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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价制度实施方案

2023-08-02 06:06:31 高考在线

企业诚信评价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诚信水平的提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检验检疫局将对**外贸企业(下称企业)实施诚信评价制度。实施办法如下:

  一、企业诚信评价制度是检验检疫部门对各类企业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情况、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情况以及征信信息进行综合评审,将企业分别设定为不同诚信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和服务的一项制度。

  二、**检验检疫局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小组(下称诚信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对企业的诚信评价认定,并指导全局诚信评价工作;各处室负责分管业务所涉及企业的诚信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三、企业诚信评价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行政许可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三)企业报检时发现的情况;

  (四)对进出境货物及包装实施检验检疫发现的情况;

  (五)对进出境集装箱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情况;

  (六)出证、领证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七)检验检疫日常监管和定期监管中发现的情况;

  (八)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九)基地备案及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十)进口产品后续监管中发现的情况;

  (十一)行政处罚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十二)产地证申报、调查及年审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十三)在检验检疫计收费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十四)在检验检疫卫生除害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十五)其它征信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包括海关、税务、工商、客户等渠道反映的情况。

  四、企业诚信评价实行等级制度,设定A、B、C三个等级。

  (一)企业在诚信方面达到下列标准的',评定为A级:

  1.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2.在申请行政许可的工作中,没有失信行为;

  3.在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检验检疫、模式改革、日常监管、定期监管工作中,没有失信行为;

  4.在报检、领证和产地证申领工作中,没有失信行为;

  5.在行政处罚工作中,没有失信行为;

  6.在检验检疫计收费工作中,没有失信行为;

  7.在基地备案、进口产品后续监管和卫生除害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8.其它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9.企业诚信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

  (二)企业在诚信方面达到下列标准的,评定为B级:

  1.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2.在申请行政许可的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3.在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检验检疫、模式改革、日常监管、定期监管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4.在报检、领证和产地证申领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5.在行政处罚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6.在检验检疫计收费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7.在基地备案、进口产品后续监管和卫生除害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8.其它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9.企业诚信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不含80分)。

  (三)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诚信评价评定为C级:

  1.有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事件;

  2.有严重失信行为;

  3.有其它违法违规事件;

  4.企业诚信评价得分在80或80分以下。

  五、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方法。

  企业诚信满分为100分,按其失信行为等级进行扣分,根据得分确定企业诚信等级。企业失信行为分为严重、较严重、一般3个等级。严重失信行为是指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检验检疫有关手续工作中,故意、过失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正常检验检疫工作秩序,且情节严重的不道德或违法犯罪的行为。较重失信行为是指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检验检疫有关手续工作中,故意、过失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正常检验检疫工作秩序,且情节较重的行为。其它失信行为列入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每次扣20分,较严重失信行为每次扣10分,一般失信行为每次扣5分。

  六、诚信评价实施。

  企业诚信评价每季度1次。各处室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企业诚信信息报办公室汇总。企业诚信等级由诚信评价工作小组认定,并报局党组审核批准。经诚信评价工作小组评审,评定为A级诚信企业的,可在**检验检疫局网页或本市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七、诚信等级转换。

  对取得相应诚信等级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等重大失信事件,应在1周内及时调整评价等级。日常管理中,发现A级企业达不到A级诚信标准的,降为B级;B级企业达不到B级诚信标准的,降为C级。B级和C级诚信

  企业每季度评审中,符合条件的上升诚信等级。企业因违法行为,诚信等级降到C级的,至少在半年以后才能上升诚信等级。

  八、企业诚信后续监管。

  实行良好企业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对C级诚信企业实行重点监管,跟踪监督。良好企业制度、企业黑名单制度及A级、B级诚信企业待遇另行制定。

  请各处室对照第三条所列的诚信内容,按照业务分管范围,制定相应的诚信评分项目、严重等级和扣分标准,并以表格的形式报办公室,经诚信评价工作小组审核后实施。同时,对业务所涉及企业的失信情况进行登记(附件1),并报办公室汇总(附件2)。各处室在实施企业诚信评价制度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诚信评价制度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