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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份公务员行测考试误区说明

2023-08-15 22:27:22 高考在线

公务员行测考试误区说明

误区一:常识单题分值比较低,答不答无所谓。

很多考生认为常识部分单题分值比较低。其实不然,在行测中,常识单题分值确实比较低,但也是因为行测130题,满分100分,平均每题只有0.7几分,但有些省份的行测题目为100道左右,满分100分,所以常识的单题分值为1分或者接近1分,没有考生想象的那么低。

误区二:常识反正不会,不用答,直接蒙就行。

很多考生这么想,都要抱着这样的心态:常识部分,我不会,别人也不会。其中不然,常识部分如果不做,而是直接蒙的话,正确率真的就只有25%左右,而如果能花点儿时间做的话,普遍的正确率都在50%左右。所以常识部分如果不做直接蒙,被自己的竞争对手拉下4-5分真的不是危言耸听。

误区三:常识部分题量不大,拉不开多大差距。

从试卷上来看,常识部分在17年及以前,吉林省考察20道题目,2018年增加到了25道题目。但实际真的就只有这25道题目吗?并不是,

例.流行是一种常见的心理态势,表现为社会或群体的成员在短时间内,由于追求某种生活方式而产生的相互感染或模仿。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流行现象的是:

A.大街上到处都可以看到全身牛仔到处窟窿的年轻人

B.最近在网络聊天时,很多人都在使用“囧”字

C.春天来了,许多人纷纷去郊外踏青

D.APEC会议以后,很多外国人新欢上了中国的唐装

【答案】C。

本题虽然是一道定义判断题,但是实际上考察的还是常识问题。还有类比推理中也会涉及到常识问题。所以吉林省考行测中的常识并非只有单独的25题。

误区四:常识部分既然很重要,一定要花大量时间去复习。

常识部分虽然很重要,但并不需要大家花大把的时间去复习,主要靠的是积累。因为常识的考察范围比较广泛,容易无功而返。考生只需要每天早晚看一些,日积月累即可。

行测法律刑事责任年龄知识点

(一)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未满12周岁的人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注:1.不满12周岁即是小于12周岁。

2.《刑法》第17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2天起算。此外,在起算时应从行为时,而非结果时计算年龄。

(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4周岁而未满16周岁的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注:1.这里需要注意的是8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例】如15岁的孩子绑架他人后杀死被绑架人的,可以直接定故意杀人罪。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适用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例】如15岁的小明入户盗窃,为了逃跑把女主人刺成了重伤,则小明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

3.“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是《刑法十一修正案》新增内容,也是对近几年不满14岁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现象的回应,需要大家着重掌握追究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的形式责任需要同时满足的三个条件。

(三)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四)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4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不能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对老年人犯罪的从宽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行测常识中,新修改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广大考生必须完全掌握的重要考点;需要大家注意,刑事责任年龄的三个阶段更是其中最重要的考点,必须理解和牢记。

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备考之古乐曲

1、高山流水——也作“流水高山”。相传春秋时期,俞伯牙善于弹琴,钟子期善于听琴。每当伯牙弹到关于高山、流水的曲调时,钟子期就感到他的琴声犹如巍峨的高山、浩荡的江河。钟子期死后,伯牙叹无知音感知乐曲的高妙。

明唐寅《世情歌》:“清风明月用不竭,高山流水情相投。”辛弃疾《谒金门》:“流水高山弦断绝,怒蛙声自咽。”

2、霓裳羽衣曲——相传是唐玄宗改变的乐舞曲,主要表现歌舞升平的景象。

唐白居易《长恨歌》:“渔阳颦鼓动起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3、后庭花——即玉树后庭花,相传是南朝后主所制的乐曲,为靡靡之音。

唐杜牧《泊秦淮》:“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①关山月——乐府曲调,多写征戍离别之情。

如王昌龄《从军行七首》:“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

4、行路难——古曲,多言世路艰辛及离别伤悲之情。

唐李益《从军北正》:“天山雪后海风残,横笛遍吹《行路难》。”

5、梅花落——曲调名。

李白《与史郎中钦听黄鹤楼上吹笛》:“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

由《落梅花》的笛声想像梅花满天飘落的景象,再有梅花的飘落产生凛然生寒的感觉,这正与诗人当时的心境切合。这样,诗人由笛声想到梅花,由听觉诉诸视觉,以通感的方式描绘了冷落的感受。

6、杨柳曲——乐府曲调“杨柳枝”,有时也作“折杨柳”,主要写军旅生活,从梁、陈到唐代,多为伤别之词,以怀念征人为主。

唐王之涣《凉州词》:“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唐李白《塞下曲》:“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