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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电子版样式五篇

2023-08-03 05:22:24 高考在线

购销合同电子版一

甲方:

乙方:

经双方洽谈,乙方成为甲方食堂原材料供应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订货与送货时间:

1、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原材料品种、数量,必须在提前一天传真、电话、订单、邮件等方式向乙方订购。

2、乙方每天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把所订购原材料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送货的具体时间:早上8:30之前,如遇到少数品种不可抗拒的条件下;需补货等情况双方同意确认更换品种数量后,必须在当天下午2:00之前送到。

二、送货数量与品种

1、乙方按照甲方所下订单的数量送货,保证斤两的准确性;实际送货不超出甲方预计量2%的浮动范围之内。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下订单的原料品种、品牌、规格及甲方订单中的品种要求送货,订单上所有的项目,不能以任何借口说无货或擅自更换货物,如有不可抗拒的情况更换个别品种,也要电话确认后方可实施。

3、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叁份的送货清单,供甲方收货人和验货人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持备份。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清单上的品名、产地、验收标准送货。配送所有物品必须保证在保质期内,并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食品卫生生产安全标准和要求。蔬菜确保有看相,无黄叶、无斑点、无霉烂、无杂质、无农药残留。

2、乙方提供的干货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调料用品按规定品牌供货,严禁供假货。必须确保质量、等级、价格关。

3、豆制品类乙方承诺每次供应的豆制品均为当天生产,保证符合安全、卫生、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4、粮油类:国家规定相关粮油制品等必须符合质量安全。

5、每天提供的猪肉类、牛羊肉类必需提供动物肉品检疫合格证明。

四、服务要求

1、因所送品种数量较大,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食堂的管理规定。

2、乙方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穿工衣,戴工牌上岗,保持厨房内的环境卫生,进出走员工通道并不得在办公区域内闲逛。

3、送到的原材料一经下车不得再拿回,送错和退货的物品必须经厨房、仓管和主管领导三方确认签字后方可拿出,否则按偷盗处理。

4、水产品必须经验收合格后现场宰杀,清洗干净,经食堂确认后方可使用。

5、如果由于受影响方所不能控制的任何事件(劳资争议除外)导致本合同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那么双方均布属违约,也不对这种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承担责任,但受影响方应即时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发生的事实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五、质量检验

如因乙方所送货物引起的食品卫生事件,乙方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应赔偿受损方全部损失。

六、价格

1、乙方每日发送一份次日的参考价格表给甲方的督查、财务和后勤,甲方根据参考价订购货物,实际结算按实际价格结算,

2、本合同所指价格包括运输费、加工费、税收、管理费等全部费用在内,低于当天上午天印山批发市场批发价格执行。

七、结算与付款

1、乙方送货款每半月结算一次,经甲乙双方的财务会计对账,数字准确无误后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支票或网银的方式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2、结算时,送货单据必需清晰、准确、不得有误。

八、如双方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确认并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双方尽快结清费用,解除本合同。否则为违约。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9月1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电子版二

购苗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购买工程所需苗木的具体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款

1、各品种、各规格苗木均经甲乙双方现场选定标记为准(详见合同后附苗木采购清单);

2、苗木采购清单及甲方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作甲方验收标准。

3、苗木交付地点:市路号甲方指定地点。

二、双方工作

1、乙方工作:

(1)在合同期间甲方所选定标记的苗木,乙方不能中途调换或售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2)如期、如质、如量按第一条约定的附表中的数量起苗、包扎、装车。

(3)乙方委派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

(4)乙方提供的苗木应符合标准做好起苗、包装、运输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苗木的成活率。

(5)苗木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安全及苗木损伤一切风险,普通苗木正常外皮磨损,小枝叶折裂等除外。

2、甲方工作:

(1)甲方委派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现场监督乙方操作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

三、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付清合同总价款(含运费及税金):人民币元整(¥元)。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年月日起按甲方现场工程师进苗日期安排要求分时间分品种包装好装车,货款付清货物才能发出。

3、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同时将发票(将苗木费及苗木运费一同开具苗木发票)足额提供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供货的,逾期每日按甲方已付款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同意以传真的方式订立合同。本合同未言明事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应条款处理,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传真号:传真:

