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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7 12:35:01
催促履行合同律师函
催促履行合同律师函1
致:xxx**粮*****库
xxx***律师事务所系xxx省司法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系中国注册律师,具有合法执业资格。本所受江苏**集体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人)之托,处理委托人与贵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宜,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郑重致函:
一、委托人于xxxx年*月*日与贵企业签订了《xxx**粮*****库扩建储备仓项目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根据我国《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 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该建设工程为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粮食供给且大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该项目为必须招投标项目。
二、贵企业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根据我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其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委托人与贵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经合法招投标、经xxx省建设厅及**县建设局备案是合法有效的工程结算依据。
三、委托人与贵企业另行订立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协议,不能作为结算是依据。
现依据委托人的要求,请贵企业尽快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诚望贵企业在收到本函后的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否则委托人将采取法律手段就贵企业的违约行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企业追索。
特此函告。望贵企业慎思并妥善对待。
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郎x莉
xxxx年11月1日
催促履行合同律师函2
致:XX先生
广东xx律师事务所系在广东省司法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系中国注册律师,具有合法执业资格。本所受XX(以下称委托人)之托,指派颜z丹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处理委托人与您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事宜,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郑重致函:
委托人于xxxx年11月10日与您签订了《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合同编号:NO ),合同约定您向委托人购买位于深圳市XX区XX栋X单元XX单位房屋,房屋产权证为:深房地字第XX,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总房价为人民币 XX万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您依约支付了定金人民币X万元整。
你们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买方须于xxxx年12月11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之外的首期款人民币X拾万元整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帐户,卖方须依买方或第三方的通知前往约定的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但据委托人所述,您和第三方至今没有通知委托人前往约定的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办理资金监管手续。虽经委托人多次催促,您仍拒绝履行该项合同义务,并于xxxx年12月14日正式通知委托人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您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办理首期资金监管手续,否则根据你们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十二条的约定:“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支付每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任何一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15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违约方支付转让总价款20%的违约金或承担定金罚责。”委托人将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
现依据委托人的要求,请您尽快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诚望您在收到本函后的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否则委托人将采取法律手段就您的违约行为追究您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您追索。
特此函告。望您慎思并妥善对待。
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颜z丹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