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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申请书范文汇总五篇

2023-08-01 23:02:18 高考在线

工伤申请书 篇1

  申请人:xx-x,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xx-xxx-x

  被申请人:xx-x,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XXXX

  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申请人不服xx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现已提出上诉。在一审审理中被申请人提交法庭xx市法医鉴定中心()法检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该鉴定依据被申诉人髋关节功能重度障碍这一伤情,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之规定,将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定为六级。申请人认为,本案被申请人的伤情是由于申请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与我相撞而造成的,应属交通事故,其评残依法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来进行。根据该规定,被申请人的伤情应属或级伤残。因此,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伤申请书 篇2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本人是××××用工单位的员工,

身份证号码:××××××××××。

于××××年××××月××××日因工负伤。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

  致此

  敬礼!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工伤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X,性别X,XX年XX月X日出生,民族X,住XXX市XXX街,身份证号码:XXX,是XX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公司,地址: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任XX职务

  联系电话: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X(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XXX公司职工,于XXXX年XX月被招入公司,在XX岗位工作。在XX年XX月XX日上班时间,发生XX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XX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X市XX医院治疗,诊断为XX,现已住院治疗XX个月,花费医药费XX元。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XX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XX

  XXXX年XX月XX 日

工伤申请书 篇4

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xx市xx建筑工程公司是一家隶属于鄂州市住建委的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目前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于5月23日到期,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材料中有一项要求达到150人工伤保险的指标性条件,如没有按期送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报审资料,我公司所属的全部工程项目将面临停工停产的局面,特别是20xx年市属的重点工程,这样势必会给各级领导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社会的不安定,为了保证企业能正常经营运转,确保市属项目正常交付使用和广大务工人员的安定,我公司特向贵中心申请办理工伤保险。

  请予批准为感!

xx市xx建筑工程公司

年 月 日

工伤申请书 篇5

  申请人: ,男,生于 年 月 日,汉族,初中文化, 县 镇 村 组人,居民身份证号 ,现长期居住在 楼西单元 室,电话

  务工单位: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

  工地住所地:

  申请请求:

  请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依法对申请人受伤认定为工伤。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和务工单位 树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鉴定了劳动合同两年,在该单位务工,岗位为销售大米,每月工资3400元。20xx年5月28日申请人受务工单位的派遣,座单位雇佣的 所有的陕 号货车拉运大米到安康市去销售,车辆行驶于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路段和安康的陕 号车主 驾驶的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申请人受伤,申请人在安康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91天出院,其伤被诊断为:

  1、颈Z椎体、左侧横突及右侧椎板骨折。

  2、右侧肩胛骨骨折。

  3、右侧锁骨骨折。

  4、闭合性胸部损伤。

  5、右肘部皮肤擦挫伤6、肋骨骨折(右1-7肋,左1、5、6、7、8、9、10肋)之伤。

  该事故经安康市汉滨区交警大队于20xx年6月18日向申请人及驾驶员 ,驾驶员 送达了(20xx)年第126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负责主要责任, 负责次要责任。申请人 不负责事故责任。吕新杰不服该认定,申请安康市交警支队复核,安康市交警支队于20xx年7月31日向 送达了书面复核结论为《维护原办案单位作出的责任认定》126号认定书生效。申请人的伤经汉中汉辉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后,该所于20xx年4月14日出具的第253号法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被鉴定人 多发性肋骨骨折(右1-7肋左1、5、6、7、8、9、10肋)其伤残等级评定为捌级,右锁骨骨折,右侧肩胛骨骨折,现右上肢丧失功能10.5%其伤残等级评定为拾级。取除颈椎内固定(手术)治疗费用评估为6000元,住院天数为20天。右锁骨及左5、7、8肋内固定取除(手术)治疗费用评估为7000元,住院天数为20天。

  该交通事故申请人已向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该院以(20xx)判决书,确定了 及 车辆所投保的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安康市支公司, 各自应承担的理赔责任,现已兑现结案。

  申请人现已成半残废之人,申请人是给务工单位因工作而被单位派出工作期间发生的车祸,依据国务院(20xx年4月27日国务院令第375号分布的根据20xx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生效的保险条例第14条第(五)项认定工伤的法律规定。申请人此次受单位,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后果,应认定为是工伤性质。

  在申请人和务工单位就赔偿事宜商处无果的前提下,申请人特向贵局申请,请求对申请人受伤致残的情况给以工伤认定,保护务工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盼。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