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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通告(合集十五篇)

2023-08-09 19:45:43 高考在线

关于施工通告(合集15篇)

关于施工通告1

  按照济南市轨道交通R1号线整体施工部署,计划自20xx年1月5日起组织王府庄站至大杨庄站区间风井施工。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将施工期间周边交通组织方案通告如下:

  1、自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党杨路(陡沟桥以北约200米范围)道路将实施半封闭施工,期间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自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1月25日止,该路段道路机动车道由双向8车道调整为双向4车道,工期为20天;第二阶段自20xx年1月26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该路段机动车道由双向8车道调整为双向4车道,东半幅道路全封闭施工,工期为28个月。

  3、南北向车流建议绕行邮电路、担邮路、腊山河北路及二环西路等道路通行;

  4、请过往车辆和行人留意现场交通标志,按照标志提示通行,并注意交通安全。

  5、请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积极配合,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6、施工期间,如需对交通组织措施再作调整的,将另行发布通告。

  特此通告。

  济南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12月31日

关于施工通告2

  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天都城天韵苑A区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5日22时--9月6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5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8。

  由浙江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储(20xx)55号 9#商务楼 10#-12#住宅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8。

  由浙江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挂出(20xx)120号地块1#-8#住宅楼及集中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8。

  20xx年九月二日

关于施工通告3

  北行出口前100米)实行半封闭施工。施工期计划78天,自XX年11月1日零时起至20xx年1月17日零时止。届时请从快速路番禺往方向的机动车辆经兴业大道、汉溪大道绕行市广路及番禺大道,以减缓快速路施工路段番禺往方向行车压力。

  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进入施工区域,过往车辆请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要求通过施工路段。此间因道路维修施工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XX市快速路有限公司

  XX年10月23日

关于施工通告4

  为满足县城居民夏季用水需要,需在世纪大道路段实施自来水管铺设工程。为了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世纪大道与大库路交叉口

  二、施工日期:20xx年6月9日开始施工

  三、施工方式:为保障道路交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半幅施工。

  四、注意事项:禁止车辆及行人进入施工现场,请过往车辆注意谨慎慢行。工程施工给沿线单位、住户以及行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和支持,并注意安全。

  特此通告

  芜湖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6月5日

关于施工通告5

  因城市道路提档改造建设需要,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北门街进行提档改造施工。施工日期从20xx年2月15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结束。

  为确保道路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期间,北门街实行半封闭施工。请车辆至施工路段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道行驶,并服从执勤人员现场指挥和疏通。我们将认真做好工程的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太仓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20xx年2月10日

  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太仓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xx年2月10日

关于施工通告6

  因中山港大桥扩建工程施工需要,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定于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对中山港大桥东边引桥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车辆、行人通行。另外20xx年4月8日至5月8日,同时封闭中山港大桥与东边引桥交接处部分车道施工,请途经车辆按现场交通标志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

  请广大驾驶员相互知照,提前选择行车路线。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4月1日

关于施工通告7

  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玉屏至黄雷段)改扩建工程于20xx年6月25日已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对过往行人及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全、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涉及的道路实施封闭,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改扩建工程K2 940至K4 060段(野鸡坪至黄雷交界处)。

  二、封闭时间: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9月10日,共计2个月。

  封闭时间禁止行人及机动车通行,请过往行人及车辆按照交通指示牌绕行。违反本公告强行通行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施工期间,由此给沿线广大群众和过往车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特此公告!

关于施工通告8

  为贯彻落实20xx年4月23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办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和建筑渣土运输管理,降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所有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前,一律不得进行土方开挖。

  二、所有进出工地作业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建材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必须保持车辆完好、实现密闭运输,不得出现沿路遗撒现象。

  三、所有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建设围档、硬化出入口道路、修建车辆冲洗平台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四、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制订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方案,配备2名以上保洁人员正确操作车辆冲洗平台,对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进行彻底冲洗,确保车辆车身整洁,轮胎不带泥上路。

  五、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外运渣土,必须在市城管局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许可证》后,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运输,在指定地点倾倒(包括自行调剂的建筑渣土)。

  六、旧房拆除时,必须服从市房管局管理,修建围墙,做好洒水降尘,防止渣土扬尘污染。

  市住建委和市城管局将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工地和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关于施工通告9

  一、20xx年4月13日至9月15日,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将对106国道(G106)新河中左桥(中心桩号:K90+994.5)、超洪桥(中心桩号:k94+258.1)采取半幅封闭式施工。

  二、20xx年4月13日至7月15日,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将对106国道(G106)口上左桥(中心桩号:k113+222)、新镇右桥(中心桩号:k101+517.4)采取半幅封闭式施工。

  三、20xx年4月13日至10月30日,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将对106国道(G106)永定河桥左桥(中心桩号:k44+818.5)采取半幅封闭式施工。

