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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方案范文

2023-08-02 16:56:19 高考在线

  监测方案1

  一、基坑安全自查的项目

  1、支护结构监测

  ①支护结构压顶梁变形监测

  ②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侧向位移监测

  ③支护结构应力监测

  2、水平及竖向支撑系统监测

  ①支撑结构轴力监测

  ②支撑结构两端点的差异沉降监测

  ③坑底结构回弹监测

  ④立柱内力监测

  ⑤立柱沉降监测

  3、水工监测

  ①坑内外地下水位监测

  4、环境监测

  ①周边建筑物变形监测

  ②周边道路变形监测

  二、监测布置方案

  1、支护结构顶面垂直及水平位移监测

  在连续墙顶部的支护结构上布设A1~A120共计120个监测点,点距约为9m,保证每个支护结构与支撑节点均有一个监测点,点位用一金属标志头埋设于支护结构顶部。

  2、支护结构侧向变位监测

  在支护结构内埋设带导槽PVC塑料管,以跟踪支护结构位移。选择在可能产生较大变形的部位,共布设9孔(C1~C9),深度同桩墙深。为保证成孔率,另布置3个备用孔(C10~C12),共计12孔。PVC塑料管外径70mm,所有测斜管埋设中,测斜管的导槽必须垂直于基坑边。先行埋设的测斜管用细铁丝按导槽方向固定在钢筋笼上。埋设于检查孔的测斜管需用干燥黄砂密实测斜管与钢管内壁间的空隙。

  3、支护结构钢筋应力监测

  在支护结构内布设钢筋应力测点,共布设10个断面,即G1~G10,每断面在迎土、迎坑面各埋设一个钢筋应变计;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方案,自支护结构钢筋笼顶端向下5m布设1只应力计,钢筋笼底端向上也按5m距离布设一只,另六只以2.5m间距均布,这样每个应力测孔共16只应力计。这样在支护结构内共布设160只应力计,用于监测地下支护结构应力分布。应力计直径与钢筋主筋相同。应力计导线在支护结构内用软绳统一固定在主筋上,在连续墙顶部用钢套管保护,引出地面,接入接线盒内保护,不受施工破坏。

  4、支撑结构轴力监测

  在钢筋混凝土支撑结构内埋设混凝土应变计和钢筋应力计来测定支撑轴力,第一道支撑共布设5点为Z1(1)~Z5(1);第二道支撑共布设10点为Z1(2)~Z10(2);第三道支撑共布设12点为Z1(3)~Z12(3),第四道支撑共布设8点为Z1(4)~Z8(4)。每个点设2只应力计,放置于钢筋混凝土支撑的左右二侧。共计70只应力计。

  5、腰梁内力监测

  在腰梁钢筋上布设内力监测点,第一道支撑不设点,第二、三、四道支撑每道设5点(YLl~YL4),每点设4只应力计,放置于腰梁断面的上下左右两端,共计60只应力计。

  6、基坑内立柱内力监测

  在立柱桩中选择2根立柱布点(N1~N2),在其底部布置钢筋应力计,以测定其受力情况。在立柱底部的钢筋笼中的下端布置一组(3只,以800对称布置)的钢筋应力计,应力计与钢筋笼绑焊,导线通过PVC软管引至地面。每立柱布置3只,共计6只钢筋应力计。

  7、坑内、外地下水位监测

  坑内水位的监测主要利用停止降水的降水井轮流观测。坑外设9个测孔D1~D9;采用钻机埋设53mm的PVC管。

  8、立柱沉降监测

  布设L1~L10共计10个监测点,点位用一金属标志头埋设于立柱顶部。

  9、基坑周围原有建筑物及道路管线的沉降监测

  基坑周围原有历史建筑物有兴业银行、交通饭店、惠中饭店、劝业场、新中国文化商厦、工商银行、陶陶鞋业专卖店、金房宾馆、邮政报刊发行局等需作沉降监测,在几个重点历史建筑物上布设实时自动沉降监测点各一个。

