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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时间

2023-08-17 23:01:04 高考在线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6:00

网上资格初审

2021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8:00

网上缴费

2021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8:00

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3月28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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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贵州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3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4月中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含少数民族加分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成绩)。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和未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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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流程

1.公告、职位表发布

贵州公务员考试的征程从发布公告和职位表开始。包括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招考简章、招考职位等信息。

2.网上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报考申请,在每个考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缴费期间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缴费成功后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准考证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地址: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

6.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是贵州公务员考试的必经之路,只有通过了笔试才能有参加面试的机会。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能力测验(上午9:00—11:00)和申论(下午 14:00—17:00)。

7.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一般可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8.排名及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9.面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各地市招录网站上统一公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

10.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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