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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招生方案范文集锦7篇

2023-08-03 15:40:06 高考在线

招生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完善特长生测试和录取办法,保证特长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年初中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精神和区教委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 领导小组

  组 长:王俊成

  副组长:李剑波 唐 挈 耿晓东 张春林

  组 员:吕 彤(初中教学处主任)、王 芳(初中学生处主任)、 高 颖(科技教育办公室主任)、赵 鑫(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主任)、柳臣云(初中教学处副主任)、耿莉娜(初中学生处副主任)

  三、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成立科技特长生工作小组、艺术特长生工作小组、体育特长生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

  四、招生计划

  根据西城区教委小升初分配给我校的特长生名额为招生名额。特长生招生总人数:65人(其中体育15人,艺术40人,科技10人)

  五、招生条件

  1、品学兼优,爱好广泛,具有较强的求知欲。

  2、特长优势明显,且文化课水平发展比较均衡,学习习惯良好。

  3、科学技术特长生(只招收机器人、创新实践)要具有一定的动手实践能力、探究意识,能独立地完成探究活动;艺术特长生(只招收管弦乐、美术、书法)要具有较高的综合艺术素养和较扎实的表演技能;体育特长生(只招收田径和游泳)要具有较高的综合体育素养,有发展潜力、热爱并能够积极参加运动训练和比赛,运动成绩达到北京市比赛前八名或区级比赛前六名;

  4、北京市西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六、工作程序

  1、前制定并通过本方案,召开相关工作布置会议。

  2、在学校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及报名办法,接受学生网络报名,由初中教学处统一整理报名材料。下午5:00报名截止。

  3、初中教学处分类整理报名表,分别交各工作小组组长。

  4、各工作小组审核特长生报名材料,根据招生条件确定拟参加综合测试名单,上报校长。校长审核确定参加综合测试名单。各工作小组负责通知参加综合测试的学生。

  5、各工作小组上报各自综合测试具体方案。

  6、全天进行综合测试。

  7、各工作小组负责通知综合测试合格的学生家长。

  8、初中教学处按上级要求完成后续录取工作。

招生方案 篇2

  (一)报名

  时间:20xx年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00-下午4:00

  地点:曲阜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球类馆,考生凭县区报考证、二代身份证报名。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时 间:20xx年2月28日

  考试时间:上午:8:00-12:00

  考试科目:

  1.碑帖背临:在所列碑帖范围中任选一帖,背临该帖指定内容。

  2.创 作:指定内容,考生自选书体创作。

  分值:背临40%,创作60%。

  (三)考生须知

  1. 美术学(书法)、美术学(篆刻)专业可兼报。

  2. 学校测试号报名时随机产生; 考试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不须填写姓名和考号;学校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

  3. 考生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待监考老师验证后,按号就座,考生只需携带必需的书写工具。

  4. 考生不得携带碑帖、字典、手机进入考场。

  5. 背临帖范围:

  楷书:勤礼碑、九成宫醴泉铭、胆巴碑、张玄墓志、郑文公碑、褚遂良倪宽赞、张猛龙碑、褚遂良雁塔圣教序

  隶书:史晨碑、曹全碑、乙瑛碑、张迁碑、礼器碑、石门颂

  行书:蜀素帖、集王雁塔圣教序

  篆书:李斯泰山刻石、吴让之小篆代表作品

  6. 背临与创作考试时间为四小时,前段时间为背临,后段时间为创作,时间由考生自主安排。考试开始先发背临试题纸,考生上交背临试卷后领取创作科目试题纸。

  7. 山西考生请参照外省招生计划表中的规定参加考试。河南省计划使用河南省书法统考成绩。

招生方案 篇3

  江南大学20xx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工作。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考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xx年在下列省(市)实行自主招生: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天津、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江西、北京、上海、陕西。

  二、招生对象

  20xx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其它国际竞赛奖、全国竞赛奖、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并由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认可者。

  3、获得《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者。

  5、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者(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选拔范围)。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为我校20xx年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

  四、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符合第1-3项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向江南大学招办申请,符合第4、5项条件的考生可由中学推荐(校长签章)提出申请。

  2、填写《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下载,也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

  3、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起、800字以内、本人签名)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照片”处,另二张背面写上姓名,轻贴在申请表的右上角;

  ②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A4复印纸);

  ③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复印纸);

  4、所有材料合订成册。

  申请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24日(以寄件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公布自主选拔录取方案。20xx年11月通过江南大学招生网以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的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和选拔规则,使中学、考生、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要求和办法。

  2、中学选荐或个人自荐。根据上述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的要求,欢迎中学积极推荐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优秀考生,同时也欢迎优秀考生踊跃向我校自荐参加选拔。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材料寄给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材料”的字样。

