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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范文三篇
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方案范文3篇
篇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3830字)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XX]29号)和《衡阳市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办学行为、整顿招生秩序的实施意见》(衡教发[20XX]16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XX年衡阳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宣传;统一划定招生区域;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的原则;普职合理分流的原则;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市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解决招生中遇到的问题,基教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职成科、计财科、监察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二、合理下达招生计划
2.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和当年初中毕业生的数量和普职分流5:5的比例,合理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意向于4月中旬前上报市教育局计财科,经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并下发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代码表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代码与专业代码。
3.招生计划下达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并按省厅有关规定编班,严格控制大班额。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应按“先审批,后实施”的程序报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4.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分区域内计划和区域外计划。区域内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区域外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城区职业院校的招生计划分校下达到各县(市、区),建立城区职业院校生源基地。
三、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5.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一律在5月1日以后启动,不得提前。所有学校通过各类媒体等渠道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
6.认真做好中职学校的招生宣传,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在市教育局职成科统一指导下进行,市教育局统一编制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各生源学校必须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5月20日前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初中毕业生手中,并将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向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宣讲。
7.各招生学校不得私自到各初中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进行招生宣传,更不允许与初中学校教师或领导建立任何招生委托关系。
四、认真做好考生报名工作
8.在籍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各学校对报名信息准确核对后,按时上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招办,各县(市、区)中招办对信息统一汇总审核后,上报市中招办。
9.外地回衡等无本地有效学籍考生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报名须知》的有关要求,于5月6日—15日到户口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属市城区户口的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10.考生报名均统一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报名,系统中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未经批准均应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否则不予毕业和升学。
五、统一组织考试
11.考点的确定。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状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按相对集中、就近的原则确定考点,报市教育局备案。
12.考场的编排。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信息集中、统一编排考场,随机编制考生的座位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发放考生准考证。
13.命题。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命题。
14.监考。在县市区范围内,实行交叉、滚动监考,考点主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领导担任。
15.阅卷统分。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组织教师统一网上阅卷、统分。
六、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
16.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省示范普通高中(普高一批)、经市教育局批准面向全市行政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学校的计划(普高二批)、非省示范普通高中(普高三批)、国家示范性职高(职高一批)、区域内中职(职高二批)、县域外普通中职(职高三批)等六批次。
17.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安排3个以上课时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同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
18.有意向就读普通高中的市城区考生普高志愿填报时间统一为:第一轮志愿在6月20日上午8:15—8:25英语科考试前填报;第二轮普高征集志愿在7月29日到7月31日到市中招办现场填报补录志愿。考生应在认真阅读志愿填涂卡(见附件1)上相关信息后,在考场集中填涂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志愿卡填涂要求:普高一批填涂1所,普高二批填涂1所,普高三批填涂2所(含民办高中)。
19.有意向就读职高的考生可在考场填涂职业高中学校志愿。职高一批填涂1所、职高二批填涂1所、职高三批可填涂2所。
20.每一批次均设“服从分配”一栏,不填涂,则视为不服从分配。志愿填报后,一律不得更改,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七、认真做好考生录取工作
21.统一考生的录取工作。全市统一录取时间,统一数据平台管理。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分类别同步录取,依次为普高一批、普高二批、普高三批;职高一批、职高二批、职高三批。各县(市、区)在划定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应及时将控制线以下的'生源数据移交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统一办理市直职业学校的录取手续,普高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学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重复录取,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不按规定录取的新生一律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22.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满分1080分,含新增体育20分,艺术6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中职招生以初中毕业证书、考生志愿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第作为录取依据。
23.市城区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在中考成绩出来后,应根据招生计划科学划定本区域内各类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按要求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严格执行线上录取。
24.普通高中继续实行直升生招生制度。市城区的完全中学可在本校初中生中招录直升生,招录人数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直升生招收采取考生自愿、学校综合评价择优、校内公示、中招办审批的办法。直升生的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前进行,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初中毕业的学业考试。
