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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换证通知书
会计人员换证通知书【一】
一、新版会计证样式
新版证书由会计人员从业基本信息、换证记录、变更记录和备注页组成,证书采用了水印、微文字安全线、温变墨、团花、彩虹印刷等多种防伪技术。证书封二“发证机关”处套印“发证机关会计证专用章”。证书封三印有“二维码”,由校验加密码、省市行政区划编码、印制年份和顺序号组成,共18位,每个资格证书的二维码不重复。证书照片采用系统直接“打印”方式。新版会计证封皮不再用原来红色,而是采用浅蓝色。
二、换证时间
20xx年3月3日份至2019年7月1日,此期间新版旧版会计证可以并行使用。(此为财政部74号令公布的时间,具体换证时间由各省市公告为准,下附各省换证时间表)
三、换证注意事项
1、持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且身份证系统中有本人照片,如身份证号码与会计证编码不一致、或身份证系统内没有本人照片的则拒绝受理。
2、会计证需年检通过。未通过年检或未年检的会计证不予办理。只有下次定期登记(年检)时间为20xx年的会计证能够当场换证,下次定期登记(年检)时间为20xx年的,学习24小时,才可换证;下次定期登记(年检)时间为20xx年的,学习48小时,才可换证。
3、发证机关换证。会计证更换只能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更换。
4、会计证考试、或会计职业资格考试结束后xx-30日暂停办理。
会计人员换证通知书【二】
各位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xx]9号)和《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吉财会[20xx]382号)有关换发证书的规定,我省已在20xx年下发了《关于吉林省会计人员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吉财会函[20xx]231号)及《关于继续开展全省会计人员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吉财会函[20xx]1088号),对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做了全面部署。为了保证会计人员及时了解换证要求,按期换发证书,现将换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安排
(一)20xx年应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应参加今年换证的会计人员网上申请时间为:1月6日开始,12月xx日结束。
二、换证要求
(一)按规定应当换证的会计人员,应在要求时间内,登录“吉林省会计网”,点击“换证申请”按钮,输入身份证号后,修改并打印出《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同时携带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换领新证。对需要进行重要信息变更的会计人员,还应提交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网站下载并填写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
(二)外省调入我省的会计人员,应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由本人持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换领我省新证。
(三)因证书遗失或毁损的会计人员,需按照《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遗失者应在相关媒体上发布证书丢失公告,在吉林省会计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后,本人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领新证。
毁损者在吉林省会计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后,持毁损证书原件,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领新证。
(四)应换未换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将无法正常在会计网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报名、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及办理会计证调转手续等。
(五)对因特殊原因在当年应换未换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可延期到下一年度完成换证手续,对连续两年无故未完成换证的持证人,其会计信息将被冻结。即发证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之前的持证人在20xx年12月31日还未换发新版会计证书的,信息将于20xx年1月7日起被冻结,持证人将无法进行20xx年继续教育学习报名,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及会计证调转。对此类人员,将在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再次集中统一换发证书,过期还未换发的,信息将继续被冻结。
吉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