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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3-08-12 16:45:32 高考在线

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商学院研究生生源结构,培养更多具有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的人才,制定了江南大学商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江南大学商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江南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保证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质量和接收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组织、考核、审核、咨询、信息公开公示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系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申请者本科专业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公告信息报名、缴费。

  (二)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

  (三)复试采用面试形式(现场或电话、网络视频),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1、英语听力、口语2、专业英语3、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复试日期自9月 25日起。

  (四)已获得我院组织的2016年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考生,获得本校的推免资格,并报考我校,可以免试录取。参加我院组织的2016年暑期夏令营非优秀营员的考生,获得本校的推免资格,并报考我校,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

  (五)收到推免生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8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本校报考我院并通过面试的考生须在9月29日前报考并接受待录取通知,过时将不予接收本校推免生。

  (六)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七)学院对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体检表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在本科就读学校校医院体检,体检表交申请学院)的推免生在管理后台输入复试成绩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文件《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下载地址

  (二)被我院录取的“985”、“211”(不含专项计划)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1万元/生的优秀新生奖。

  (三)推免生具有选取导师优先权。

  五、其他事项:

  1、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如在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

  ①大学英语四级的成绩单;

  ②体检表(考生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空白体检表格,在本科就读学校体检,并加盖校医院公章),由于时间原因不能提交的可后期通过快递邮寄方式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510-85329001

  Email:2016151769@qq.com

  七、本细则经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由本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