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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写《元日》的背景

2023-08-02 15:14:00 高考在线

  元日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创作背景:

  王安石此时身为宰相,正在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所以这首诗的字里行间都洋溢着他对革除时弊、推行新法的坚定信念及乐观情绪.抒发了他春风得意踌躇满志的心情. 还能体现出他的执政态度.

  这首诗描写新年元日热闹、欢乐和万象更新的动人景象,抒发了作者革新政治的思想感情.

  首句“爆竹声中一岁除”,在阵阵鞭炮声中送走旧岁,迎来新年.起句紧扣题目,渲染春节热闹欢乐的气氛.次句“春风送暖入屠苏”,描写人们迎着和煦的春风,开怀畅饮屠苏酒.第三句“千门万户曈曈日”,写旭日的光辉普照千家万户.用“曈曈”表现日出时光辉灿烂的景象,象征无限光明美好的前景.结句“总把新桃换旧符”,既是写当时的民间习俗,又寓含除旧布新的意思.“桃符”是一种绘有神像、挂在门上避邪的桃木板.每年元旦取下旧桃符,换上新桃符.“新桃换旧符”与首句爆竹送旧岁紧密呼应,形象地表现了万象更新的景象. 王安石既是政治家,又是诗人.他的'不少描景绘物诗都寓有强烈的政治内容.本诗就是通过新年元旦新气象的描写,抒写自己执政变法,除旧布新,强国富民的抱负和乐观自信的情绪.

  全诗文笔轻快,色调明朗,眼前景与心中情水乳交融,确是一首融情入景,寓意深刻的好诗.

  译文:

  阵阵轰鸣的爆竹声中,旧的一年已经过去;和暖的春风吹来了新年,人们欢乐地畅饮着新酿的屠苏酒。

  初升的太阳照耀着千家万户,他们都忙着把旧的桃符取下,换上新的桃符。

  注释:

  ⑴元日:农历正月初一,即春节。

  ⑵爆竹:古人烧竹子时使竹子爆裂发出的响声。用来驱鬼避邪,后来演变成放鞭炮。一岁除:一年已尽。除,逝去。

  ⑶屠苏:“指屠苏酒,饮屠苏酒也是古代过年时的一种习俗,大年初一全家合饮这种用屠苏草浸泡的酒,以驱邪避瘟疫,求得长寿。

  ⑷千门万户:形容门户众多,人口稠密。曈曈:日出时光亮而温暖的样子。

  ⑸桃:桃符,古代一种风俗,农历正月初一时人们用桃木板写上神荼、郁垒两位神灵的名字,悬挂在门旁,用来压邪。也作春联。

  赏析:

  歌颂春节的很多。王安石这首抓住放鞭炮、喝屠苏酒、新桃换旧符三件传统习俗来渲染春节祥和欢乐的气氛。这样写,精炼、典型、概括力强。诗中流露出的欢快气氛,与作者开始推行新法、实行改革、希望获得成功的心情是相一致的。现在贴桃符的人少了,多数人把桃符换成了春联,但过年放鞭炮、喝酒的习俗还在民间广为流传达室。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是非常悠久的。这首诗也就具有传统美的品格。当然,现在大城市人太多,从空气的清洁和防火等方面考虑,并不提倡鞭炮。

  王安石年谱

  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1021) 一岁

  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生于临江军。

  仁宗天圣八年庚午(1030) 十岁

  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今广东韶关),王安石随父至韶州。

  明道二年癸酉(1033) 十三岁

  王益回临川(今江西东乡)母报丧,王安石随行。

  景祐三年丙子(1036) 十六岁

  王益服满赴京,王安石随行。

  景祐四年丁丑(1037) 十七岁

  四月,王益通判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王安石随行。

  宝元二年己卯(1039) 十九岁

  二月,王益卒于江宁任上。

  庆历二年壬午(1042) 二十二岁

  三月,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以秘书郎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

  庆历六年丙戌(1046) 二十六岁

  自临川赴京,不求馆职,改大理评事,知鄞县。

  皇祐三年辛卯(1051) 三十一岁

  以殿中丞通判舒州(今安徽潜山)。

  至和元年甲午(1054) 三十四岁

  自舒州赴京,特授集贤校理,辞不受,九月除群牧司判官。

  嘉祐二年丁酉(1057) 三十七岁

  五月改太常博士,知常州。

  嘉祐三年戊戌(1058) 三十八岁

  二月提点江东刑狱。十月回京,任三司度支判官。

  嘉祐六年辛丑(1061) 四十一岁

  为工部郎中、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

  嘉祐八年癸卯(1063) 四十三岁

  三月仁宗,英宗(赵曙)立。八月,母吴氏卒于京师,十月归葬江宁。

  治平四年丁未(1067) 四十七岁

  正月,英宗卒,神宗(赵顼)立。诏以故官知江宁府。九月,召为翰林学士。

  神宗熙宁元年戊申(1068) 四十八岁

  四月,自江宁入京。神宗诏越次入对。

  熙宁二年己酉(1069) 四十九岁

  二月,以谏议大夫参知政事。颁行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等。

  熙宁三年庚戌(1070) 五十岁

  十二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史馆大学士,与韩绛并相。立保甲法。

  熙宁五年壬子(1072) 五十二岁

  行市易法、保马法。

  熙宁六年癸丑(1073) 五十三岁

  提举经义局。九月,熙河大捷,神宗解身上玉带赐之。

  熙宁七年甲寅(1074) 五十四岁

  三月,行方田均税法。四月以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新法遭遇首次挫折。十月,行手实法。

  熙宁八年乙卯(1075) 五十五岁

  二月,复拜同平章事、昭章馆大学士。六月,进加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熙宁九年丙辰(1076) 五十六岁

  六月,子雱卒。十月,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

  元丰元年戊午(1078) 五十八岁

  正月,进尚书左仆射,封舒国公。

  元丰三年庚申(1080) 六十岁

  九月,加特进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改封荆国公。

  元丰七年甲子(1084) 六十四岁

  乞以宅为寺,赐名“报宁”。

  元丰八年乙丑(1085) 六十五岁

  三月,神宗卒,哲宗(赵煦)即位。新法先后废罢。

  哲宗元祐元年丙寅(1086) 六十六岁

  四月初六病逝,赠太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