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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而已集》杂文集:《题辞》
鲁迅《而已集》杂文集:《题辞》
引导语:鲁迅的《题辞》出自他的《而已集》杂文集,最初收入《华盖集续编》,是作者编完该书时所作。下面是原文,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题辞〔1〕
这半年我又看见了许多血和许多泪,然而我只有杂感而已。
泪揩了,血消了;
屠伯们逍遥复逍遥,
用钢刀的,用软刀的。
然而我只有“杂感”而已。
连“杂感”也被“放进了应该去的地方”时,我于是只有“而已”而已!
以上的八句话,是在一九二六年十月十四夜里,编完那年那时为止的杂感集后,写在末尾的,现在便取来作为一九二七年的杂感集的题辞。
一九二八年十月三十日,鲁迅校讫记。
【注解】
〔1〕本篇最初收入《华盖集续编》,是作者编完该书时所作。
而已集简介/《而已集》
《而已集》是鲁迅1927年所作杂文集,1928年出版。面对反动军阀大肆屠杀革命党人和进步人士,鲁迅先生既愤恨,又无能为力,“这半年我又看见了许多血和许多泪,然而我只有杂感而已。泪揩了,
血消了,屠伯们逍遥复逍遥,用钢刀的,用软刀的。而我只有‘杂感’而已。连‘杂感’也被‘放进了应该去的地方’时,我于是只有‘而已’而已。”
“意表之外”/鲁迅《而已集》
有恒先生在《北新周刊》上诧异我为什么不说话,我已经去信公开答复了。还有一层没有说。这也是一种新的“世故”。
我的杂感常不免于骂。但今年发见了,我的骂对于被骂者是大抵有利的。
拿来做广告,显而易见,不消说了。还有:
1,天下以我为可恶者多,所以有一个被我所骂的人要去运动一个以我为可恶的人,只要摊出我的杂感来,便可以做他们的“兰谱”〔2〕,“相视而笑,莫逆于心”〔3〕了。“咱们一伙儿”。
2,假如有一个人在办一件事,自然是不会好的。但我一开口,他却可以归罪于我了。譬如办学校罢,教员请不到,便说:这是鲁迅说了坏话的缘故;学生闹一点小乱子罢,又是鲁迅说了坏话的缘故。他倒干干净净。
我又不学耶稣〔4〕,何苦替别人来背十字架呢?
但“江山好改,本性难移”,也许后来还要开开口。可是定了“新法”了,除原先说过的“主将”之类以外,新的都不再说出他的真姓名,只叫“一个人”,“某学者”,“某教授”,“某君”。这么一来,他利用的时候便至少总得费点力,先须加说明。
你以为“骂”决非好东西罢,于有些人还是有利的。人类究竟是可怕的东西。就是能够咬死人的毒蛇,商人们也会将它浸在酒里,什么“三蛇酒”,“五蛇酒”,去卖钱。
这种办法实在比“交战”厉害得多,能使我不敢写杂感。但再来一回罢,写“不敢写杂感”的杂感。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一五四期。
“意表之外”,是引用复古派文人林纾文章中不通的用语。
〔2〕“兰谱”旧时朋友相契,结为兄弟,互换谱帖以为凭证,称为金兰谱,省称兰谱,取《周易·系辞》“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的意思。
〔3〕“相视而笑”二句,见《庄子·大宗师》,即彼此同心,毫无拂逆的意思。
〔4〕耶稣(约前4—30)基督教创始人。据《新约全书》说,他在犹太各地传教,为犹太教当权者所仇视,后被捕送交罗马帝国驻犹太总督彼拉多,钉死在十字架上。
《尘影》题辞/鲁迅《而已集》
在我自己,觉得中国现在是一个进向大时代的时代。但这所谓大,并不一定指可以由此得生,而也可以由此得死。
许多为爱的献身者,已经由此得死。在其先,玩着意中而且意外的血的游戏,以愉快和满意,以及单是好看和热闹,赠给身在局内而旁观的人们;但同时也给若干人以重压。
这重压除去的时候,不是死,就是生。这才是大时代。
在异性中看见爱,在百合花中看见天堂,在拾煤渣的老妇人的魂灵中看见拜金主义〔2〕,世界现在常为受机关枪拥护的仁义所治理,在此时此地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委实身心舒服,如喝好酒。然而《尘影》〔3〕所赍来的`,却是重压。
现在的文艺,是往往给人不舒服的,没有法子。要不然,只好使自己逃出文艺,或者从文艺推出人生。
谁更为仁义和钞票写照,为三道血的“难看”传神呢?〔4〕我看见一篇《尘影》,它的愉快和重压留与各色的人们。
然而在结末的“尘影”中却又给我喝了一口好酒。
他将小宝留下,不告诉我们后来是得死,还是得生。〔5〕作者不愿意使我们太受重压罢。但这是好的,因为我觉得中国现在是进向大时代的时代。 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七日,鲁迅记于上海。
〔1〕本篇最初印入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上海开明书店出版的《尘影》一书,题为《〈尘影〉序言》,稍后又刊载于一九二八年一月一日上海《文学周报》第二九七期。
〔2〕在拾煤渣的老妇人的魂灵中看见拜金主义这是针对胡适“提倡拜金主义”的文章而说的。该文说:“美国人因为崇拜大拉(按“大拉”是英语dollar的音译,意思是“元”,后泛指金钱),所以已经做到了真正‘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理想境界了。……我们不配骂人崇拜大拉;请回头看看我们自己崇拜的是什么?一个老太婆,背着一只竹箩,拿着一根铁杆,天天到弄堂里去扒垃圾,去寻那垃圾堆里一个半个没有烧完的煤球,一寸两寸稀烂奇脏的破布。——这些人崇拜的是什么!”(据一九二七年十一月《语丝》周刊第一五六期《随看录三》)
〔3〕《尘影》中篇小说,黎锦明作。它描写一九二七年蒋民党背叛革命前后南方一个小县城的局势。这个小县城在大革命中成立了“县执行委员会”和“农工纠察队”,斗争了地主豪绅;但在蒋叛变革命时,当地土豪和各色反动人物,与民党军官相勾结,对革命力量突施袭击,屠杀了许多革命者和工农群众。
〔4〕《尘影》中有这样的描写:大土豪刘百岁被捕,群众要求将他处死。他的儿子用几千元向混进县党部当委员的旧官僚韩秉猷贿赂求救。韩贿赂后宴请同党商议,说是“人家为孝道,我就为仁义”,最后商定将刘百岁放出。“三道血”是书中主要人物县执行委员会主席、革命者熊履堂在时局逆转后被杀头时所溅的血;“难看”是旁观者的议论。
〔5〕 《尘影》最末一章描写熊履堂被杀时,他的儿子小宝正从幼稚园放学出来,唱着“扫倒列强、除军阀”的歌曲,但未叙明后来结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