  3、初审申请材料。学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以审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20xx年12月31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4、自主选拔笔试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必须参加江南大学组织的自主选拔笔试测试。我校拟在长春、西安、济南、青岛、石家庄、郑州、南昌、绍兴、合肥和无锡市设立10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路程等情况,选择其中任一考点参加笔试。测试时间为20xx年1月7日,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通知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阅。

  5、公布笔试合格者。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进行审核,于20xx年1月17日公布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名单。

  6、参加科学文化冬令营。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于20xx年1月27日―28日,统一参加在我校进行的“江南大学20xx年科学文化冬令营”,并参加自主选拔的综合素质考察。

  7、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和相关测试的综合成绩,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复审,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于20xx年3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并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时报送考生就读中学备案。

  8、中学张榜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9、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0、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江南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江苏籍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表上只能填报江南大学)。

  六、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满足招生对象1、2条并达到考生所在省的重点本科控制线或满足招生对象3、4、5条并与江南大学在该省的投档线之差不超过10分者,即可被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并满足其所报考的专业志愿(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七、监督保障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来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八、重要日程

  1、报名截止:20xx年12月24日 2、笔试通知:20xx年12月31日

  3、笔试时间:20xx年1月7日4、成绩查询:20xx年1月17日

  5、冬令营时间:20xx年1月27日―28日6、入选查询:20xx年3月5日

  7、签订协议:20xx年3月下旬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信息均在江南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s.sytu.edu.cn或www.jdzsb.net

  咨询电话:0510-85913577、85913572、85913576传真:85913570

  监督电话:0510-85913556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22

招生方案 篇4

  为了实现多途径办学,响应教育部办特色学校的倡议,结合我校美术教学的优势,**年秋季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继续招收美术特长生。

  一、面试对象

  二、面试时间:

  7月18日。

  三、面试内容(满分100分)

  色觉普查:所有参加面试的学生均要接受视觉色觉普查,视觉色觉普查过关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后面的面试。

  1、速写临摹(满分60分,时间30分钟)学生根据提供的速写图片,进行临摹。

  2、问卷调查(满分20分,时间30分钟)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3、现场问答(满分20分,时间5分钟)考生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考官根据考生的自我介绍内容进行问答,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形象、气质作出判断。

  四、面试流程

  1、7月18日,所有已经在志愿中填报了黄州中学志愿,符合面试资格的学生于上午8:00到新黄州中学双馨楼一楼大厅登记,领取准考证,参加视觉色觉普查。

  2、9:00——11:00视觉色觉普查合格的学生根据准考证中所指定的考试科目和考室(在逐梦楼),参加速写临摹或现场问答。

  五、结果运用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将面试结果提供给市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后,公布合格学生名单,由市教育考试院在合格的学生中由高分至低分录取。

  六、纪律要求:客观、公平、公正,防止徇私舞弊,整个招生过程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监督,并接受主管机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纪检监察室)和社会团体的监督。

  七、成立招生面试工作小组。

招生方案 篇5

  一、组织实施

  1.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局统筹组织,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划定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

  2.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xx] 52号)的要求,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市直学校招生工作,忻府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忻府区所属学校招生工作。

  二、服务范围

  1.纳入城区划片的学校

  (1)小学17所

  长征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七一路小学、云中路小学、十二中小学部、十三中小学部、东街小学、北关小学、新建路学校小学部、 东方红学校小学部、南关小学、卢野小学、十里后小学、张家庄小学、健康路学校小学部、大檀小学。

  北同蒲铁路以东的城乡结合部归忻府区秀容学区、长征街学区、新建路学区管理,梨花街以北的城乡结合部由忻府区播明学区管理。

  (2)初中13所

  五中、六中、第十一中学、第十二中学、第十三中学、健康路学校初中部、新建路学校初中部、东方红学校初中部、七中、八中、卢野中学、秀容中学、播明中学。

  20xx年城区17所小学招生计划、13所初中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2.20xx年服务范围调整

  根据城区学校分布和20xx年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坚持“相对就近、校际生源基本均衡、适度调整、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城区现有小学、初中学校服务范围做了适当、必要的调整。

  调整后的学校服务范围详见附件一、附件二,由各学校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政策

  1.服务范围内学生报名认定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办法》规定,忻州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和房屋产权(所有)证。

  (2)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xx]2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xx]39号)规定,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和其他相关证明。

  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三。

  2.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

  3.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规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20xx年城区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一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在同一时间内各校同时录取。城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学校自主招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细则;不低于30%的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摇号录取。

