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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新生转专业要求和时间(政策说明)
一、转专业志愿填报、录取规则和注意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对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应修读课程取得学分不足二分之一(或一学年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超过20学分)的,应降级修读。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学生在填报转专业志愿前务必详细了解拟申请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并试听,慎重填报志愿。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可填报2个志愿,根据各接收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和转专业考核成绩,首先进行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录取后仍有未完成接收计划的,可按第二志愿学生的转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录取。请各学院认真指导转专业学生填报志愿。
(三)根据《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航海类专业只能报名航海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不同类别间不得互转专业、闽台合作专业和公费师范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二、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根据《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转专业的比例
(一)转出
(1)各专业转出数原则上不限(工学、农学、师范类等学科门类部分专业除外)。
(2)对于水产学院和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所有专业、师范学院的学前教育专业,在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环节完成后,学校可根据拟转出情况限制转出人数,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的30%。
对于转出人数超过上述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的30%,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名单。2021级学生实施英语分级学习,用于转专业排名的《大学英语》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如下:《大学英语》课程按不同级别的难度系数折算成绩。《大学英语》课程成绩=所修读等级的分数*难度系数。《大学英语》二级难度系数为1.1,《大学英语》三级难度系数1.2,《大学英语》四级难度系数1.3;折算后成绩最高为100分;经补考后成绩不及格的成绩绩点为零;按折算后的英语成绩计算绩点,取绩点最高的作为该学期的《大学英语》课程学分绩点。
(二)转入
1.各专业拟接收计划表见附件2。
2.对于以下特殊学生,转专业转入人数指标单列:
(1)因患病或者有生理缺陷的学生、确有专长和有相关成果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等。
(2)“民考汉”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的专业为小学教育(语文方向)、学前教育、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非师范),每个专业指标为3个,由转入学院面试考核。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符合《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
学生在4月18日前将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例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和转专业申请表报给拟转入学院。拟转入学院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拟录取结果公示后报送教务处。
(二)符合《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
学生在4月1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材料,学院在4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将相关材料交给拟转入学院。拟转入学院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拟录取结果公示后报送教务处。
(三)符合《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五款和第五条的。
1.报名(4月8日10:00至4月18日10:00)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和自己的意愿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点击“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转出学院审核报名资格(4月18日-4月20日)
转出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后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需在学院内公示。审核操作如下:学院教学办主任和分管院领导在综合教务系统-学籍管理-转专业-转专业批次-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核。
3.转入学院审核报名资格(4月21日-4月22日)
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第一志愿申请转入人数大于该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的,将由各学院组织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笔试。需要参加笔试的学生名单和考试时间于4月下旬在教务处和学院网页公布,学生自行上网查看。
4.考核
各转入学院根据公布的转专业工作方案组织考核。
(1)笔试
各学院转专业笔试时间由教务处进行统筹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1.5。面试名单由学院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的考核结果公示后报教务处。操作流程如下:学院教学办主任和分管院领导在综合教务系统-学籍管理-转专业-转专业批次-学生录取审核。公示结束后报教务处的材料:系统打印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成绩单、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四)学校审议和录取
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进行汇总初审,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发文公布。
五、转入考核工作要求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方案制定、咨询、考核等具体工作。
(一)各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咨询宣传。各学院可通过电话、邮件、网站、微信等进行各种形式的咨询宣传。教务处咨询电话:0592-6181092,邮箱:48598520@qq.com。
(三)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转专业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转专业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明确工作纪律、笔试和面试考核办法,考核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各项考务工作,加强管理,切实做好试卷命题保密等相关工作,确保转专业各项考核的公平、公正。
(五)转专业工作所有环节,尤其是组织考核过程须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对每位申请学生在各项考核项目(如笔试、面试)的表现和得分,须有明确的书面、视频记录,记录材料及其他材料均须存档备查,存档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六)学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由教务处指定2名相关专业教师进行复核。
六、其它事项
(一)转专业名单公布前,申请转专业学生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二)转专业名单公布后,学生根据教务处通知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办理学分确认等相关手续。
(三)相关学院要做好转专业学生档案的移交工作。
(四)请校内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做好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并将本通知的精神传达到每个学生。
(五)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学务科-考试”中下载(http://jwc.jmu.edu.cn/xzzx/jwk/k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