  基坑周围有和平路步行街,滨江道步行街,哈密道,兴安路等道路,下面管线分布极为复杂,需作管线沉降监测,每隔30~40m布置一个监测点。

  10、基坑回弹监测

  基坑回弹是基坑开挖对坑底的土层的卸荷过程引起基坑底面及坑外一定范围内土体的回弹变形或隆起。基坑回弹监测可采用回弹监测标和深层沉降标两种,当分层沉降环埋设于基坑开挖面以下时所监测到的土层隆起就是土层回弹量。

  本工程基坑深度大面-16.00m,局部-18.00m,分为1a,1b,2区等几个区域,因此共布设4个回弹监测点。观测基准点选择在基坑开挖深度3倍以外的稳定位置。

  三、基坑安全的日常巡视

  1、地下连续墙监测

  根据设计要求,为保证基坑开挖、基坑周边构筑物、结构施工安全,基坑施工应与现场实时监测相结合,根据现场所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反馈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及时调整设计、改进施工方法,达到动态设计与信息化施工的目的。

  基坑开挖期间土方每开挖一步进行一次观测,每道支撑施工前后各进行一次观测,其他时段每3~5天测一次。基坑开挖至槽底15天后,每7天观测一次,直到基础施工完毕。当遇大雨以及测量位移发生突变等特殊情况时,适当加密观测次数。

  2、地下连续墙内外侧钢筋压力监测

  基坑开挖期间土方每开挖一步进行一次观测,每道支撑施工前后各进行一次观测,其他时段每3~5天测一次。基坑开挖至槽底15天后,每7天观测一次,直到基础施工完毕。当遇大雨以及测量位移发生突变等特殊情况时,适当加密观测次数。

  3、地下连续墙顶水平位移及垂直沉降监测

  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开挖前测量三次,取其均值作为初始值,基坑每开挖一步时每天观测1次,全部开挖完后两天观测1次,雨季中到大雨后观测一次,垫层完成后3-4天观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变形值不大于30mm。测出观测点坐标值,计算出水平位移值。

  垂直沉降监测:基坑开挖前测量3次取其均值作为初始值,基坑每开挖一步时每周观测1次,全部开挖完后每月观测2次,并做好记录。

  四、自查以及分析、处理的程序

  依据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成立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并指定安全项目经理具体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由安全项目副经理、安全项目经理、专业责任工程师,各分包单位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其中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职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执行安全施工责任制。组织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施工会议,经常巡视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监测方案2

  为切实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青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等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大宣传培训、调查巡查、监测预警力度,严格执行危险性评估制度,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勘查治理、应急排险和避让搬迁工作,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处浙南中低山区,地势西高东低,山势陡峻,峡谷深切,残积物多。境内火山岩、花岗岩广布,断裂发育,风化作用强烈,且全年降雨量充沛,季节性降雨明显,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属“浙南中低山地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近年来,随着极端气候的影响和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加剧,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呈逐年增加之势,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截止xx年底,全县共查明地质灾害点隐患点154处(包括滩坑库区新增点),涉及31个乡镇(包括油竹管委会)112个行政村,影响人口6000多人。需防治管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59处,其中A类点有2处、B类点有9处、C类点有38处,滩坑库区隐患点10处。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4大类型。

  三、地质灾害特征和诱发因素

  根据地质灾害现状及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我县地质灾害多以中、小规模为主,有点多面广、规模小、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等特征。其诱发的主要因素为降雨特别是强降雨,其次与矿山开采、水库建设、修路建房等人类工程建设活动也有很大的关系。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特征、诱发因素及今年气象趋势预测,结合历年来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类型进行综合分析,预测今年我县地质灾害易发时期集中在4月份至10月份,特别5月下旬至6月下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为地质灾害易发和重点防范期。梅汛期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汛期台风影响发生强降雨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易发和重点防范时段。该时段极易发生山区浅表层风化残坡积土层和碎屑岩体滑坡及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地质灾害。由于矿山开采、水库建设、修路建房等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以及由强降雨造成的泥石流也有较高的发生率。