  4.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持有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报名。忻州城区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西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忻州十二中报名;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团结路小学、播明中学报名;健康街以南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南关小学、秀容中学、忻州八中报名。

  未办理《居住证》或租房居住不足一年的,与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同等对待。

  四、时间安排

  1.7月25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将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2.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8月1日开始,8月6日民办学校招生结束,8月8日公办学校报名截止。

  3.8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4、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2.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校园网,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服务范围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生的问题,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商,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招生录取结果一经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变更。

  3.强化监督检查。市、区教育局及其纪检监察室和教育督导室要对各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查处扰乱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4.公安、房管、工商、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出具相关真实有效证明,协助招生工作。

招生方案 篇6

  一、招生计划

  面向市内三区招收2个班,共100人。

  二、报名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市内三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优秀;

  (三)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四)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均不低于B等级;

  (五)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

  (六)学业总成绩突出或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

  三、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加盖初中学校公章);

  (二)综合素质评定中的相关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指在初中阶段取得的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主要包括:

  1.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在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成果应包括过程记录、研究报告等。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

  2.学生会、班级、校报校刊、社团组织等优秀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证明材料;有关学生活动优秀组织者证明材料;学校及以上大型活动优秀主持人证明材料;

  3.学生在校获得的各种综合或单项荣誉;

  4.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

  上述标志性成果及荣誉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按照1至4项的顺序分类组织材料,同时必须在档案袋首页上逐项标明。其中,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在录取时作为参考,不进行等级评定。

  四、准考证发放

  青岛二中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资格参加综合测试的学生名单,发放准考证。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学生,不能参加综合测试。

  五、评定方式

  (一)综合素质评定。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通过学生提交材料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按照A、B、C三个等级评定。

  (二)学科素养测试。

  学科素养测试时间: 4月23日(星期六)上午。

  地点:青岛二中。

  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数学,满分120分,8:30—10:00;物理,满分100分,10:30—11:30。

  (三)面试。

  根据学科素养测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5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搜集处理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按照A、B、C三个等级评定。

  面试时间:4月24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青岛二中。

  六、录取程序及办法

  (一)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依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择优录取。对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依据其提交的实证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到各初中学校,对自主招生学生进行考察。

  (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期结束,确定录取名单。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学校录取。

招生方案 篇7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有关学校:

  《莆田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已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2月6日

  莆田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

  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2月6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xx〕13号)等规定,在保持原有方案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中考中招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中考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凡本市学籍、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2、本市初中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下同)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5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5月5日至5月10日补报。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中考报名确认表;

  2、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20xx年秋季入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准确性。经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经办人必须在考生类别信息审核汇总表上签名,以示负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中招与当地户籍子女享受同等政策。

  二、网上志愿填报

  我市中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在学校或其它有网络的地方,完成中考志愿填报,并且可以随时查询自己填报志愿的情况。志愿正式填报时间安排在6月16日至6月19日进行。任何学校或个人无权阻挠、影响考生填报志愿。

  个别省一级达标高中由于生源不足,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确有困难的,20xx年全市将继续统一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第二次补报志愿,择优录取。已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不参与二次补报志愿。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填报的宣传、指导和组织工作。指导学生根据个人特点和国家对各类人才需求,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要鼓励和引导考生填报1—2所中等职业学校。

  三、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学校自主考查两类进行。

  (一)全市统一考试的组织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考试,其它学科统一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共安排3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考试时间各60分钟。体育考试时间、方式、项目另文通知。

  3、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除思想品德、历史科实行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考试形式外,其他学科均为闭卷考试。

  4、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号编排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本着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考点,每个考点原则上要有二所学校(含二所)以上的考生,且同一考生校考生数不得超过该考点考生总数的70%。考生准考证号由市中招办组织各县区进行现场电脑随机编排。

  5、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数均为150分,其他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按原始分记载,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科成绩各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各学科A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25%;B级以上(含B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40%;C级以上(含C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人数的60%,即该科成绩达到及格(该科满分的60%)以上,扣除A、B两个等级考生,其余考生确定为C级,当及格以上人数不足总考生数的60%时,降分至与考人数的60%止;扣除A、B、C等级考生以外,剩余部分考生为D等级。

  外地转入莆田的九年级考生,必须参加八年级的生物、地理结业考试补考,并按当次考试统一划定等级。

  6、考试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20xx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继续实施监考员异校监考制度,严格落实监考老师选聘及培训措施;继续实行开考前监考员随机抽签轮岗制度;继续实行市派巡视员制度,每考点选派1-2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的市派巡视员;加强对考试过程中考点所有人员手机或无线电通讯设备的管理;继续实行现场与视频同步监考,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

