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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计划四篇
监督工作计划 篇1
1、完善社保基金监督制度建设。
一是评估总结社保基金监督“十二五”工作,编制 “十三五”规划。二是争取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规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社保基金违法违规案件。三是以社保欺诈入刑为契机,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公安部出台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相关规定后,结合我省实际建立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及联合办案机制,深化与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联动。
2、加强非现场监督和现场监督的有机结合。
一是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二是扩大监管软件应用领域,积极配合部里做好系统升级试点工作,将疑点信息核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定期对各地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三是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并就基金监管工作进行调研,提出加强社保基金规范管理的建议。四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加强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
3、强化基金安全管理责任。
一是继续抓好全省的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责任状签订工作,严格落实和执行社保基金安全问责追究制度。二是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对隐情不报、急情缓报、大情小报的现象按规定严格问责。加强对要情报告反映问题的分析,制定措施加强防控。
4、探索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继续推进社会监督试点工作,密切跟踪部里社会监督试点工作进度,在全省推广。
5、加强对市州基金监督工作的指导。
一是依据绩效评估考核指标,抓好基金监督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基金监督检查证管理,分批组织还未取证人员参加部里举办的培训班,使全省基金监督工作人员尽快取得执法证件,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监督工作计划 篇2
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xx—20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5)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对高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会同发改、经济、国资、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论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3)切实加强医用辐射机构和放射诊疗技术许可审查,重点开展对大型放射诊疗设施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放射治疗、介入诊疗技术及其防护措施的日常监管工作。
(4)认真处理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事件。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职业病危害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三、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卫生监督形象
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监督工作计划 篇3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二、设置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开始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监督工作计划 篇4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系统掌握我县饮用水卫生状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卫生安全,依据《省卫生厅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20xx年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及饮用水监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基本建立覆盖县城区及主要乡镇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做到县城区全覆盖,乡镇覆盖40%以上,有效实施饮用水水质、水性疾病监测和供水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掌握全县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为政府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
二、监督监测范围和内容
(一)监督监测范围
县城区及主要存在供水安全隐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各乡镇均为20xx年重点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监测区域。县城区主要开展城市市政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各乡镇主要开展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报告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供水卫生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卫生监督管理及内容
对纳入监测网络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建水源及二次供水单位,至少开展2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水质检测资料、水质消毒情况、用于饮用水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储水设备清洗情况等内容并记录监督信息。
(三)水质监测
1、监测点设置
(1)城市市政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县兴源水务公司设出厂水1个、末梢水10个监测点(其中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2个)。
(2)二次供水监测点:选取县城区内忆德国际酒店、具备二次供水的所有居民小区纳入监测网络,于水箱出水口处各设置1个监测点。
(3)农村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根据水源类型及水质状况、水质处理方式、取水方式、供水人口及群众反响等因素,将方舟自来水公司、德泽自来水公司、恒康水务公司、土门供水站、二道供水站等35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设出厂水1个点、末梢水1个点(含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1个)。
(4)学校自建设施供水监测点:根据水源类型、水质处理方式、用水人群、数量及用途等因素,选取永乐中学在内的5所学校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学校自建设施供水设置末梢水监测点1个。
2、检测方式、监测指标和监测频率
按照省市要求各监测点采取现场快速检测,监测指标为6个(即: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消毒剂余量),部分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氨氮等指标的监测。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测点每年各监测1次,学校自备设施供水监测点每年监测2次。所有监测点的水质监测均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xx)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水样采集应位于水箱出水口处。
三、实施步骤
本年度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12月底完成。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制定计划,确定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点,开展监督员饮水卫生日常监督业务学习和快速检测技术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2月中旬):开展饮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监督意见,水质快检后做好资料收集和数据分析。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底):将监督监测情况结果汇总,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
四、质量控制
加强与县疾控中心衔接,取得技术支持,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前,应对仪器进行校准。承担监测任务的监督员,应加强学习,掌握监督检测技能,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对于在检测过程中存在疑问的数据应多次重复检查,分析原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为加强我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科学组织实施,创新监管模式
在开展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时,要科学、充分利用饮用水卫生监测数据,及时对监督、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掌握本地饮用水状况,查找本地饮用水卫生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监管对策和措施,积极探索饮用水卫生监管新模式。
(三)跟进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当发现水质超标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或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采取控制措施消除不安全供水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