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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2023-08-18 11:07:26 高考在线

委托书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屋购买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购买于北京市____区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权属性质____,原商品房销售契约编号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____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 房产价格及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1.该房产购买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为净房款,购买该房产甲方应交的其它相关费用详见附件一。

  2.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第四条 甲乙双方相互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人名章。

  乙方提供:经纪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2.若甲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3.照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按时交付房款。

  4.乙方通知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办理该房屋产权属变更。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

  2.确保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过户,进行房屋交接。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其他事项约定

  1.签署成交协议后,钱款交接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否则后果自负。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甲方收到房屋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该房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各项约定之一的,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的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3.如因卖方原产权证办理不成功,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全部返还甲方所交款项,双方免责,合同解除。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售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书合同 篇2

  造价咨询合同

  委 托 人:

  咨 询 人: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指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算编制

  ②工程量清单编制

  ③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预算编制

  ④定额计价法预算编制

  ⑤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

  ⑥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⑦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⑧竣工决算编制

  ⑨拦标价的编制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 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1、正常服务酬金:按云价综合6号文件收费优惠20%收取;取费标准为总造价的1.8‰

  2、支付时间: 工作成果提交后七日内支付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至 工作成果出具委托人支付咨询服务费后当日 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 贰 份;咨询人执 贰 份。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地 址: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帐号: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xx年 月日 20xx年月 日

委托书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武汉景臣品牌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包装。

  二、委托设计费用:

  包装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

  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由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乙方以此为定稿,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四、设计的时间:

  1、乙方需在_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的初稿;

  2、设计完成的时间为___个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后,若因甲方公司名称或商品名称变化而变更设计方案,视其为新方案设计,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重新开始设计;

  5、甲方收到乙方设计初稿,提出与设计方案所属性质不同设计要求,视其为新设计方案,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重新开始设计。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xx年xx月xx日 日期:xx年xx月xx日

委托书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运输合同

  托运方: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运输业务订立本运输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货物名称、价格、数量及金额

  1.1 合同暂估总价为:RMB 元(人民币大写: )。

  特别说明:当运输费结算总额超过合同总价10万元以上时,必须重新签署采购合同或补充协议,否则超出部分金额不予以在本合同中办理结算及付款。

  1.2 合同明细

  本合同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含装车、卸车及码放费用、运输费用、工人工资、利润、管理费及税金,以及乙方在运送过程中的所有过路费、过桥费用及交管部门处罚的罚款等所有费用。运输综合单价在任何情况下不作任何调整。

  第二条 运输目的地

  乙方负责将甲方托运的货物由 运送至 。

  第三条 授权

  3.1为保证顺利履约,在运输期间内双方设置工作联系人,联系人必须保持联络畅通。乙方设置联系人: ;电话:;甲方设置联系人: ; 电话:。

  3.2甲方项目部物资部负责人负责运输数量的确认。由甲方物资部负责人或相应材料员(签收有效签字人为:物资部负责人 或项目部现场材料员 )签署的运输凭据(包括但不仅限于运输单、过磅单据、收料单、供货小票、月度统计单或其他数量统计文件等)仅作为甲方收到乙方所运输的数量、到场时间等的证明,甲方项目部除物资部负责人或

  现场材料员外的其他任何人员签署的任何形式的运输凭据不作为车辆进场运输的依据。

  3.3凡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的,必须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经甲方项目部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物资部经理及公司主管部门参与评审、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甲方项目部其他任何人员的任何形式的签字不作为合同价款变更的依据。

  3.4甲方项目部公章(方章)的使用范围为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洽商变更等履约过程中的文件,但不包括签署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办理结算。

  3.5乙方已完全理解以上各款含义,对于乙方未遵守以上条款而导致的乙方无法结算、付款,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 货物交接及数量确认

  4.1甲方托运的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乙方将甲方托运的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或仓库时,所运抵的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必须与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货物运送单一致。

  4.2乙方将甲方托运的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或仓库后,乙方必须将货物按照甲方要求码放整齐,不得杂乱堆放,由双方共同确认数量,作为计算运输费用的依据。

  第五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5.1甲方有权进行每车货物的跟车押运。

  5.2甲方可随时进行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的码放工作验收,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将货物码放整齐,甲方将不予支付运输费用。

  5.3甲方负责与乙方材料员共同清点货物数量并签字,办理出门放行手续及实物交接等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保证随叫随到,确保满足甲方的运输要求。

  6.2乙方在运输途中必须确保甲方运送物资的安全,精心保管货物,不发生少货、湿货、破损等。

  6.3乙方从甲方处将货物装车后小时内必须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或仓库,在此期间乙方所运送的货物受损或丢失,乙方将无条件按甲方所发货当时的市场价格给予甲方全部损失的赔偿。

  6.4乙方应保证运送车辆的车况良好,车辆排放的尾气、噪声及车辆冲洗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应采取措施防止运输和装卸的泄漏和遗撒。保证将货物及时装车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运或到货,将对乙方处以5000元/次罚款,以及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6.5运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时,应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

  6.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交通道路运输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甲方的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规定及要求,在接到甲方任务后,提前准备好车辆,行驶路线。在进入施工现场时车速不得超过5km/h,装车时要控制噪音,减少或杜绝扬尘和遗撒。在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冲