  (二)县区及学校考查科目的组织

  1、考查科目。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校负责组织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地方与学校课程(校本课程)考查。

  2、考查办法、时间与成绩使用。考查科目的考查办法与考查时间由县区教育局自行制定安排。考查内容按新课程标准执行,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统一命题。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省级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之一。

  3、考查成绩管理。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考查组织的管理与督查,学生考查科目成绩由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备案。5月30日前将不合格名单报送我局。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办法

  1、资格认定。继续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同一份试卷的'“两考合一”制度。学生毕业资格要求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县区、学校考查科目(含补考,具体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并通过考核。毕业考试分数线由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2、证书发放。对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由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毕业证书,对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应由学籍所在学校发放结业证书。

  五、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按学校级别、类型、志愿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10门学科成绩应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执行。本市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经审批的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不得擅自跨县区(管委会)招生。省一、二级达标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不在我市参加统一升学考试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依据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线、本校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及会考建档。

  (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负责投档,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顺序面向全市招生,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录取。

  20xx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时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只能有1科B等级(即AAA或AAB),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学校考查科目合格,并以语、数、英总分(投档分)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建档并在校就读。

  20xx年我市继续试行统招生高分保护政策。以全市20xx届初中参加中考考生总数的5%划定当年统招生高分保护分数线。高分保护分数线上的考生,如果统招第一志愿未被投档,可优先按顺序投档第二、三志愿学校。不希望接受高分保护的考生,应放弃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第二、三志愿的填报。

  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名单通过莆田教育网、学籍所在学校以及电话查询等多条途径供考生查询。

  1、特长生录取办法

  (1)报名方式:4月10日前,在莆田教育网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4月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

  (2)专业测试办法:

  全市特长生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以相关特长生测试文件为准。

  (3)录取原则: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二是必须参加我市中考。

  (4)录取办法:在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投档分)及等级学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如个别招生学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5)20xx年起,我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分别设立本校一项体育特色项目,凡取得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并获得下列荣誉中之一的考生,一是获得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联赛及其以上运动会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二是全国性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可直接到该特色项目学校报名申请免试破格录取。

  2、定向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农村初中校招收定向生。

  (1)定向生指标下达。20xx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5%。市教育局按各县区中考报考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按各农村学校实际参加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按比例分解。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可适当增加教育集团总校(省一级达标高中)向成员校的定向生名额分配比例。

  (2)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资格。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要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一是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二是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获得合格;三是学校班生额不得超过50人;四是学校的辍学率在省定范围内;五是学校七年级实行免试入学;六是近三年学校未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责任事故。对无法达到以上六条资格中任意一条的,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标。

  具体分配方案细则由各县区在4月10日之前上报市中招办审批。

  (3)定向生资格。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报考学校并三年均在本校就读的初中应届生。

  (4)定向生录取。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成绩要求。考生的语、数、英三科总分(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内(含3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必须符合BBB及以上等级要求,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二是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可选报两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5)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我市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莆田第一中学“中美高中课程班”,年招生120人;莆田第五中学“中加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100人;莆田第十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仙游第一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具体招生简章另行公布,招生计划不占该校统招计划。

  (二)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由辖区中招办负责投档录取。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级要求由县区招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求确定,报市中招办备案。各县区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学科等级要求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7月20日前报市中招办备案。

  (三)民办高中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报市中招办,列入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方案,5月20日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普通高中根据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招生,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政策。

  (四)四年应届生、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四年应届生时,应在考生语、数、英总分(投档分)减掉3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

  2、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得录取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

  3、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四、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不受限制。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生源质量,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同时,由市中招办将考生的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姓名、成绩、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刻录光盘发给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动员更多的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让他们取得一技之长,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

  1、今年全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下达给我市的20xx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指导性计划,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生源情况,经与高职院校协商后确定录取控制线。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努力做到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允许中等职业学校采取集中录取,后期补招等多种录取办法。将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纳入当地年度中职教育招生计划和统计范围,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扩大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区(管委会)和学校不得封锁生源和阻挠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区招生。

  3、为了方便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简化招生手续和考生档案,除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外,原则上不进行面试和体检,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校的面试、体检应根据20xx年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4、7月27日至8月1日,全市集中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花名册于11月底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七、奖励加分及照顾政策

  (一)奖励加分办法

  为了确保学校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下列对象实行奖励加分:

  1、20xx届考生在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门学科考试成绩全部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所有等级学科只要一科为D等级,则不享受以上奖励加分)的前提下,每取得一个学科A等级,可在语、数、英总分上加2分参加中招录取。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为A的考生,在语、数、英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二)照顾录取办法

  1、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仍按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执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政策的通知》(莆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