  五、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现状、规模、稳定性、危害程度和趋势预测,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如下:

  (一)A、B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是鹤城镇鹤东村山头自然村、山口镇大安村彭山自然村、乡陈须村底吴山自然村、乡雄溪村、镇内冯村坑口自然村、乡石平川村(横坑)、乡吴山村、岭根乡黄驮山村马坳自然村、鹤城镇陈山村沙降自然村、汤垟乡西天村、仁庄镇莲头村等11处。

  (二)C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是小舟山乡丁坑村、万阜乡白岩前村、巨浦乡徐山村桐桥自然村、腊口镇张庄村马岭头自然村、船寮镇雷石村牛埠自然村、大路村山后自然村、黄垟乡底项村龙潭背自然村、石平川村中心小学门口等38处。

  (三)滩坑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已查明10处,主要分布于北山镇、岭根乡等2个乡镇。分别是北山镇马岭桥、格坑村、万阜圩、上贵府、西斜、郎回源口、垟村、白岩村、岭根乡驮田坪、吴山埠等10处。

  (四)矿山边坡及采空区。主要分布于黄垟乡钼矿区和山口镇叶腊石矿区等开采矿山和废弃矿山。

  六、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防治职责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责任、人员、投入和措施到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建设、教育、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本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各矿业法人和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要负责做好本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各乡镇政府按照与县政府签定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健全防灾网络,切实抓紧抓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制定方案,落实防治责任

  县国土资源局应会同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依据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在总结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制定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包括地质灾害概况、趋势预测、重点防范期、防治重点、监测和防灾责任人等相关内容,要有明确防治任务、防治责任人和防治措施,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并公布实施,作为指导年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三)加强排查,完善防灾网络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对已查明需监测和新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区),在汛期前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分析其发展趋势、确定危险程度,并根据实际编制各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明确组织机构、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灾地点和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并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落实防治监测人,签订责任书,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区)设立警示牌,对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做到排查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四)落实制度,提高处置能力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在梅汛、台汛期地质灾害高发、多发时段,认真落实好值班、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避险等制度,将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工作延伸到基层,把任务措施落实到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区)。同时要保证群测群防网络和预警预报系统正常运转,有效确保影响区的群众安全度汛。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地区,特别是滩坑库区和矿山采空区,要严密巡查监测并及时预警。坚持把日常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重点防范期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若临灾或发生灾害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临时避让回迁工作应警惕雨后发生滑坡滞后活动的可能性,避免突发性、灾害性天气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宣传,增强防治意识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要利用地球日、减灾日、土地日等特殊节日,组织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农村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要继续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基层,通过分散或集中培训的形式,或是在重要隐患点(区)开展实地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和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特别是不断提高危险区群众防灾自救能力。

  (六)调查评估,把好灾害源头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城镇规划、工程建设和实施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私人建房等建设项目,要及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要加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及时查明各点现状特征,评价出稳定性和危害程度,提出措施建议,并督促落实到位。

  (七)加大力度,推进搬迁治理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任务要求,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治理、应急排险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争取在12月底前启动山口镇彭山村第二批安置户建房,完成鹤城镇山头村集中安置点场地平整、挡墙边坡建设,并完成汤垟乡西天村和小舟山乡丁坑村等2个治理和船寮镇雷石村、仁庄镇莲头村等2个应急排险任务。要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推进全县废弃矿井治理工作,确保完成53%的治理任务,及时消除和减少矿区地质灾害隐患。同时按照地质灾害“三同时”要求,加强配套建设边坡治理工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监测方案3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4、放射源退役时,应进行一次退役监测。

  五、监测点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

  2、发生事故时监测点的位置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区域。

  3、放射源退役时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过去安装或存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