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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公证委托书模板

2023-08-09 23:25:34 高考在线

  遗产公证委托书 篇1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座落于的房屋系本人与名下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现因,特委托作为本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与上述房产出售相关的一切手续,受托人具体代理权限及范围如下:

  1、有权代为出售上述房产,签署售房合同及与购房相关的文件,有权办理相关合同备案登记、公证事宜。

  2、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产在房产交易中心、土地管理部门的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3、协助买方办理银行贷款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有权在借款合同、资金托管及解冻等与贷款有关的文书上签字。

  4、有权代为收取售房款。

  5、办理上述房产内的水、电、闭路电视、煤气等相关设施过户有关的一切手续。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所做的一切行为,视同本人所为;因此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及支付的'相关费用,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在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同时在本人书面通知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本委托失效之前一直有效

  委托人(签字):xx

  x年x月x日

  遗产公证委托书 篇2

  申请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现住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

  被继承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生前住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xxxxx。

  公证事项:继承权公证

  申请人xxx因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于xxxx年x月xx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现审核情况如下:

  一、被继承人xxx于xxxx年x月xx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xxx死亡时在河南省焦作市xxxxxxxxxxxx(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焦房权证x字第xxxxxxxx号,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xxxx的个人财产。

  三、据申请人称:被继承人xxx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四、被继承人xxx的妻子xxx已于xxxx年死亡,二人是原配夫妻,只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xxx和女儿xxx。xxx自xxx死亡后未再婚。xxx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

  五、现xxx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xxx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xxx的遗产。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xxx的上述个人财产为xxx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xxx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xxx的父亲、母亲和妻子均先于其死亡,现其女儿xxx表示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利,故被继承人xxx的上述遗产应由其儿子xxx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焦作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x日

  拓展阅读:遗产继承公证的作用

  一、遗产继承公证的作用

  遗产继承公证可以使遗产继承合法化,可以减少遗产继承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有效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遗产继承具有较强的执行效力。

  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三、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一、继承遗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1、法定程序: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2、公证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3、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二、申请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公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