购销合同电子版三

甲方(客户):

乙方:

本着更好的为客户服务的宗旨,推进上地装饰“一生爱家”的主导思想,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购主材产品选购:

甲方前期选购主材产品时,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居室要求推荐并挑选符合设计风格和要求的主材并计算准确的所需数量。

二、代购主材产品明细:

甲方选定主材产品后,乙方需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产品明细填写《主材报价表(预算)》,并与甲方核实相关主材名称、型号、规格、颜色、价格等项目。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后期产品配送即以此《主材报价表(预算)》为依据。《主材报价表(预算)》详见附件1。

三、代购主材货款、佣金及付款方式:

(1)主材报价总额(小写)¥ 元(大写)主材报价详见附件1。

(2)付款方式:本次付款分为两次结清,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需付清总款的80%,产品安装完成后甲方予以结清余下20%的款项。

四、代购主材产品供货:

甲方交纳该合同的合同全额后,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主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代购主材验收方式:货品验收采取(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并在相应位置签字)

(a)甲方自行派人验收,验收人: 联系方式: 甲方签字:

(b)甲方委托乙方验收,验收人: 甲方签字:

特别声明: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建议甲方选取(a)方式验收,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六、代购主材验收规定:

(1)货到甲方工地,甲方或甲方委托方及供货商共同检验货品。如供货商产品经双方检验确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事实,乙方须协调供应商无条件退货,并有义务协助甲方追究厂商的产品质量责任。

(2)验收通过后,甲方及甲方委托人需在供应商的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如届时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到达现场签收,则视为乙方将产品按甲方要求送达(即:甲方对相应产品花色、型号、数量及质量无异议)。

(3)部分材料需工厂制作,现场安装。对此甲方需在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

(4)签定《主材代购协议》后,由乙方按施工进度组织主材按时到现常材料到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人与乙方共同及时验收,以便乙方进行施工。(如甲方不能到现场,由甲方委托人验货,以相应的委托书为准)

七、代购主材退、补货:

(1)施工中需补货时,乙方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到乙方财务处补齐货款。如甲方不能及时到乙方财务补齐货款,乙方可告知甲方,并以其他产品的余款予以补足。如甲方在乙方财务交纳的主材代购款余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利单方终止代购行为,待余额补足后继续为甲方提供代购服务。由此造成的工程不能如期交工,则视为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2)签定《主材代购协议》后,定制产品和特殊产品(门、门窗套、橱柜、衣柜柜体、衣柜柜门、墙纸、石材等)退单或减项减量需缴纳发生额的全额款项。

(3)货到工地后因甲方原因退货,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材料来回托运费、损耗和退货费用。若已经施工甲方另外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拆除费等。

(4)主材商家若不提供免费运输、搬运,则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工程所选用主材成都市场缺货,甲方需同意乙方代购同等档次材料代替。

(6)主材的生产及安装周期不在工程约定的工期内,具体的安装时间详见各产品订货单。

(7)甲乙双方关于主材委托代购的相关事宜均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八、代购主材产品结算:甲方所定主材退、补货完毕后,需带全供应商给的送、退、补货凭据与乙方核对实际发生主材明细,按照代购产生实际金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享有乙方优惠活动的,待交纳工程尾款后,一并结算)。

九、有效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委托人)签字:

乙方(委托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电子版四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遵守公平和诚信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以上单价供方无权根据市场行情单方调整产品价格。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验收方法: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提货或交货时,需方有权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提货预付1万元,余款在产品验收合格需方接收后一周内付清。需方扣留2万元保证金,待消防验收合格后,一周内返还。

五、交提货地点:智慧谷B1#楼工地现场。

六、供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满足上表的规格尺寸。

七、供方需提供产品材质质量检验报告。

八、违约责任:

1、供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有权要求更换,由此延误的时间供方每天按总货款金额的3%支付需方违约金。

2、供、需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需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供方提供的产品在投入使用一年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安全事故。供方必须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需方的全部损失。

4、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6、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和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销售经理: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购销合同电子版五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销售经理: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