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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观后感字
重返狼群观后感字1
这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个时候的小狼如同刚出生的小狗一般可爱,亲昵的依偎在狼妈怀里,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唯一的依靠。
起初,我总觉得这匹狼与狗很是相似,没什么区别,但是慢慢的我发现区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当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惬意的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了,而且它只喜欢看有关狼的纪录片,其他的台都不喜欢。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透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两个月大的时候,有一天突然走丢,把狼妈着急的四处寻找,最后最后透过各种途径寻回了格林,然而它伤痕累累,差点被汽车碾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崽越发的变大,狼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吃肉的时候那种气势真的很凶猛,谁也别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家里还有一条狐狸犬,格林却总是与这个小伙伴相处不好。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其实我特佩服这位女画家,在偌大的若尔盖草原,环境恶劣,缺衣少食,氧气不足,她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待了长达半年时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忙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还手把手教小狼抓兔子,抓各种小动物,由易到难,处处保护着小格林。小格林也一天天长大,但是终究是从小由人抚养长大,对人个性亲切,不怕人,狼性很弱。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期望帮忙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明白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向咳嗽不已。小狼一向在窗外守候,担心不已,还悄悄的取回自己藏了好久的一个兔子从窗外扔里进来。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治疗,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向坐在山头凝望,狼妈最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齐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最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阿。
之后,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最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阿,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阿,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明白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明白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一块特殊的区域,气候湿润,然而近些年来却逐渐沙化,这是野生狼群最后的生存地带,但也在逐渐不见,狼群已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的伤害到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们。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仿佛这就能显示出他们的高人一等似得。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阿,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字2
对于格林来讲,这可能是它这一生中最幸运的事,父母双亡,兄妹尽丧,而自己侥幸逃脱死神的魔掌,被一位秀丽的姑娘救下,而不是暴毙于牧民的枪口下。《重返狼群》的故事也由此展开。姑娘抱回格林时,他才一个月大,毛发乱蓬蓬得披在它身上,走路也还时不时摇晃几下。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我认为这话在狼身上也仍然适用,格林的眼神干净得看不见一丝污垢,那蔚蓝的色彩如同若尔盖大草原的天空一般澄澈,仿佛看得到格林那幼小纯净的心灵。
很快,格林两个月了,它的身体已经长得有些规模了,大的像一只小牛犊,爱玩的天性却仍然没改。为了让格林不再啃咬电线,姑娘在电线上涂上了芥末酱,这可把格林害惨了,四处乱窜,抱着头叫唤……然而,随着格林的成长,问题接踵而至:格林有时窜出家门,在大街上闲逛一阵子;有时又在大半夜狼嚎……最后,姑娘决定将格林送回草原。
毕竟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草原,格林一到草原,就毫不惧怕地上窜下跳,到处撒野。在草原的两个月,格林学会了抓捕野兔,旱獭,也会感觉周围的环境,决定未来的天气。一次姑娘生病了,格林扒着窗户,哼哼唧唧地发出犬科动物特有的声音,表示担心自己的主人。它又刨出地里储存的食物丢给了姑娘。
最后格林找到了伙伴,回归了狼群,应对伙伴和主人,它的本性使他选取了伙伴,选取了独自生存,独自应对大自然不可反抗的力量。它是一匹狼,一匹真正的若尔盖大草原,作为狼王儿子的狼!在别人的屋下饱食终日,断然不是一头真正的狼,在这草原上有骨气的死去,才是一头狼应有的作风!