25.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制度。将省示范高中学校公费计划的40%定向分配到本区域各初中学校,按考生志愿,学业成绩在省示范高中公费分数线下降3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第的三年学籍无异动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定向生计划适当向新课改初中合格校倾斜(在基本标准上提高1个百分点的比例)。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规范、不及时的初中学校不予分配此项招生计划。
26.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面向全市行政区域的招生计划。市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可招收“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试点班”各50名,市一中的青化山分校、市八中的二七二分校招收“实验班”各100名,市田家炳中学招收“宏志班”50名,市五中招收“珍珠班”50名,市二中招收“恩萌”班50名,市七中招收“励志班”40名(招生对象均为成绩特别优秀的贫困家庭考生)。以上生源毕业后,参加高考的成绩,分别计算到录取学校和生源地。
27.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专业生招生计划。具体请见《20XX年衡阳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实施办法》(附件2-5)。
28.考生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定达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录取高中阶段学校的资格。
29.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学校先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学校后办理录取手续的原则;凡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公办学校在进行补录的时候,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任何学校都不能补录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招生学校外挂学籍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严禁学校未经批准接收寄读、借读学生。
八、优惠政策
3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20XX]3号)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考生优惠。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降5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10分录取。
(3)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降5分录取。
(4)少数民族及侨属子女降5分录取。
(5)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家庭子女降5分录取。
以上优惠项目不累计,只取最高一项优惠加分。
31.享有优惠政策资格的考生填报《优惠加分申请表》(见附件6)及县级及以上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校,学校统一到市、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1)至(5)项内容,第(5)优惠项目还需递交《独生子和双女家庭优惠加分审核表》(见附件7)到市、县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审核,过期不予补办。各学校必须将市、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反馈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考生名单(附件8)在校内张榜公布。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政策性优惠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九、附则
32.各县市区教育局、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违反本规定,擅自违规招生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违规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3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贻误时间或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4.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
35.我市过去的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36.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篇二:岳阳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3052字)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阳光招生的通知》(岳政办函〔20XX〕36号)和岳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岳市教通〔20XX〕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市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志高
成员:曹金钟、童六明、李伟灵、李嘉谊、方良、王德、胡亚君许英姿、万华政、彭志诚、童来金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设市教育局基教科,曹金钟兼任办公室主任,方良兼任副主任。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市直普通高中面向市区(市直、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湖风景区)初中学校招生,省级示范性高中按计划面向君山区招生,市直民办高中在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衔接后可跨区招生。岳阳市户籍、在市外就读初中、没有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原则上不参加市直普通高中录取。从20XX年起,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见附件1)。
三、招生程序
(一)招生考试。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合二为一。高中学校不得以招生为目的另行组织其它文化考试。
(二)志愿填报。学生网上填报志愿。每位学生可填报提前志愿,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共三类志愿。根据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学生可另自主填报1-2所中职学校。没有填报志愿的学生不予录取。
(三)招生录取。招生录取由中招办组织实施,按照先省级示范性高中后一般普通高中、先提前批次后普通文化生的录取顺序,分批次网上录取,同一类别学校按模拟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录取学校网站发布,学生可登录查询。
(四)报到注册。新生要在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高中学校根据中招办下发的录取名册接受学生报名,生源学校、招生学校及其上级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毕业、升学和注册手续。
四、录取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原则,分提前批、普通文化生批和调剂批三类依次进行招生录取。
(一)提前批次录取
指标生、特长生、宏志生、日语实验班四类学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必须通过相关测试或资格审查并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类提前批次志愿。被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录取的学生按其志愿参加后续普通文化生录取。
1、指标生。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和在君山区招录的学生)的60%,按比例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指标生人数=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人数÷市区初中考生总数×该校考生总数。指标生计划分配见附件2。初中学校根据本校学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学生意愿确定指标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中招办提前预录。享受指标生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学校就读满一年以上。指标生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总分低于志愿学校普通文化生录取分数线95%的不予录取。指标生计划未录满的不补录。