  洗车辆,必须听从甲方材料员的指挥,在装卸货物过程中要轻拿轻放,减少噪音。同时,人员在现场时必须配戴安全帽。

  6.7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车辆的准运证和营运证,以及保证车辆的保险、税收等手续应齐全,若因乙方以上相关手续未办理或未办理齐全而在运输过程中被交管部门或其它政府部门处罚或扣留,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甲方运送物资未按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一切经济损失。

  6.8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每次运送任务,必须保证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车辆等进行安全交底,并提供由乙方盖章确认的委托书及运输车辆的车牌号、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6.9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道路交通事故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

  6.10乙方必须保证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戴好自备安全帽,衣着整齐,配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并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车辆等进行安全交底,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6.11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及乙方人员在装车、卸车码放过程中所有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6.12如发现乙方人员在运输车辆上有夹带工地现场材料(含废料)的现象,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按照甲方损失量的10倍处罚乙方,直至终止其供应及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和拖延运输。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

  7.1结算时间:每月20日双方依据甲方人员所签单据进行当月(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交易的核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运费结算清单”上签字确认。

  7.2付款时间及比例:

  7.3支付方式:支票或网银或承兑汇票

  7.4乙方将甲方所托运货物运送完毕且双方进行结算完成后按6.2支付运费。乙方应在每次收款前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等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发票的抬头开具: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非合同约定的正规发票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问题发票等额的违约金给甲方。乙方向甲方申请本合同下的款项并提供相关发票过程中,与之相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与索赔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运输且甲方不同意延长运货期的情况下,甲方可自行运输部分或全部货物,由此发生的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从将要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与该乙方的合同额也应作相应的调整,但不解除甲方的任何履行合同的责任,同时乙方将就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或向第三人承担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向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等),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9.1本合同发生有关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时,提交 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依法向 法院起诉。

  9.2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9.3双方明确约定,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乙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违约金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同时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北京西四环南路52号中建一局大厦1118# 。

  10.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人须签署合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签字盖章,并提交乙方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之日起生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且保修期满后即告终止。

  第十一条 其它

  11.1任何针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由本合同的双方签约人签字认可并加盖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才可视为合同变更。

  11.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签署如下合同:《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越权代理须承担法律责任,特此委托。

  本委托有效期:。

  在此委托范围和期限内,代理人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此委托书复印无效。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

  日期:年月日

  备注:建议在使用此范本时,同时要求对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书合同 篇5

  签订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2、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把代理权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标志,是产生代理权的直接根据。授权委托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另一种是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_____公司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年月日发布()法合委字第号

  1.对外签订合同,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2.授权委托由法律顾问室归口管理。凡是程序性的授权,由法律顾问室决定;属于签订合同等实体性授权,由法律顾问室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此条可以细化到具体事务)

  3.授权委托办理程序:

  3.1经办人向法律顾问室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授权内容、授权期限、用途等(附件一)。

  3.2法律顾问室根据经办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授权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

  (可以增加对被委托人的资格审查的内容)

  4.授权委托书应当编号登记,委托书由存根、正本两部分组成。存根留法律顾问室备查,正本交被委托人作为代理人的法律依据(附件二)。

  5.被委托人在办理完委托事项后,应向法律顾问室提出工作报告。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授权事项、办理情况、委托书是否收回或者交给对方等。该工作报告应附在授权委托书的存根上备查。

  6.被委托人在办理具体委托事务时,如果确有必要为授权以外的行为时,应当事先请示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其委托手续可以后补。

  7.如果被委托人未完成委托事项,或者超越委托权限签订了合同或者其他法律事务,应当及时向法律顾问室报告;法律顾问室要将情况写成请示,报总经理。

  8.因被委托人的越权行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法律顾问室应定期检查被委托人办理事务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防止造成经济损失。

  10.本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由总经理发布施行。

  11.本办法自年月日施行。

委托书合同 篇6

敬告委托人:

  广州市律师协会要求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诉讼、仲裁委托合同前,承办案件律师应告知委托人如下事项:

  一、贵方委托的案件具有法律风险,贵方的请求/申请/答辩/辩护,部分或全部有被驳回的可能;

  二、由于客观原因(如涉及案件的新证据资料的出现等),或由于贵方主张的证据/理由不足,亦可能导致贵方败诉或不被采纳;

  三、律师办案进程受到侦查、检察、审判、仲裁等机构及有关当事方的制约;

  四、承办案件律师不得以与经办案件的法官、仲裁员、检察官、侦查人员或他们的上级领导相熟为理由或为前提承接贵方案件,亦不得以保证贵方案件必然胜诉或无罪为前提承接贵方的案件;

  五、贵方支付的律师费应支付给律师事务所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正式发票;

  六、除合同约定的费用外,承办案件律师不得以与经办法官、仲裁员、检察官、侦查人员或他们的上级领导沟通为由另行收取贵方费用,贵方亦不得另行给付承办案件律师费用要求律师通过非正常途径与经办法官、仲裁员、检察官、侦查人员或他们的上级领导沟通。

  请贵方在确定律师已告知上述事宜后才签署诉讼、仲裁委托合同。

  委托人确认:

  律师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了解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内容。我方签订的合同号为:(20xx)穗格律民字第号《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签署:

  20xx年 月 日

  说明:

  1、此告知书由广州市律师协会统一印制;

  2、此告知书为律师案件档案中的必备资料,必须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