本以为影片到这就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之后的影像记录,简直令人发指!视频中他们到了一家草原县城中的小店,店家拿出了一罐头狼牙,从一头活生生的狼嘴中拔下来的狼牙,而之后的那一幕真正的,令人简直无法再冷静。商店里还售卖着一种衣袍,用的是用留下的狼皮拼凑的,而这些所谓用剩的狼皮,正是狼头的皮,一百头狼的头皮!秀丽之下掩盖的正是扭曲的人性,它们都曾是草原上独当一面的霸主,却被贪婪的人类制成了衣物,衣袍上无神的窟窿眼,以前拥有着多少纯洁纯净无瑕的魂灵!这是一件血淋淋的衣袍,寄载着多少狼的怨恨,这就是人类自私的铁证!仅仅因为人类聪明,人类进化得更快,因为拥有杀戮的潜力,就如此这般伤害无辜的生命,那么这有又与几万年前那些只会动用蛮力的猿人有何区别?人类早就失去了对于生命的敬畏,无论是这一件衣袍,又或是狗肉节这类事件,都是人类为了满足私欲而衍生出来的病态现象。人类就这样在生存上一步步进化,却又在人性上一步步退化,深居在人类根性里的恶魔,渐渐露出了爪牙……
格林重回了草原,而人类自身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生命不分高低贵贱,恳切期望,人类能怀着对生命最初的敬畏,在人性的大道上选对分叉口。
重返狼群观后感字3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够发现,两个主角有着十分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观看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片子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能够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那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十分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习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齐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齐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明白怎样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那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能够打电话,能够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好处,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能够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状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字4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决定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忙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忙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就应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向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阿,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狼群观后感字5
《重返狼群》是亲历者编撰成书,又花了七年时间、耗费了超多心血拍摄成的一部电影。
于视觉来说,它没有3D的触手可及,甚至没有个性稳定而清晰的镜头,但是这却是一种最真实的记录。
亦风与李微漪二人由若尔盖草原捡回了狼王的儿子,取名格林。在城市中逐渐被奴化到了只会狗叫的地步,但骨子里的狼性终究未泯。重归草原后,在二人的坚持下,它重新学会了一切捕食本领,重返狼群。格林,是首例由人抚养长大后重归狼群的野生狼。
格林是一条聪明的小狼,它爱看《动物世界》,自己学习捕鱼技巧,一看《新闻联播》就困倦地酣睡。到了晚上轻轻地叫,但是叫声却隐含着霸气与凌厉,足以惊起万家灯火丛丛点燃。影片前一部分用诙谐与幽默将格林这匹小狼幼时调皮捣蛋、机敏好学的形象展现得淋漓尽致。
对于一只狼来说,活命和食物是最重要的,但是它宁愿将食物埋在冰雪里等待李微漪二人来寻找。这相当于在高考的时候,你心甘情愿把卷子给一个水平与你旗鼓相当的人抄是一样的。狼,护食是本能,是天性,但是在情感之中,它压抑了这种六亲不认的残忍本性。狼眼中,亦是饱含深情。
格林就是李微漪口中说的“狼中之人”。一匹狼,在草原艰苦的冰天雪地中,还能够顾及与自己相伴的人,跨越了种族的情感坚不可摧。在困顿中,每个人都能够是自私的,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都想生存。人都是互相隐瞒的,在正常状况下,我们对每个人笑脸相迎,一旦危机当头而下,面具轻轻一扯就破了。格林是一匹狼,它没有面具,无论何时,始终如一,这或许是我们不及狼的地方。
透过格林的故事,影片还揭露了草原深处的蛀虫――盗猎者。盗猎本要留意翼翼,但是影片内的猎人大大咧咧地骑着摩托扛着枪。当李微漪询问之时,他们的脸上没有一丝虚心和恐惧,反而大笑:“上山打猎!”是不明白?是不懂?还是为了金钱利益已经失去了正义的心?拿狗牙当狼牙、割狼头皮制皮袄……这不是传说,是枪声和狼嚎交织的真实。盗猎者,是人中之狼。
打狼、杀虎、割鲨鱼鳍……肆意贩卖,在当初的年岁里,不思考后果的捞取钱财。可当此时将它们保护起来,却依旧有无知的盗猎者去追逐它们,宰杀它们,剥夺了它们在草原、雪山放肆自由地奔跑的权利。禁锢了它们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让它们只得在一片区域活动,只能在一处山峰嗥叫。草原银白的月色下,这一片暗中的不宁,究竟什么时候能彻底消除。
纵然再多的电光火石、危机四伏,对于一匹狼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自由,那是胜于饱餐一顿和安眠一晚的一种崇尚。能够在坦荡翠绿的草原和寒气彻骨的雪山中狂奔,是在狼心中根深蒂固的信仰。
可能真的会有那么一天,狼群冲着圆月悠远地嗥叫时,所有人都静静地观赏,看到的不再是它们闪光的利齿、珍贵的狼皮,而是它们如翡翠般绿色的眼睛、高昂的头颅、雄壮矫健的身姿以及海阔天空般的自由自在。在草原上井水不犯河水,游牧的羊不再被狼群冲散,狼群也不再被枪声惊醒,只是和平地遥遥相望。
这还需时日,还需心愿和期望。草原正在逐渐沙化,狼群生存之地已经日益减少,我们应当尽最大心力去守护它们最后的净土。
格林的身影不见在地平线上,在九个月大时,最后重返了狼群。这是首例,也是一场发人深省的坚持和对自然界的呼喊――
守护狼群、守护草原、守护还未随着时间的漩涡消逝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