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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员工植树的通知(通用六篇)
组织员工植树的通知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竹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全民义务植树,是国家加快国土绿化的一项基本国策;全民总动员,采取不同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今年是实现"三大目标"、建设"生态青川·美丽家园"、"十三五"开局之年,为抓住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巩固、完善、提升绿化成果,现就加强全民义务植树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活动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推进国土绿化是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县域辖区内所有单位都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好今年"3.12"植树节各项活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义务植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级各部门要和各乡镇主动搞好衔接工作,到帮扶的贫困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以"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义务植树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墙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宣传义务植树活动,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在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扶贫攻坚、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确责任义务与认绿、养绿、护绿的意识,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关心支持造林绿化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安排,适地适树造林
大力弘扬科学造林理念,加强科学造林指导,推广普及科学造林知识和技术,提高造林绿化成效。要根据立地条件,合理确定种苗规格、整地方式、栽植密度、树种配置等。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春季义务植树工作。
四、全民动员,人人尽责履职
凡18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3个工日的整地、育苗、管护或其它绿化任务,每个乡镇巩固提升或新建义务植树基地50亩。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
植树节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辖区内的各种义务植树活动信息报送到县绿委办,每单位不得少于1条;认真做好义务植树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和准确。在3月18日前将义务植树工作总结及20xx年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统计表报送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员工植树的通知2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推进我县国家公园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xx年2月3日(正月初七)-3月12日在全县范围开展"义务植树月"活动,现将制定活动方案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义务植树月"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全县机关干部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为春节上班第一天(农历正月初七)。
2、乡村、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为2月3日-3月12日。
3、全国"义务植树节"活动,时间为3月12日。
二、活动内容与要求
1、各乡镇和单位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可形式多样,如种植公仆林、村庄风景林、子孙林、爱情林、希望林等。
2、义务植树的地点可选择山地、村庄、河道、公园、房前屋后等。种植树种以珍贵、彩色和阔叶的乔木树种为主。
3、全县机关干部义务植树要按照每名干部职工种植3棵树(其中每名党员干部种植10棵树)的要求,确定植树人员和规模;各乡镇要按照每人种植1棵树(其中党员干部种植5棵树)的要求,确定植树人员和规模。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的植树任务归口到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综合确定方案。团县委和妇联要组织广大青年和妇女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建立"共青林"和"三八林"植树基地。各乡镇要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植树点,开展一次义务植树活动。
三、活动方案安排
1、春节上班第一天机关义务植树活动
(1)活动时间:2月3日(正月初七)。
(2)参加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2、"义务植树月"和"3˙12"义务植树节活动
(1)活动时间:2月4日-3月12日。
(2)参加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各行政村及部分群众等。
组织员工植树的通知3
各单位:
为了造福周边、绿化环境,公司积极响应造林活动,决定由公司管理干部牵头、长白班人员参与,于10月28日前南山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集合时间:10月28日8:50集合,组长负责点名,9:00出发。
二、集合地点:升旗广场
三、参加人员(142人)
人员表(略)
四、相关安排
1、各处室、车间按照上述名单通知10月28日参与植树的人员,所有参与人员带身份证和水杯,根据天气情况适量增加衣物;
2、组长负责当天铁锨领取、任务分配、效果验证、午餐组织等任务,并协助带队领导完成各项组织工作;
3、活动采用2人搭档模式,每人完成43棵树的种植任务;
4、后勤处负责提供铁锹、饮用水,做好餐饮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5、办公室为个别路段安排司机、皮卡车运送树苗,为每人发放一副手套,并结合后勤处安排活动验收。
五、其他要求
1、无故不参加者,考核其所在单位主任、处长100元/人次;
2、植树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带走,不污染环境;
3、植树人员在体验屯垦戍边精神的同时,应充分发扬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精神,体现心连心公司形象。
特此通知
组织员工植树的通知4
志愿者协会将于明天上午在协会院内开展植树活动,此活动需要20名志愿者参加,参加的志愿者请于3月18日(周六)上午9:00到志愿者协会集合。
地点:
报名电话:
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服从统一安排,端正言行举止。
2、活动期间不要随意打、看、玩手机,不要随便嬉笑打闹。
3、服从领队的安排,不要擅自离队或者做与本次活动不相干的事情,注意安全。
4、着装整齐,注意形象,注意保暖,不要穿过于暴露的衣服。女士佩戴超大饰品和穿超短裙的,过于浓妆的,男士打耳环和穿迷你裤的。
5、有孕在身的育龄妇女、身体不适、在治疗期间的人员和晕车晕船请勿参加。
6、禁止未在报名名额之外空降,禁止邀请无关人员一起来。
7、有纹身切暴露在外的人员,饮酒后想参加活动的,请勿参加。
8、车辆要求:车证准驾相符,双证齐全,保险不超期,驾车女士不得穿高跟鞋。
组织员工植树的通知5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的工作要求,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实施办法》和《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我区将广泛开展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居住在区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依照《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履行植树义务。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依照《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
