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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月结协议合同范本五篇

2023-08-14 03:11:52 高考在线

产品销售月结协议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及市场和结算价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理经营__________________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品”)。

1.甲方给乙方的价格每套按出厂总价的_____%进行结算,报价见附件。

2.乙方销售。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甲方“授权产品”总代理。乙方:

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间对____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

3.乙方销售奖励。

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____________元可享有奖励______%

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____________元可享有奖励______%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1.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能力拓展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量;

2.乙方在授权地区以外销售授权产品;

3.乙方冒用授权产品的商标;

4.乙方进行有损授权产品及商标信誉的活动;

5.乙方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损失部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货款或奖励中扣除及至其它方式。

6.乙方连续______个月内没有完成任务。

7.甲方要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上述第5条中所含情况除外),需提前______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须拥有具备初级维修能力及技术人员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对客户熟练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同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维修零件、维修技术支持。

三、甲方的义务

1.不得直接供货于授权地区内的非授权客户。

2.协商代理商处间的市场冲突。

3.甲方依据乙方出货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价格时给予价格保护的范围。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及技术人员培训和相关技术培训。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所授品牌信誉的活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至其它区域。

3.乙方需在公司或门市显著位置标示所授品牌的正确标志。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区产品的每月《市场行情调查表》。

5.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主导,开拓该地方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聘用销售该产品所需要的、经过培训和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

6.乙方于本合约之有效期间内,应尊重甲方建议之各项产品市场价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能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不得另行代理销售或以任何其他的形式经营他方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或有竞争性的产品。

8.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终止合约,应于提前______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完全履行合约。

9.乙方有必须派专人到厂家进行正规培训,售后服务统一由厂家安排,由乙方具体负责执行。

五、乙方跨区销售罚则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产品销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权之专业市场中,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措施:

1.规定乙方须收回其所销售到其它区域之产品,或与当地总代理协商,给当地总代理一定的经济赔偿。

2.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六、价格保护规定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使产品价格更具市场竞争力,以扩大市场占有率,甲方会依市场状况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为避免价格上涨及下调经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对乙方已定购及已出货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具体方法如下:

1.甲方调价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2.双方已签订购销合同但尚未执行的,改按原价格执行,甲方书面通知调价日之后的协议按新价格执行。

七、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实行三包(参照国家有关标准),______年保修。

2.乙方有义务负责所销售产品之维修,设备需进行维修前,将故障申报情况、有效的联系人及电话等填写好传真回公司,经公司确认后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将《维修记录登记表》用签字笔详细清楚的填写整洁,经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传回公司总部备案,若有配件更换的,方可减掉维修配件库存数量。更换的配件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

3.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维修站的工作,甲方负责该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课程及内容由甲方提供。公司免费提供维修人员来厂进修的往返车票以及在公司进修期间的生活、住宿费用,进修完后经公司考核并颁发维修工程师证书和专用维修服装每人两套。送回甲方工厂维修的产品及配件,甲方只负责返回之运费。

八、产品销售之支援

1.为促进乙方推广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

2.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甲方应依乙方之请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关产品技术或经销问题。

3.甲方得视实际需要,提供各项产品之型号目录予乙方,以促进其销售。

4.供货与结算:签订合同后发货。

九、交货与支付货款

下订单前须付订单总额的______%,剩余______%之货款到帐后发货。

十、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其产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并未侵犯第三人之产标、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于本协议之有效期间内,甲方同意以乙方之于甲方产品销售、促销、广告或宣传等与产品销售有关之合理活动范围内,使用甲方之商标。

3.乙方应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删除、涂改、变更或仿冒产品上之商标,或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产品知识产权。

十一、保密责任

双方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如:图纸规格、技术参数、价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十二、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届时如需续约,双方需提前______个月协商确定。有效期届满后双方若未签订新的协议,则仍延用本协议书条款。

十三、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 乱、政府行为等。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终止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3.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产品销售月结协议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特许代理区域

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区)

三、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

乙方首批进货量为__________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__________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__________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的奖励;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所代理产品的独 家代理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4)负责代理区域内的通路建设,保证销售点具有以下条件:设在相对繁华区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档次良好的商场,显著位置,并素质较高的专柜员;

(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6)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__________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七、退换货规定

乙方从甲方购货后原则上不得要求退换货,但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乙方可自收货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产品销售月结协议合同范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参与承建程规模:一事签订居间合同,双方为守诚信订立细则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居间人(乙方)向承建人(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承建方(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报酬。

第二条:佣金及支付方式

甲方单位在乙方促成上述工程项目承建合同订立后,甲方必须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居间费用总额人民币写:__________________。给乙方,支付时间为:甲方承建合同订立之日即支付合同总额10%金额为:给乙方,甲方在进场施工日即支付合同总额50%金额为:给乙方,甲方进场施工满三个月即将余下合同总额40%金额为:支付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职责及义务

1、甲方在合同谈判期间及合同履行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和借口绕过乙方而直接与开发商谈判或交易找拒付和延迟支付乙方佣金,否则应该支付相同的佣金给乙方。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究本次违约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2、甲方要提供给乙方交易过程中相关合同资料复印件、来往邮件作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乙方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甲方应按支付报酬的规定,在合同期间向乙方支付服务佣金报酬,进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在该合同签订的居间期限内有规避合同行为或者不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内进行支付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乙方(居间方)支付实际应当支付的金额外,再加上合同总额30%作为违约赔偿金,同样要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指定的帐户,同时乙方有权通过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第五条:保密守则

此合同双方守信,遵行第三者保密守则。如有一方泄密,泄密方给保密方带来损失,则保密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的责任和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或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之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与签订的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应。本合同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传真形式对双方均可。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销售月结协议合同范本4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签字盖章:需方便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产品销售月结协议合同范本5

出卖方:买受方: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方与买受方根据工业产品买卖合同的要求,本着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指标值。

第三条出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标的物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第二条)标准要求,由出卖方承担(更换合格品或退货),负责期限:一年。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由出卖方承担。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但买受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时,标的物属于出卖方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天起,于天内交货完毕;方式:买受方自提或由出卖方代办运输,交货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到达地:;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受方在收货地点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第二条)检验,或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提供相关检验依据;质量异议提出时间为标的物到达后十五天内;期间无异议等同为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安装与调试:出卖人提供相关《产品使用说明书》,如需出卖方技术人员赴现场配合指导,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款到发货。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待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例,出卖方不能按期供货,每天按货款的0.5%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买受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每天按货款的0.5%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双方当事人只能选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出卖方收到买受方预付款起生效,至合同所有约定完毕之日终止。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遇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由双方协商延期或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传真件、合同附件、技术规范、工程图纸等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