楼梦》有感1500字
袭人转过了头,对着宝玉微微一笑,黛玉瞅了宝玉一眼,宝玉也只一笑,那边的宝钗一句话没说,只有些深意的看着,贾母笑的却合不上嘴了。
林妹妹是娇弱的,温和一笑,便足以让宝玉充当护花使者,她多愁善感的轻撇秀眉,含着眼泪将逝去的桃花埋葬。而她从小与女子厮混在一起的宝哥哥,亦是陪着她一起看孤落飘零。
《红楼梦》有两大阵营,一是宝钗,二是黛玉。
应该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禁锢的女孩,文中也没有提及她究竟是不是喜欢宝玉,只是明示了贾府元春站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意宝钗的意见,她和宝玉一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牺牲品。
宝玉犯错挨了打,宝钗义正言辞,劝道“你是要改过了罢。”于是她被学者定位封建统治的卫道士。
林妹妹哭哭啼啼的红肿了眼,哭道“你是要改了么?”她被定为贾宝玉的红颜知己。
贾宝玉最后怎么说?他说:不改!打死也不改!
我们对《红楼梦》进行细读品味,就会发现“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只是一个空泛而美好的愿望。
说到底,惟其艰难,主人公的受难,更能凸显宝黛二人爱情的价值感。我们并不能偏激的说谁对谁错。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比名利,比金钱,比青春都要重要一点点,不多,就一点点。
袭人可以说是里面最可怜的一个角色,袭人是宝玉的通房丫头,日后宝玉成婚了,她也是有一席之地的。林黛玉有时还会笑称袭人是嫂子,可见黛玉对这事也是有看法的。
当我看到袭人开始在人前搬弄是非,想让黛玉搬出去的时候,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凡人容易犯的毛病,自私,软弱,首鼠两端。可她应该得到谅解,因为不是不同情他人,就是不怜悯自己。
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悲剧,宝钗的闹剧。
故事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己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可以选择,那么,死于伤心,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读《红楼梦》有感1500字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尤其是曲折离奇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稀奇古怪的经历让我印象深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主要讲述唐僧和三个徒弟千辛万苦地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这本书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师徒四人在茫茫的西行取经路上所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千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各种灾难,一场场与妖魔鬼怪之间斗智斗力的较量,令人大开眼界、叹为观止。书中的人物形象个性鲜明,各具特色,有诚实善良、一心向佛的唐僧,聪明机警、善恶分明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爱耍小聪明的猪八戒,踏实可靠、寡言少语的沙僧。小说情节精彩纷呈,高潮迭起。特别是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三借芭蕉扇等,既是家喻户晓的经典,也是我爱不释手的故事。
唐僧师徒经历了种种磨难,但他们没有丝毫退缩。他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对我触动很大。以前我虽然有当科学家的远大理想,但是不能吃苦耐劳,做事经常拖拖拉拉、半途而废,一味贪图享受,吃好吃的,玩好玩的。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一定改掉做事虎头蛇尾的错误做法,努力发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进取精神,做好每一件事,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一往无前地奋勇迈进!
读《红楼梦》有感15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读完第一章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它主要是以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写的,它以生动的描写,写出了那时候大家族的悲欢离合。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林黛玉了,因为我觉得她美丽、聪明,又很好学,还知书达理。不过,她的缺点就是太多愁善感。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就是薛宝钗,因为她明知黛玉多愁善感,没有妈妈,还在薛姨妈怀里撒娇,感觉好像是故意的。我不太喜欢《红楼梦》的结尾部分,因为太悲惨了。
读了《红楼梦》,让我对中国历史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我还要学习《红楼梦》中人物的优点,从自身找找有没有和里面人物同样的缺点,并把它改正。这是我第一次看《红楼梦》,有些地方还不是太懂,以后有时间我会再好好阅读它,相信会有更多的体会和感想。