二、参加形式
按照《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各单位可采取“以资代劳”和“参加义务植树劳动”两种形式完成尽责任务。因我区义务植树基地立地条件差,栽植、管护等困难较多,栽植树木较难成活,为保证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效,倡导各单位采取“以资代劳”,由专业技术人员代为其完成植树任务。
三、组织安排
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截至年12月31日前实有适龄公民人数的统计工作,于3月10日前将年参加全民义务植树人数统计表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干部职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及其他无业居民的义务植树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义务植树规划,组织安排辖区内适龄公民义务植树活动。为统筹安排好全区义务植树活动,请各街道务必于3月2日前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报两个义务植树地点,并在4月20日、4月30日前分别将各自义务植树完成情况及年度全民义务植树进度统计表,上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区教体局、环保分局等部门要按照市绿委、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年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年“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方案》,通过建设校园环境、开设“绿色讲堂”、组织爱绿护绿征文、知识竞赛、图片展览、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校园绿化活动,把校园建设成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的生态校区。各相关单位要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建设绿色校园活动情况及典型经验做法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区绿化委员会统一安排,在4月20日前到指定的区域,每人完成栽树3—5棵或完成相当于两个工日的绿化任务,包栽包活包抚育管理,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具体相关事宜请于3月20日前与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实行以资代劳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以资代劳费。缴费时间:年4月10日前;缴费地点: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农林局窗口。所缴以资代劳费按照《市全民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使用。
四、相关要求及检查验收办法
义务植树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植树任务。完成尽责任务的单位,经验收合格,持《全民义务植树登记证》到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加盖公章,作为完成尽责的依据,同时将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附件4)上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于9月份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区义务植树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当年成活率在85%以上的为合格,达不到85%的,区绿化委员会将责令植树单位自备同品种同标准苗木补植,直到合格。对在义务植树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区绿化委员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拒绝履行义务的单位和部门,将依据《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义务植树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的义务植树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全区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组织员工植树的通知6
区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和长沙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XXXX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长绿[XXXX]2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长沙市义务植树基地管理办法》和《长沙市造绿大行动XXXX年度工作方案》(长造绿[20xx]1号),推动我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持续开展,进一步掀起新一轮植树绿化新高潮,建设幸福雨花,打造美丽家园,区绿委办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以“坚持绿色发展,共建两型家园”为主题的XXXX年“3.12”义务植树活动:
一、参加对象
1、全市部分两型示范创建单位和两型达人代表
2、雨花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职工
3、雨花区驻区单位、社会团体、家庭的适龄志愿者
二、活动安排
(一)、雨花区环保中路及周边道路义务植树基地植树
时间:XXXX年3月12日8:30—11:30(如有大雨则顺延)
主题:“坚持绿色发展,打造最美雨花”
主办方:区绿委办 区园林局
地点:雨花区环保中路{万家丽路—金海路}(汽车南站806公交车到金海路下即到)
方式:建设林荫大道,打造品质雨花。结合环保中路及周边植树基地情况,按照三年造绿大行动的标准进行绿化提质改造,通过义务植树和苗木养护的方式逐年打造成林荫大道。3月1日起,区绿委办将根据植树基地面积和树木数量等接受社会团体的适龄志愿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3月8日,最终确认参加的团队请(如遇下雨,自备雨具)于3月12日上午8:30以前赶到植树基地现场,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基地植树。
(二)、雨花区跳马镇关刀村夏石港组义务植树基地
时间:XXXX年3月10日9:00—11:30(具体时间视天气而定如遇大雨则顺延)
主题:“坚持绿色发展,共建两型家园”
主办方:区两型办 区绿委办 跳马镇政府
地点:雨花区跳马镇关刀村夏石港组洞株公路边(环保大道往东直走至一丁字路口右拐约30米再左拐上洞株路,沿洞株路直行约6公里即到)
方式:保护生态绿心,两型志愿同行。作为两型主题植树基地,雨花区跳马镇将组织全市部分两型示范创建单位和两型达人代表参加植树,并根据植树基地面积、树木和工具数量等,3月1日起接受部分社会团体的适龄志愿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3月8日,最终确认参加的团队请于3月10日上午8:30以前赶到环保大道与洞株路交界处东北角(交通工具自备,如遇下雨自备雨具),统一带队前往植树基地现场,由各团队领队统一到报名点报到领取工具再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基地相应区域植树。
(三)社区义务植树
时间:XXXX年3月5日—30日
主题:全民植树增绿 共建美丽家园
主办方:各街道
地点:各社区内
内容:1、结合三年大造绿和市级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由各街道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居民进行爱绿护绿宣传和见缝插绿、拆墙透绿、拆违还绿、择空补绿等义务植树活动。社区植树活动将纳入绿色示范社区考核范围。
2、所需树苗由社区自行安排。
(四)XXXX年3.12植树节宣传周活动
宣传点:1、劳动中路东塘友谊商城前坪
2、跳马镇关刀村夏石港组洞株公路边
3、各街道
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宣传优势,结合橱窗、板报和横幅等社区力量,在植树点发放园林绿化宣传资料、《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和《长沙市三年造绿大行动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日期安排:XXXX年3月10日 —18日
宣传主体:区绿委办 区园林局 各街道(镇)
三、联系方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