2、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学校申报,市教育局核定。各招生学校制定专业测试方案,报中招办审批后实施。招生学校须向社会公示特长生招生计划、测试办法和测试时间。专业测试时间由招生学校在指定的时间内自主安排。有专业特长的学生可自主报名参加一至两所学校的专业测试,相应填报一至两所学校的特长生志愿。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须将测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名单报中招办并通知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
特长生实施分类录取。省级示范性高中先确定各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入围分数线,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前录取;一般高中先确定各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入围分数线,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特长生录取设定最低文化成绩入围控制线,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70%,一般高中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0%。特长生计划未录满的不补录。
3、宏志生。岳阳市第五中学在招生计划内招收品学兼优、家庭贫困、须统一资助就读的学生。凡户口在市区范围、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的学生持书面申请及户口所在地办事处证明到市五中申请,学校复核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名单上报,中招办根据志愿,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提前录取。录取为宏志生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校普通文化生录取线。
4、日语实验班学生。岳阳市外国语学校招收日语实验班学生(高中阶段攻读日语且高考参加日语类语言考试)。考生填报日语实验班志愿,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提前录取。录取为日语实验班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校普通文化生录取线的90%。
(二)普通文化生录取
普通文化生录取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十科总分为主要依据,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时,根据中考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再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市十五中、市外国语学校“国际课程班”招生由学生到学校报名,学校汇总后报中招办,中招办在该校普通文化生录取批次,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为“国际课程班”的学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录取学校录取线的90%。
(三)调剂录取
所有已填志愿均未被录取、填写了调剂志愿且分数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学生可参与调剂录取。参与调剂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填报两所学校的调剂志愿。中招办将符合调剂条件且填报了调剂志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相应的由于被录取学生未报到而导致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调剂人数为学校未完成的计划数。参加了特长生测试但没有填报特长生志愿的不能参与特长生调剂录取;未填报宏志生、日语实验班志愿的学生不能参与宏志生、日语实验班调剂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招生宣传。招生宣传由中招办归口管理。中招办在岳阳教育网站开设岳阳市市直普通高中招生专栏,公布招生政策、方案、程序和办法等;统一印发《20XX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宣传手册》,由初中学校发放至每位考生。各高中学校不得另行印发其他招生宣传材料,不得进入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二)加强志愿管理。志愿填报前,中招办公布市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5分段人数统计情况,由学生根据实际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经家长确认后打印纸质志愿并签字,志愿经确认上报后不能更改。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与培训,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
(三)规范招生程序。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表(见附件3)安排招生工作。高中学校要严格按中招办规定程序操作,不准借学科竞赛或其他名义提前录取新生。初中学校要准确及时报送考试、考查和志愿等方面的资料,不得拖延,不得瞒报、漏报和误报。
(四)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招生。未经统一审批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同一招生区域不得中途转学。严禁以特长生、日语实验班、国际课程班身份录取的学生进校就读后转为普通文化生。严禁学校以借读的名义接收未经统一审批录取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以借读、转学名义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五)遵守工作纪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利用教育网站等形式宣传招生政策,利用阳光服务平台热情接待和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要正确引导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带头抵制不当择校行为。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禁中介招生和买卖生源行为。
(六)强化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置于纪检监察的监督之下,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监察室:8805579,中招办:8805670)。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篇三: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939字)
为让全社会了解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近年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幸福珠海开心家宴”系列活动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5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五楼宴会厅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1、活动启动仪式;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5月13日
地点:南屏中学职高五楼烹饪操作室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南屏中学烹饪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珠海,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5月14日至6月16日
地点:南屏中学五楼烹饪操作室
宣传报道方案: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图文)。
二、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办学成果报道
时间:4月26日—6月23日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二)消息2-3篇
报道内容:1、毕业生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2、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办学报道(实训处提供材料);3、学生近四年参加技能大赛成绩回顾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4、舒展学生自信的翅膀,铸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处提供材料)
三、对全市各中学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一)时间:5月4—6月15日
(二)活动内容:1、送招生简章到全市各中学;2、到斗门城东中学、横山中学等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3、6月22日与本校初三部分学生举行填报志愿恳谈会。
四、系列活动及宣传报道组织架构。
珠海特区报、香洲区教育局和南屏中学联合成立组委会,组织、策划、协调所有系列活动和宣传工作。珠海特区报派出骨干文字和摄影记者组成报道专责小组进行及时报道。
篇四:高一招生宣传方案(295字)
一年一度的高一招生是我校的大事,它关系到我校发展的后劲和潜力,请各招生点负责人认真落实,积极工作,为我校早日跻身于全国一流名校而做出自己卓有成效的贡献。具体宣传方案如下:
一、在我市初三学生填报志愿(5月中旬)前,各招生点负责人到指定学校宣传。
要求:
1、散发招生资料;
2、对全体初三班主任口头宣传我校有关招生政策。
目的:
在初三班主任和我校招生点负责人共同努力下保优保量地完成我校今年的招生任务。
二、各招生点负责人返校后,把初三各班前20名学生或全体学生信息(电话号码、家庭住址)附初三各班主任联系电话上交学校,以便招生时能及时联系学生和奖励初三班主任。
三、赴各招生点负责人一览表。(后附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