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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委托书模板汇编7篇

2023-08-15 23:03:47 高考在线

公证委托书 篇1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_ 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___ _____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________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证委托书 篇2

  一、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撤销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撤销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的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四、委托公证书是否可以撤销

  委托公证书可以撤销,而且可以委托人单方撤销。

  本文讲述的内容十分实用,在日常生活中,诸如涉及房产交易授权委托,股票交易授权委托中,都可能涉及应用。

公证委托书 篇3

  委托人:基本信息

  受托人:基本信息

  我是XXX,现就我与XX公司房屋买卖仲裁及法院强制执行等活动中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我方代理人,委托事项有:

  代为申请仲裁,代理进行仲裁,进行和解,放弃、变更仲裁请求,代收法律文书,代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和解,代收房屋款项等全权处理本案有关事宜。代理期限为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之日止。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受托人及转委托人的代理行为委托人均为认可。

  委托人: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公证委托书 篇4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受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委托人 购买的位于XXX小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房。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到XXX办理房屋交接事宜,故委托人自愿立此委托书:

  委托事项:全权委托 为代理人,代理我在XXXX小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房办理验收房屋、领取房屋钥匙、缴费、及领取交房资料和所发物品的所有交房相关事宜。代理人在其代理范围内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直至办理完上述事宜为止。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证委托书 篇5

  外国公司在中国起诉一个中国人,法院要求办理外国公司主体资格认证和授权书认证,这个该怎么办?

  根据我们法律规定,外国公司在国内打官司,必须委托中国律师来办理。在办理之前要提供外国公司主体资格和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文件,法院方可采纳受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法院参与诉讼可以亲自进行,也有权通过一定程序委托我国的律师或其他公民代为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印发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也在第30条中明确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与此同时,我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外国人所属国的领事可以依据该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同有关国家签订的领事条约在我国法院代理其本国国民的诉讼行为。应按照国内起诉状有关格式提起诉讼文书,要尽量选择精通中国法律的专业人士参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签收有关法院诉讼文书。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应提交已经掌握的全部证据,对于不能在举证期间内提交的证据,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对于在国外形成的证据,需要履行证据所在国公证在加使领馆认证的程序。

  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流程:当地公证员公证,该国外交部认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公证委托书 篇6

  兹委托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代表我办理《出生公证》事宜,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公证委托书 篇7

  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境内诉讼案件,除在法官面前办理委托外,均应办理公证手续。通常情况下,委托授权事项应具体明确,委托授权的内容应当准确、全面。但授权的内容当然首先取决于办理案件的需要。下面一则公证委托书的授权内容仅限于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一审、二审阶段,委托人为案件被告,在办理委托之前已经自行从法院受领了原告起诉文件、证据资料等,并签收了传票。

  委托人:z总,男,19**年*月*日出生,住址:香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V律师,律师执业证号

  工作单位:zz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XX市**路**号银行中心**

  本委托人与郝某之间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现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办管辖权异议的有关事宜:

  一、代为提起管辖权异议,代为参加管辖权异议一审的审理活动,代为签收管辖权异议的一审裁定书;

  二、代为就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提起上诉,代为参加管辖权异议二审的审理活动,代为签收管辖权异议的二审裁定书。

  三、除上述授权内容外,受托人无权代为处理本案的其它任何事务,即受托人无权代为参加本案的实体审理、无权代为处理其他任何实体及程序事项。

  委托人:z总

  (签字、捺印)

  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