  在此期间,凡经过该路段的一切车辆请按照导向标行驶。由于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廊坊市交警支队

  20xx年*月*日

关于施工通告10

  因南街等道路养护需要,为确保施工区域附近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施工时间:20xx年9月12日至20xx年9月18日止;

  二、 施工地点:南街(南街与人民路交叉口至南街与环城东路叉口);

  三、 自20xx年9月12日起至20xx年6月18日期间,南街(南街与人民路叉口~南街与路叉口)实行机动车(二轮摩托车除外)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四、施工期间会对该路段的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请过往行人和车辆按该路段设置的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并自觉服从交警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

  **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9月12日

关于施工通告11

  因铺设于中山东路(天山南路—衡山路路段)南侧DN1400输水干管出现破漏,亟需抢修,为避免因施工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市自来水总公司拟采用管内管口修复工艺进行修复,即通过位于中山东路天山路口(红绿灯西侧停车线附近)及中山东路衡山路口西侧(距离红绿灯停车线约110米处)两侧检查井进行输水干管内进行维修。施工作业安排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0日进行,经市交警部门批准,届时需临时围闭中山东路(天山路口—衡山路口自西向东方向,共40米长路段)两条车道进行维修作业。

  敬请留意。

  汕头市政府应急办

  年12月30日

关于施工通告12

  近来,我市城区建筑工地不按规定采取封闭及湿法作业措施现象突出,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以下简称“渣土车”)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现象也时有发生,造成城区道路积尘,大气污染影响日益严重,不仅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也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为了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车管理,确保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施工工地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规定“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由市住建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二、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6条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市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整顿渣土运输车辆。从20xx年4月1日起,凡在贺州市城区内从事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经过交通管理部门检测许可(车厢尺寸、钢板弹簧等必须与车辆注册登记的外观和数据相符)、并统一外观颜色,统一编号,统一设置有关标识和密闭装备(原厂配置),安装GPS行车记录仪,方可从事城区渣土等运输业务。

  我市将着手组建渣土运输专业公司,从源头上强化渣土运输管理。

  四、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对下列行为进行举报后经主管部门查定并处罚的,给予举报者每次500元奖励:

  (一)施工工地造成路面污染的;

  (二)非法施工的工地;

  (三)渣土车超高装载运输的;

  (四)渣土车不采取密闭措施运输的。

  举报电话: ;举报微信: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通告发布后仍有违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拒绝、妨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务的,报请相关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贺州市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贺州市住建局

  贺州市市政管理局

  贺州市交警支队

  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贺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xx年1月13日

关于施工通告13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道路施工工程进度安排,5月22日起,对综合办公楼北门至滨水大路段(学院院内)进行道路施工,施工期间此路段禁止行车、停车。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校园建设指挥部

  年5月22日

关于施工通告14

  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治理建筑垃圾、残土(以下简称渣土)运输车辆无证无牌运输、超载超限、带泥行驶、脱落扬撒、偷倒乱倒、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辽阳市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城区从事渣土运输的单位及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审批部门核发的`渣土处置核准文件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

  二、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全遮盖运输,按照交警部门规定的运输线路、时间行驶,并统一排放到指定的排放点,严禁车辆沿路遗漏扬撒渣土和带泥上路行驶。

  三、市交通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核发运输企业道路经营资质;依法查处运输车辆未覆盖造成遗漏扬撒等行为,并扣减从业人员信誉考核分值。

  四、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区渣土车辆运输单位资质审查管理工作,对审查合格的渣土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发放相应证件。

  五、市交警支队负责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线路、通行时间的审核工作。对取得市行政审批局批准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办理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件;对无车辆通行证和超载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城区政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建设单位设置硬覆盖、轮胎冲洗等相应设施,运输车辆离开建筑工地要符合清洁运输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拆迁工地、建筑工地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乱排、乱倒渣土和车辆带泥上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八、居民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排放到建筑垃圾中转点。白塔区境内建筑垃圾中转点:南环街市农委检测中心东侧待建空地、八一街晟雅格林小区西侧待建空地。

  九、鼓励群众以多种方式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200元。举报电话:市交通局2268110,市交警支队4127761,市城管执法局3631110,市住房城乡建设委3124539。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日

关于施工通告15

  安康城区育才东路安师路口人行天桥工程是我市20xx年度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为确保天桥主体结构钢箱梁安装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车辆、行人安全,有序通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特发布如下通告:

  20xx年12月31日21时至20xx年元月14日24时对育才东路安师路口实行阿交通管制,钢箱梁跨街安装时对涉及路口实行全封闭隔离,禁止车辆、行人通行。途径文昌路、育才东路的车辆、行人请提前绕道通行。请广大驾驶人、行人严格遵守本通告,并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谨慎驾驶,安全通行。对不听劝阻、阻碍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汉滨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