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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写《观刈麦》

2023-08-18 22:03:16 高考在线

改写《观刈麦》

  《观刈(yì)麦》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早期作品。此诗描写了麦收时节的农忙景象,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诗人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

  五月又到了。浓重的盛夏的色彩在天空、田野上渲染开来,一阵阵暑风洋溢着阵阵淡淡的麦香。五月。收割小麦的季节。一片金黄将路人的视线吸引在田间,像装满了磁铁一样的莫名吸引力。阳光烘烤着地面,似乎也像暖气、桑拿一样蒸发着路人、农民的水分,在大片大片空旷的金黄中,偶尔会看到几个农夫,头也不抬地用力挥舞着镰刀,而他们的脸上,脖颈上,是闪耀着光泽的——那是汗水在阳光下的颜色。

  忽然,一阵南风吹过,只看见一片金色的海,泛起着微波,颇有点“铺天盖地”的气势,瞬间吞噬了田间的人影。隐约看见在田间泥泞的小路上,一位妇女提着一个篮子来给田间劳作的丈夫送饭菜来吃,身旁一位瘦削的孩子紧紧地跟着他的母亲,手中提着用壶装的饮料。顺着他们炙热的目光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男人正在南冈辛辛苦苦的割麦。泥土滚烫地烘着双脚,像火一样的烈日烘烤着脊背。明明已经累得精疲力竭却还不觉得炎热,只为珍惜夏天白昼的时间长,可以多收割一点麦子。

  又看见了一位贫村妇,手中抱着孩子走到田垅旁,那孩子完全没有正常婴儿应有的白皙,可爱,却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头,一双水灵的大眼睛深凹进脸颊,有一种说不出的愁苦。那位黑瘦的农妇右手拾着遗落的麦粒,左手悬挂着一个破筐,弯下腰来捡拾路边的麦粒,哀怨的眼神中浓郁的无可奈何不言而喻。“这位大哥,因为缴纳租税田地早就已经卖光了,只好拾这麦穗来填饱肚子。哎,这世道让人怎么活啊。”在割麦人关切的询问下,贫妇叹答道。她很努力地想挤出一个微笑,但是一丝愁苦却油然而生。“是啊……”割麦人凝神沉思了一会儿之后,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农民这么辛辛苦苦的'劳作最后却只能落到拾麦穗的下场,而今我有什么功德,竟然不用从事种田和植桑,做官的吏禄三百石,到了年底尚且有余粮,这可真是令人羞愧难当啊!

  拓展:

  《观刈麦》白居易唐诗鉴赏

  观刈麦⑴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⑵。

  妇姑荷箪食⑶,童稚携壶浆⑷,

  相随饷田去⑸,丁壮在南冈⑹。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⑺,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⑻。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⑼,

  右手秉遗穗⑽,左臂悬敝筐⑾。

  听其相顾言⑿,闻者为悲伤⒀。

  家田输税尽⒁,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⒂,曾不事农桑⒃。

  吏禄三百石⒄,岁晏有余粮⒅。

  念此私自愧⒆,尽日不能忘⒇。

  【注释】

  ⑴刈(yì):割。题下注“时任盩厔县尉”。

  ⑵覆(fù)陇(lǒng)黄:小麦黄熟时遮盖住了田埂。覆:盖。陇 :同“垄”,这里指农田中种植作物的土埂,这里泛指麦地。

  ⑶妇姑:媳妇和婆婆,这里泛指妇女。荷(hè)箪(dān)食(shí):用竹篮盛的饭。荷:背负,肩担。箪食:装在竹篮里的饭食。

  ⑷童稚(zhì)携壶浆(jiāng):小孩子提着用壶装的汤与水。浆:古代一种略带酸味的饮品,有时也可以指米酒或汤。

  ⑸饷(xiǎng)田:给在田里劳动的人送饭。

  ⑹丁壮:青壮年男子。南冈(gāng):地名。

  ⑺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双脚受地面热气熏蒸,脊背受炎热的阳光烘烤。

  ⑻但:只。惜:盼望。

  ⑼其:指代正在劳动的农民。傍:同“旁”。

  ⑽秉(bǐng)遗穗:拿着从田里拾取的麦穗。秉,拿着。遗,遗失

  ⑾悬:挎着。敝(bì)筐:破篮子。

  ⑿相顾言:互相看着诉说。顾:视,看。

  ⒀闻者:白居易自指。为(wèi)悲伤:为之悲伤(省略“之”)。

  ⒁输税(shuì):缴纳租税。输,送达,引申为缴纳,献纳。

  ⒂我:指作者自己。

  ⒃曾(céng)不事农桑:一直不从事农业生产。曾:一直、从来。事:从事。农桑:农耕和蚕桑。

  ⒄吏(lì)禄(lù)三百石(dàn):当时白居易任周至县尉,一年的薪俸大约是三百石米。石: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古时候念dàn)。

  ⒅岁晏(yàn):年底。晏,晚。

  ⒆念此:想到这些。

  ⒇尽日:整天,终日。

  【白话译文】

  农家很少有空闲的月份,五月到来人们更加繁忙。夜里刮起了南风,覆盖田垄的小麦已成熟发黄。妇女们担着竹篮盛的饭食,儿童手提壶装的水,相互跟随着到田间送饭,收割小麦的男子都在南冈。他们双脚受地面的热气熏蒸,脊梁上烤晒着炎热的阳光。精疲力竭仿佛不知道天气炎热,只是珍惜夏日天长。又见一位贫苦妇女,抱着孩儿站在割麦者身旁,右手拾着遗落的麦穗,左臂上悬挂着一个破筐。听她望着别人说话,听到的人都为她感到悲伤。因为缴租纳税,家里的田地都已卖光,只好拾些麦穗充填饥肠。现在我有什么功劳德行,却不用从事农耕蚕桑。一年领取薪俸三百石米,到了年底还有余粮。想到这些内心感到惭愧,整天也不能淡忘。

  【创作背景】

  《观刈麦》这首诗大约作于公元805年(唐宪宗元和元年)至806年(元和二年)间,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今陕西省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