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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新生转专业要求和时间(政策说明)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本科在校非定向、非专升本、非中外合作办学类、非特殊类型招生的学生。
2.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并在校学习满一学年。
3.民航与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不适用本办法。
4.艺术类专业与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不能互转。
5.以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入学学生不能转专业。
6.第二学位学生不能转专业。
7.城市学院学生不得选择其他学院,但可在本院内选择专业,院内本科生选择专业具体办法由城市学院制定。
二、选择专业要求
1.学生所在学院不设转出门槛,2019级、2020、2021级本科在籍在校学生均可自愿申请报名转专业,2018学号及以前学号延长学习年限或是复学到2019、2020级的学生不能参加选择专业;考虑到学业规划的延续性和彰显公平原则,已成功转专业的学生不建议再选择专业。
2.学院按照各专业每次允许接收学生数不得低于本专业当年招生数的10%,制定本学院选择专业实施计划,同时,各学院在学分制教学服务平台“学籍管理”中“转专业管理”模块录入转专业计划。
3.本次选择专业2019级为第三轮次、2020级为第二轮次、2021级为第一轮次,报名前学生需要认真查看各年级本次专业接收人数(附件1、附件2、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网上自行报名。
4.选择专业录取公示后,学生无异议,学校不接受放弃资格处理。
三、工作程序
1.选择专业报名
(1)学院需公布各专业选择专业的实施计划及考核细则。
(2)申请选择专业的学生根据个人志向和特点,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在学分制教学服务平台上对应年级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查看各专业面试、笔试要求,每个学生只可申请选择1个专业,本科学生转专业操作流程详见附件7。
2021级创新班人才遴选批次报名时间:5月8日-10日(5月8日9:00开始,5月10日12:00截止),创新班录取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普通选择专业批次报名。
2019、2020、2021级普通选择专业批次报名时间:5月15日-18日(5月15日18:00开始,5月18日20:00截止)。
2.选拔和公示
(1)学院根据实施计划,组织对申请选择本学院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学生提交“本科生选择专业申请表”(附件4)至转入学院。各项考核成绩必须全部以百分制计算,由专人记录,并录入学分制教学服务平台。学院考核可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创新班批次于5月15日前完成考核,并录入考核成绩;普通选择专业批次于5月24日前完成考核,并录入考核成绩。
(2)学院选择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人数,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学院录取学生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汇总审核。
(3)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校发文公布选择专业名单。
3.咨询方式
为了方便学生能够全面了解各专业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学生可按照学院提供的各专业咨询方式(附件6)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咨询和了解。
创新班批次咨询时间:5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普通选择专业批次咨询时间:5月9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4.上报教育厅主管部门
6月下旬,教务处将学校转专业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将学生学籍信息转入到新专业,学生在6月下旬参与新专业进行选择下一学期的课程,并于期末考试后到新专业报到。学生于2022年8月起到国家学籍学历信息网(www.chsi.com.cn)核对自己转专业后的学籍信息。
四、其他事宜
1.转入五年制建筑类、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需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其他专业的学生编入同一年级学习。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转入学院应按专业培养计划审核进行学生已修课程并进行学分认定。
3.请各学院及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的安排。
4.请各学院务必将此通知下载转告2019、2020、2021级的每位本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