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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5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武夷山市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南平市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南招委〔2015〕2号)、《南平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南教基〔2015〕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武夷山市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 、报名与录取原则
凡学籍在我市或户籍在我市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我市中考报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的原则参加高中录取。
二 、中考考点设置
采取分设考点的办法,全市共设立9个考点,其中城区设立武夷山一中考点,乡镇设立武夷中学、星村中学、兴田中学、五夫朱子学校、上梅中学、吴屯中学、岚谷中学、洋庄老区学校等8个考点。
为确保中考体育考试场地统一标准,全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分别集中在一中和二中运动场进行。
三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188人,其中:一中12个班,每班54人,共648人;二中10个班,每班54人,共540人。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2015年秋季起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一、二中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一中统招生计划324人,定向生计划324人;二中统招生计划540人。
四 、高中录取条件
(一) 一中高中统招计划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化学、生物等三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成绩等级均在B级以上(含B级)。
(二)一中高中定向生计划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化学、生物等三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中有四科成绩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一科在C级以上(含C级)。
(三)二中高中计划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化学、生物等三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中有二科成绩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三科C级以上(含C级)。
五 、录取办法
1、在具备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学生填报的志愿(平行志愿),以投档分(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及物理、化学原始分的60%、40%;等级加分;政策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南平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南教基〔2015〕2号)精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20分,若线上生源不足,允许下浮20分。
2、录取过程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如最低分数并列且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③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高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总分高的考生;⑤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和数学学科成绩高的考生;⑦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3、中考学科分值、等级记录方式、等级学科奖励办法按南教基[2015]2号《南平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和南招委〔2012〕2号《南平市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执行。
①语文、数学、英语等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其中英语试卷150分中含听力测试30分),考试成绩按原始分记载。
②物理、化学两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分别按原始分的60%、40%记载。
③思品、历史、地理、生物四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原始分不公布。缺考或考试成绩原始分为0分的不记等级。
④文化学科卷面原始分与等级的折算办法如下:
85分(含85分)以上—100分为A级;
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为B级;
60分(含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C级;
60分以下为D级。
各学科A级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20%,若达不到20%,则下调至达到20%止;B级(含B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45%,若达不到45%,则下调至达到45%止;C级(含C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参考人数的80%,若达不到80%,则下调至达到80%止。
⑤地理、生物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者,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重考成绩只记C或D两级。因故并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往届生、未参加我市地理、生物统考的学生,在九年级结束时应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其考试成绩仍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⑥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三科考查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载。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五科的考试成绩和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考试等级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允许核分、核等级。
⑧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中考录取时,等级学科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体育考试成绩达到A级的考生,每学科给予5分的奖励, B级的.给予2分的奖励。
六 、高中定向生招生
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减少初中学校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上级文件要求,实施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
1、定向生计划
从一中统招生计划中划出50%的统招名额(324人)作为定向生指标。
2、定向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投档分在一中统招录取线下50分以内。
3、各校定向生名额分配
按各校享受定向生资格的中考应届报考生数为基数进行分配,实行分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