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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薪资的调整的通告

2023-08-11 12:06:14 高考在线

关于薪资的调整的通告

  关于薪资的调整的通告1

  各部门:

  7月份工资中将对以下项目作调整:

  一、考核优秀奖励

  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考核优秀发放标准: 嘉奖为500元,记功为800元。

  二、职称晋升人员工资调整

  xxxx年取得高校系列正高级、副高级的人员,任职时间均从xxxx年8月起算,从xxxx年9月起调整工资;取得高校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任职时间均从xxxx年7月起算,从xxxx年8月起调整工资;初定职称的人员,任职时间均从xxxx年9月起算,从xxxx年10月起调整工资。调整项目如下:

  1、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正高级1420元、副高级930元、中级680元,初级590元)。

  2、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等级、工龄、学龄确定。

  三、岗位变更人员工资调整

  xxxx年9月岗位变更人员分别调整。调整项目如下:

  1、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

  2、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等级、工龄、学龄确定。

  四、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资单中第二项工资)

  xxxx年12月31日在编在册的事业单位教职工,凡xxxx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从xxxx年1月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xxxx年度参加考核未定等次(见习期人员)不得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五、岗位津贴调整

  部分人员工龄、学龄之和正好达到10、20、30、40年,岗位津贴分别进行调整(提高100元),从xxxx年1月起执行。

  7月份将执行新工资(包含补发工资),请各位教职工到时注意查收(农行卡)。下学期开学后财务处将通知领取工资单,请工资变动人员仔细核对。若有疑问,请向人事处咨询。联系人:朱老师,电话:2810。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人事处

  xxxx年6月26

  关于薪资的调整的通告2

  各部门:

  接教育局通知,事业编制教职工6月份财政统发工资已于6月11日发放,请各位教职工查收(农行卡)。6月份工资中以下项目作了调整:

  一、年度考核奖(第13月工资)

  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在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文件未出台前,未执行绩效工资人员,凡xxxx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仍发放年度考核奖。

  1、发放标准: 统一按xxxx年12月份的'工资。

  2、计算基数: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基础津贴、综合补贴(工资单中前五项)之和。

  二、考核优秀人员奖励

  记功800元,嘉奖为500元。

  三、职称晋升人员工资调整

  (一)xxxx年职称晋升人员

  1、调整工资时间

  xxxx年晋升高校系列正高、副高职务人员从xxxx年9月起调整工资;晋升高校系列中级职务人员从xxxx年8月起调整;晋升卫生系列中级人员从xxxx年10月起调整;晋升助馆人员从xxxx年11月起调整;初定讲师人员从xxxx年10月起调整;初定助馆人员从xxxx年10月起调整;高级技师从xxxx年9月起调整。

  2、调整项目

  (1)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具体为:正高级1420元、副高级930元、中级680元、初级590元、高级技师830元。

  (2)薪级工资:因原薪级工资已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薪级工资均不变。

  (二)xxxx年职称晋升人员

  1、调整工资时间

  xxxx年晋升高校系列副高职务人员从xxxx年8月起调整工资;晋升高校系列中级职务人员从xxxx年8月起调整;晋升馆员人员从xxxx年9月起调整;初定讲师人员从xxxx年10月起调整。

  2、调整项目

  (1)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具体为:副高级930元、中级680元、初级590元。

  (2)薪级工资:因原薪级工资已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薪级工资均不变。

  四、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资单中第二项工资)

  1、xxxx年12月31日在编在册的事业单位教职工,凡xxxx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从xxxx年1月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2、xxxx年12月31日在编在册的事业单位教职工,凡xxxx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从xxxx年1月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6月份已执行新工资(包含补发工资),请各位教职工查收(农行卡)。6月下旬财务处将通知领取工资单,请工资变动人员仔细核对,若有疑问,请向人事处咨询。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人 事 处

  xxxx年6月11日

  关于薪资的调整的通告3

  根据xx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xxxx〕27号),现报经xx市人民政府同意,予以通告。

  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xxxx〕27号)全文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xx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