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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祭英烈通知(通用7篇)

2023-08-04 23:07:45 高考在线

  2022祭英烈通知1

  由中央文明办主办的清明节期间未成年人“网上祭英烈”活动于3月26日启动。

  为组织好“网上祭英烈”活动,主办单位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的通知》,作出具体安排。《通知》提出,要突出立徳树人,以清明节为契机,以网络签名寄语为载体,充分挖掘运用重要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学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学习懂得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道理,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学习、成长成材。

   《通知》明确,要组织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祖国历史、学习英模事迹,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要广泛开展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活动,制作“清明”节日小报,扩大网上活动效果。 《通知》要求,各地文明办要主动协调教育、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各级“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乡村学校少年宫和家长学校等工作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与。

  “网上祭英烈”活动由中国文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和中国未成年人网承办,从今天开始持续到4月15日。

通知人:

  20xx年3月29日

  2022祭英烈通知2

各镇(办、处、区),市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单位:

  根据省、十堰市文明办工作部署,现将20xx年我市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清明节为契机,突出立德树人,充分挖掘节日蕴含的思想文化内核和爱国主义内涵,引导全市未成年人在缅怀先辈、铭记历史中,崇尚革命英雄、继承革命事业,学会感恩,珍惜幸福生活,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29日—4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1.组织活动启动仪式。3月30日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号召全市未成年人向革命先烈学习,积极参与清明祭英烈活动。

  2.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未成年人网上向革命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祖国历史、学习英模事迹。

  3.开展清明祭扫活动。本着就近就便、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学生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祭扫、献花和宣誓,引导未成年人进一步增强爱国情感,树立报国之志,激发奋斗情怀。

  4.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讲故事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革命文化、红色文化、英烈精神,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清明祭英烈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抓好活动落实,推动工作创新。市教育局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等工作阵地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各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活动结束及时总结,将有关文字及影像资料于4月9日前报市文明办。邮箱:xxx。

通知人:

  20xx年3月29日

  2022祭英烈通知3

各镇(乡)党委、有关单位:

  为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根据市文明办文件精神,现就在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运用重要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学习、成长成材的人生志向。

  二、活动时间

  3月28日至4月8日。

  三、活动内容

  1、组织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祖国历史、学习英模事迹,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

  2、广泛开展主题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活动,制作“清明”节日小报,扩大网上活动效果。

  四、活动安排

  1.关注活动专栏。温州文明网将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网上祭英烈”栏目;在文明温州微信订阅号设置寄语专题板块(关注“文明温州”公众号—点击导航栏“微互动”—点击“网上祭英烈”专题签名寄语)。请各乡镇全面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及时关注动态,积极参与活动。

  2.组织签名寄语。组织未成年人登录网上祭拜,撰写感言体会。活动期间,温州文明网、文明温州微信订阅号每天刊出精彩寄语,及时显示各地参与人数,请各乡镇精心组织发动,不断提高我县活动参与率。

  3.开展祭扫活动。按照就近就便、形式多样原则,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祭奠宣誓,到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献花、培土、清理杂草,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怀念,以革命先烈为榜样,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五、活动要求

  各乡镇要主动协调教育、民政等单位,充分利用各级“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革命烈士陵园和其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乡村学校少年宫和家长学校等工作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与。要动员各级各类媒体和校园网、校报、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宣传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祭奠活动文明高尚、安全顺利展开。

  各乡镇要及时报送清明祭英烈活动动态,同时将统计报表于4月9日前报县文明办未成年人科。

  联系人:陈春芽,联系电话:xx,邮箱:xxx@qq.com。

通知人:

  20xx年3月29日

  2022祭英烈通知4

  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闽侯消防今日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提请公众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清明祭扫各单位主要防范要点

  1、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2、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防止引发火灾。

  3、扫墓祭祖,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爆竹;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4、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5、林区、墓区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通知人:

  20xx年3月29日

  2022祭英烈通知5

各团总支:

  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学院团委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学生骨干前往杭州云居山烈士陵园参加扫墓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2:30;

  二、集合地点:行政楼前;

  三、参加人员:院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各系团总支、学生会主要学生骨干;

  四、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学院团委老师请假;

  五、活动安排:

  1、向烈士墓敬献花圈,

  2、全体学生肃立、默哀三分钟

  3、带队老师讲话

  4、参观烈士陵园

  六、注意事项:参加人员必须统一行动,遵守交通规则,以保证安全。

通知人:

  20xx年3月29日

  2022祭英烈通知6

各家长:

  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我园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大班幼儿前往杭州云居山烈士陵园参加扫墓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

  4月2日(星期四)下午12:30;

  二、集合地点:

  行政楼前

  三、参加人员:

  大班幼儿

  四、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老师请假;

  五、活动安排:

  1、向烈士墓敬献花圈,

  2、全体大班幼儿肃立、默哀三分钟

  3、带队老师讲话

  4、参观烈士陵园

  六、注意事项:

  参加人员必须统一行动,遵守交通规则,以保证安全。

通知人:

  20xx年3月29日

  2022祭英烈通知7

各位同学:

  “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大家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的整体安排,现将假期安全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20xx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20xx年4月1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20xx年4月2日(星期日)、4月3日(星期一)、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二、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假期出行安排,保障同学们的个人安全,请同学们配合各班负责人做好离留校统计,各班负责人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汇报。

  三、假期交通客流较大,聚会较多,请离校同学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四、若有同学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示,由学院审核、批准、备案。

  五、建议假期外出同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留校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不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寝室通风,避免病菌滋生,保障健康生活。

  七、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要注意实验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注意检查实验室和工作间的仪器设备、电线排布、实验药品、给水排水、通风排风等,避免火灾等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八、所有同学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信贷陷阱等事件的发生。

通知人:

  20xx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