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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7 17:07:23
家长学校活动通知
家长学校活动通知一:
尊敬的家长
您好!我园家长学校定于20**年11月12日(星期三)晚6:30在**小学西校区举行家庭教育讲座,邀请**县家庭教育讲师团*老师作《家园共育》的专题讲座,讲座内容,诚邀我园家长参加我们的家长学校活动,敬请家长提早10分钟到会场。
会议时间1小时30分,别忘了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抽出时间来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有试卷带回家请家长完成后上交班主任处。谢谢您的支持,希望我们**幼儿园的家长能再次给赵老师留下好印象:
1、会议尽量不迟到。
2、现场不吸烟。
3、手机调成振动模式。
4、为了安全,不要到孩子参加会议。
**乡中心幼儿园
2017年11月10日
家长学校活动通知二:
各乡镇妇联,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妇联、教育部《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进我县示范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家长学校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不断推动我县家庭教育工作的新发展,县教育局、县妇联决定开展苍南县示范家长学校的申报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考评范围和条件
凡创办两年以上的家长学校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选。参评学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家长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明确,认真贯彻《浙江省家长学校教学指导纲要》,把办好家长学校列入本校(园)的工作计划;
(二)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运行规范有序;
(三)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正常,管理规范,有相对稳定和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教师队伍建设和家长培训措施有力;
(四)取得显著的办学效果,在本地区具有引领作用。家长的家教观念得到更新,家校关系密切,家长对家长学校满意度高,社会影响良好。
二、申报考评程序
1、自评申报:各校和幼儿园根据《苍南县示范家长学校考核评估指标》(附件1),开展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填写《苍南县示范家长学校考评申报表》(附件2),并撰写1000字以上的总结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提出申报。
2、初评:县教育局和县妇联建立考核评选小组,通过集中汇报、查看自评材料等形式对申报“苍南县示范家长学校”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将参加复评。
3、复评:在初评的基础上,考评评选小组通过实地考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两年以上的台帐)、召开家长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对申报的家长学校进行复评,对达到考评标准的家长学校,授予“苍南县示范家长学校”称号并挂牌。
三、评选要求
1、考评活动是总结经验、检验成果、表彰先进的好方法,对进一步推动我县家庭教育深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学区、各校(园)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指标,争取做到一校(园)一特色,切实做申报评选工作。
2、已被评为市级示范家长学校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评自查,对工作无进展、成效不显著的要限期整改,市教育局和市妇联将进行抽查复评,对整改无效的予以摘牌。
3、申报示范家长学校的学校或幼儿园,需将《苍南县示范家长学校考评申报表》(附件2)、家长学校创建工作总结汇报材料(1000字以上)等纸质材料(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还需经学区或乡镇妇联签署意见)一式二份上报,并发送电子稿。学区将申报学校的材料汇总后于20**年5月12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学生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县教育局学生科。
苍南县妇女联合会
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