《红楼梦》塑造了一个跛足道人,他的眼睛正是大观眼睛,所以他看到了一个欲望无穷、沽名钓誉、巧取豪夺的泥浊世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说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他所唱的《好了歌》,正是荒诞歌。甄士隐为《好了歌》作了注解。他的解,是对泥浊世界和荒诞人生的“解构”。原来,这个金玉其外的人群舞台,演的不过是一幕幕荒诞戏剧:“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红楼梦》有一首荒诞主题歌,还有一个荒诞象征物,这就是“风月宝鉴”。
宝鉴的这一面是美色,宝鉴的另一面是骷髅。贾瑞死在美女的毒计之下是惨剧,而追逐骷髅似的幻影幻象则是几乎人人都有的荒诞剧。难道只有贾瑞拥抱骷髅?人世间在仕途经济路上辛苦奔波、走火入魔的名利之徒,哪一个不是生活在幻觉之中的贾瑞?总之,揭示世道人生甚荒唐的荒诞性,是《红楼梦》极为深刻的另一内涵。
如果说,林黛玉之死是《红楼梦》悲剧最深刻的一幕,那么,贾雨村的故事则是《红楼梦》喜剧最典型的一幕。《红楼梦》的大情节刚刚展开,就有贾雨村“葫芦僧判葫芦案”。熟悉《红楼梦》的读者都知道贾雨村本来还是想当一名好官的。他出身诗书仕宦之族,当他家道衰落后在甄士隐家隔壁的葫芦庙里卖文为生时,也是志气不凡才会被甄氏所看中并资助他上京赴考中了进士,还当了县太爷。被革职后浪迹天下又当了林黛玉的塾师。聪明的他通过林如海的关系和推荐,便在贾政的帮助下“补授了应天府”。可是一下马上任就碰上薛蟠倚财仗势抢夺英莲、打死冯渊的讼事。
贾雨村开始面对事实时也正气凛然,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并发签差人立刻把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可是,站在桌边上的“门子”对他使了一个眼色,雨村心中疑怪,只好停了手,来到密室听这个听差叙述讼事的来龙去脉和保乌纱帽的“护官符”,而讼事中的被告恰恰是护官符中的薛家,又连及同在“护官符”中的贾家,甚至王家,这可非同小可。最后,他听了“门子”的鬼主意虽口称“不妥,不妥”,还是采纳了“不妥”的处理办法,昧着良心,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放走凶手,之后便急忙作书信两封给贾政与王子腾报功,说一声“令甥之事已定,不必过虑”。为了封锁此事,又把那个给他使眼色、出计谋的门子发配远方充军,以堵其口。
王国维在评说《红楼梦》的悲剧价值时,指出关键性的一点,是《红楼梦》不把悲剧之因归罪于几个“蛇蝎之人”,而是“共同关系”的结果,如林黛玉,她并非死于几个“封建主义者”之手,而是死于共同关系的“共犯结构”之中。而“结构中人”并非坏人,恰恰是一些爱她的人,包括最爱他的贾宝玉与贾母。他们实际上都成了制造林黛玉悲剧的共谋,都有一份责任。这种悲剧不是偶然性的悲剧,而是人处于社会关系结构之中成为“结构的人质”的悲剧。
《红楼梦》的忏悔意识,正是意识到自己乃是共谋而负有一份责任的意识。《红楼梦》正因为有此意识而摆脱了“谁是凶手”的世俗视角,进入以共负原则为精神支点的超越视角。可惜王国维未能发现《红楼梦》美学价值中的另一半--喜剧价值同样具有它的特殊的深刻性,即同样没有陷入世俗视角之中。
贾雨村在乱判葫芦案中扮演荒诞主体的角色,但他并不是“蛇蝎之人”的角色。当他以生命个体的本然面对讼事时,头脑非常清醒,判断非常明快,可是,一旦讼事进入社会关系结构网络之中,他便没有,并立即变成了结构的人质。他面对明目张胆的杀人行为而发怒时,既有良心也有忠心(忠于王法),可是良心与忠心的代价是必将毁掉他的刚刚起步的仕途前程。一念之差,他选择了徇私枉法,也因此变审判官为“凶手的共谋”。可见,冯渊无端被打死,既是薛蟠的罪,也是支撑薛蟠的整个社会大结构的共同犯罪。说薛蟠仗势杀人,这个“势”,就是他背后的结构。
贾雨村在葫芦戏中扮演荒诞角色,表面上是喜剧,内在则是一个士人没有、没有灵魂主体性的深刻悲剧。总之,《红楼梦》的内在结构,是悲剧与荒诞剧兼备的双重结构。也可以说,《红楼梦》的伟大,是大悲剧与大喜剧融合为一、同时呈现出双重意蕴的伟大。一百年来的《红楼梦》研究只重其悲剧性,忽略其荒诞性,今天正需要我们做一补充。
王国维说《红楼梦》是哲学的,指的不是《红楼梦》的哲学理念,而是它的生命哲学意味和审美意味,即由《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及其他女子等美丽生命所呈现的生命形上意味。也就是说《红楼梦》的永恒魅力和美感源泉,不在于它与社会形态变动相连接而产生的意识形态,而在于它呈现了一群生命,一群空前精彩的诗意个体生命。这些生命,也带有儿童的天真和原始的气息,在你争我夺的功利社会里都在内心保持一种最质朴、最纯正的东西。
《红楼梦》塑造林黛玉等一群至真至美的诗意女子形象,是中国文学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奇观,也是世界文学的奇观。《红楼梦》女性诗意生命系列中最有代表性的几个主要形象,如林黛玉、晴雯、鸳鸯等有一共同特点:不仅外貌极美,而且有奇特的内心,这便是内在诗情。
贾宝玉称她们属于净水世界,这不仅是概括她们的“柔情似水”的女性生理特点,而且概述了她们有一种天生的与男子泥浊世界拉开内心距离的极为干净的心理特点。她们的干净,是内心最深处的干净,她们的美丽,是植根于真性情的美丽。因此,曹雪芹给予她们的生命以最高的礼赞。
他通过贾宝玉作《芙蓉女儿诔》礼赞晴雯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一赞辞,既是献给晴雯,也是献给其他所有的诗意女子。《芙蓉女儿诔》出现于《红楼梦》的第七十八回,至此,曹雪芹的眼泪快流尽了。
他借宝玉对所爱女子的最高也是最后的礼赞,包含着绝望,也包含着希望。那个以国贼禄鬼为主体的泥浊世界使他绝望,但是,那个如同星辰日月的净水世界则寄托着他的诗意梦想。《红楼梦》的哲学意味正是,人类的诗意的生命应当生活在泥浊世界的彼岸,不要落入巧取豪夺的深渊之中。
人生只是到人间走一遭的瞬间,最高的诗意应是“质本洁来还洁去”,如林黛玉、晴雯、鸳鸯、尤三姐等,返回宇宙深处的故乡时,不带俗世中浊泥与尘埃,乃是一片身心的明净与明丽。《红楼梦》充满悲剧氛围,正是因为它本身就是这样一曲悲绝千古的诗意生命的挽歌。
读《红楼梦》有感1500字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