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文章
中南大学新生转专业要求和时间(政策说明)
2023-08-12 15:25:47西南政法大学新生转专业要求和时间(政策说明)
2023-08-17 08:50:59中央财经大学新生转专业要求和时间(政策说明)
2023-08-11 22:37:32兰州财经大学新生转专业要求和时间(政策说明)
2023-08-06 15:14:44高考哪些大学不招复读生
2024-05-20 10:57:39高考专科生的捷径定向军士官生招生报考指南
2024-05-20 10:53:06高考定向培养士官优缺点 值不值得进
2024-05-20 10:45:53中南大学新生转专业要求和时间(政策说明)
2023-08-12 15:25:47西南政法大学新生转专业要求和时间(政策说明)
2023-08-17 08:50:59中央财经大学新生转专业要求和时间(政策说明)
2023-08-11 22:37:32兰州财经大学新生转专业要求和时间(政策说明)
2023-08-06 15:14:44
闽江学院新生转专业要求和时间(政策说明)
一、转专业申请条件
(一)学生确有专长,能提供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发明、创造及科研成果的奖励证明,说明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的学生;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可根据本人意愿降级转专业;
(五)休学复学者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入学的,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时,学校出现因故调整专业,或某专业停招等情况,而无法安排在原专业学习;
(六)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以及成功创业的,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二、具体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根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转专业计划表》(附件1),通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和提交转专业申请,填写《闽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以及按规定提交转专业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因学生患病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规定级别的成果或专家证明等。各学院务必将转专业通知传达到2019级、2020级的每一位学生。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于5月7日前交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二)学院组织审查学生转专业的相关材料,重点审查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是否超过规定的比例等。学院审查通过后,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汇总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拟转专业上报名单》(附件3),于5月10日将上述材料送交教务处学务科,附件3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3728496@qq.com;
(三)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查,拟于5月13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提交给转入学院。转入学院根据已公布的考核方案,确定和公布转专业考核时间。由接收学院负责通知并组织申请转入学生参加考核,考核工作在本学期期末考试(2021年6月26日)前完成,考核时间不得与学生期末考试相冲突;
(四)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学生考核结果一览表》(附件4),于2021年7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33728496@qq.com,纸质版由学院分管领导阅签后加盖学院公章,连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学务科存档;
(五)教务处对各学院所报送转专业材料进行复核,召开处务会议,审议各学院报送的考核结果及接收意见,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分管领导审批、发文,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转专业的考核要求
(一)各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考核小组应严格按照公布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可由笔试、面试或相结合,具体按各学院所提交《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转专业计划表》中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二)符合本通知规定第一点第(一)、(二)款提出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学院的通知及要求,准时参加转入学院规定的考核。逾期不参加者,视为弃权,转入学院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三)符合本通知第一点第(三)、(四)、(五)、(六)款的规定提出转专业的学生,可以不参加笔试考核,但应提供转专业申请、转专业审批表,以及有足以证明必须转专业的相关材料。如因学生患病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及医院疾病证明书;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规定级别的成果或专家证明等;休学创业复学的以及成功创业的,应提供创业有关材料证明。转入学院根据已审定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转专业审批表以及有足以证明必须转专业的相关材料,由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小组集中讨论、研究和决定,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
(四)考核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和择优选用,不得徇私舞弊。若有学生质疑或投诉,由考核学院负责解释及处理反馈。
四、其他事宜
为了切实顺利做好转专业各项工作,若对本通知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教务处学务科联系咨询,电话:83761512,13960820911(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