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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和端午”节期间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8年五一”和端午”节期间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旅游中心、商务中心、公安局、发改局,各乡镇(区)纪委,县直各纪检组:
2018年“五一”和“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按照省市纪委有关要求,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发信号打招呼,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崇廉尚俭、廉洁过节的氛围。现
将开展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4月30日至6月11日。
二、监督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执行“十个严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严禁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变相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
2、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他人宴请或者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严禁以婚丧嫁娶、生日圆锁、乔迁升学等为名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严禁以节日为由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变相发放奖金福利;
5、严禁巧立名目搞违规公务接待、借机公款吃喝;
6、严禁违反生活纪律相关规定,搞明显超过正常水平的高档消费、高档娱乐,或出入私人会所、追求低级趣味;
7、严禁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8、严禁违规馈赠收受礼品礼金、贺礼红包;
9、严禁在干部提拔、交流、调整之时,组织或参与“饯行宴”、“接风宴”等宴请活动,组织人员欢送、迎接等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或庆贺活动,拉“小圈子”,搞利益交换;
10、严禁违规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或违规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分工
(一)进行自查
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开展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县纪委。
(二)专项检查
1、县财政局对变相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或“三公”经费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县纪委。
2、县公安交警大队对“五一” “端午”节期间行驶在城市道路的公务用车进行甄别,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县纪委。
3、县旅游中心对各旅游景点进行专项检查,发现疑似公款旅游、利用职权要求旅游景点免门票、免费接待等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县纪委。
4、县国税、地税对节日期间大型超市、商场、饭店进行检查,发现疑似公款消费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县纪委。
5、县商务中心对各大商场、超市发放购物卡、会员卡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甄别单位购卡、或名为个人购买实为单位购买的情况,对发现的单位购卡、或购买大金额购物卡的疑似问题线索及时报县纪委。
6、县发改局(车改办)对节日期间的公车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封存公车,甚至疑似公车私用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县纪委。
(三)督察督办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全县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抽查工作。县纪委第1至4纪检监察室要对所联系县直各系统、乡(镇、区)进行督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区)和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真正扛起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切合工作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全面掌握各种特种车辆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包括:森林防火用车、警务用车、行政执法用车等担负特种勤务和悬挂特种车辆号牌的公务用车、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节假日公车配备使用封存情况汇总列表并张贴于值班室,同时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新的成效。
2、工作上要务求实效。县财政局、发改局(车改办)、国税局、地税局、公安交警大队、旅游中心、商务中心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各检查组要按照县纪委分组安排,迅速行动,积极开展检查。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需要立查立处的,要做好现场处置和移送处理。
3、报送中要及时全面。县纪委交叉检查组、各纪检组、各乡镇(区)纪委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从4月30日起,每周四下午5时前,要将本周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汇总情况,及时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另外,“五一”和“端午”节放假期间(4月30日至5月2日,6月9日至11日),执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日报告制度。每晚7时前问题线索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设立专门台账,分类统计,根据报送的问题线索数量、质量及查处情况,进行工作量化和综合评价,并筛选一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县纪委传真电话:0355-7528018,电子信箱:xxx。
4、检查中要严守纪律。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派出督导组开展随机抽查,就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各乡镇(区)纪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组以及各督查检查组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各检查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借监督检查之名,赴旅游景点旅游;严禁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刻意隐瞒遮掩;一经发现,从严从重严肃查处,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两节期间县纪委监察局接受“四风”问题举报电话:0355-7522865。
中共屯留县纪委
2018年4月25日
检查(督查)分组名单
第一组:县纪委第一监察室
检查单位:政法口、康庄工业园区、李高乡
路村乡、渔泽镇、上村镇
第二组:县纪委第二监察室
检查单位:经贸口、政府口、党群口
西流寨开发区、丰宜镇、西贾乡
第三组:县纪委第三监察室
检查单位:农口、张店镇、河神庙乡、麟绛镇
第四组:县纪委第四监察室
检查单位:宣传口、发改委、余吾镇、吾元镇、上莲开发区
第五组:市场局纪检组长赵书红、民政局纪检组长石建廷
交通局纪检组长范亚剑、文化局纪检组长魏 斌
财政局监察室申建青、审计局李政
检查单位:市经委口、市城建口、市交通口、市金融企业
第六组: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抽查工作
附件:1、“五一、端午”节期间监督检查周报告表
2、“五一、端午”节期间监督检查日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