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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鉴赏

2023-08-12 02:58:21 高考在线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鉴赏

  引导语:北宋文学家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节选自作者的《临川先生文集》。篇中对司马光加给作者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怨谤”五个罪名逐一作了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言辞犀利,针锋相对,是古代的驳论名篇之一。下面是这首诗的原文鉴赏,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原文】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为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注释】

  (1)司马谏议: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当时任右谏议大夫(负责向皇帝提意见的官)。他是北宋著名史学家,编撰有《资治通鉴》。神宗用王安石行新法,他竭力反对。元丰八年(1085),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听政,召他主国政。次年为相.废除新法。为相八个月病死,追封温国公。

  (2)某:自称。启:写信说明事情。

  (3)蒙教:承蒙指教。这里指接到来信。

  (4)窃:私.私自。这里用作谦词。君实:司马光的字。古人写信称对方的字以示尊敬。游处:同游共处,即同事交往的意思。

  (5)操:持,使用。术:方法,主张。

  (6)强聒(guō):硬在耳边哕嗦,强作解说。聒:语声嘈杂。

  (7)略:简略。上报:给您写。回信:指王安石接到司马光第一封来信后的简答。

  (8)重(chóng)念:再三想想。视遇厚:看重的意思,视遇:看待。

  (9)反覆:指书信往来。卤莽:简慢无礼。

  (10)具道:详细说明。所以:原委。

  (11)冀(jì):希望。

  (12)儒者:这里泛指一般封建士大夫。

  (13)名实:名义和实际。

  (14)怨谤(bàng):怨恨,指责。

  (15)人主:皇帝。这里指宋神宗赵顼。

  (16)议法度:讨论、审定国家的法令制度。修:修订。

  (17)有司:负有专责的官员。

  (18)举:推行。

  (19)辟邪说:驳斥错误的言论。辟,驳斥,排除。

  (20)难(nàn):责难。壬(rén)人:佞人,指巧辩谄媚之人。

  (21)固:本来。前:预先。

  (22)恤(xù):关心。同俗自媚于众:指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众人献媚讨好。

  (23)上:皇上。这里指宋神宗赵顼。乃:却。

  (24)抗:抵制,斗争。之:代词,指上文所说的“士大夫”。

  (25)汹汹然:吵闹、叫嚷的样子。

  (26)盘庚:商朝中期的一个君主。商朝原来建都在黄河以北的奄(今山东曲阜),常有水灾。为了摆脱政治上的困境和自然灾害,盘庚即位后,决定迁都到殷(今河南安阳西北)。这一决定曾遭到全国上下的怨恨反对。后来,盘庚发表文告说服了他们,完成了迁都计划。事见《尚书·盘庚》。

  (27)胥(xū)怨:全都抱怨。胥:皆。

  (28)改其度:改变他原来的计划。

  (29)度(duó)义:考虑是否合理。度:考虑,这里用作动词。

  (30)是:这里用作动词,意谓认为做得对。

  (31)膏泽:施加恩惠.这里用作动词。

  (32)一切不事事:什么事都不做。事事,做事。前一“事”字是动词,后一“事”字是名词。

  (33)守前所为:墨守前人的作法。

  (34)所敢知:愿意领教的。知,领教。

  (35)不任(rén)区区向往之至:意谓私心不胜仰慕。这是旧时写信的客套语。不任,不胜,受不住,形容情意的深重。区区,小,这里指自己,自谦词。向往,仰慕。

  【译文】

  安石敬白:昨日承您来信指教,我私下觉得与您交往深厚密切已非一朝一夕,可是议论国事时常常意见不同,这大概是由于我们所采取的方法不同的缘故吧。即使想要勉强多说几句,最终也必定不被您所谅解,因此只是很简略地复上一信,不再一一替自己分辨。后来又想到蒙您一向看重和厚待,在书信往来上不宜马虎草率,所以我现在详细地说出我这样做的道理,希望您看后或许能谅解我。

  本来知书识礼的读书人所争辨的,尤其在于名义和实际的关系。名义和实际的关系一经辨明,天下的是非之理也就解决了。如今您来信用以指教我的,认为我的做法是侵犯了官员的职权,惹事生非制造事端,聚敛钱财与民争利,拒不接受反对意见,因此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我则认为遵从皇上的旨意,在朝堂上公开讨论和修订法令制度,责成有关部门官吏去执行,这不是侵犯官权;效法先皇的英明政治,用来兴办好事,革除弊端,这不是惹事生非;替国家整理财政,这不是搜括钱财;抨击荒谬言论,责难奸佞小人,这不是拒听意见。至于怨恨和诽谤如此众多,那是早就预知它会这样的。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士大夫们大多把不关心国事,附和世俗之见以讨好众人为得计。皇上却要改变这种状况,而我不去考虑反对的人有多少,愿意竭力协助皇上来对抗他们,那众多的反对者怎会不对我气势汹汹呢?商王盘庚迁都时,连百姓都埋怨,还不仅仅是朝廷里的士大夫而已。盘庚并不因为有人埋怨反对的缘故而改变计划,这是因为迁都是经过周密考虑后的行动,是正确的而看不到有什么可以改悔的缘故。假如您责备我占据高位已久,没有能协助皇上大有作为,使百姓普遍受到恩泽,那末我承认错误;如果说现在应当什么事也别干,只要墨守从前的老规矩就行,那就不是我所敢领教的了。

  没有机会见面,衷心想念和仰慕您。

  【内容鉴赏】

  全文立论的论点是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的指责,指出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从而说明变法是正确的。司马光的攻击名实不符,全是谬论。文章逐条驳斥司马光的谬论,揭露出他们保守、腐朽的本质,表示出作者坚持改革,绝不为流言俗语所动的决心。

  第一段主要阐明写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因为两人之间有分歧,所以写信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王安石在第一段第一句写了三层意思:第一层“昨日蒙教”是礼貌性套语;第二层提到与司马光“游处相好之日久”,感情色彩很浓,使司马光很是舒服;第三层急速转到“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点明二人政治上不投合的原因所在。这三层意思集中在一句话里显出高度的概括力,亮出了分歧的焦点所在。不伤感情,态度坦率。第二句又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司马光见解坚定,并不肯轻易改变,所以“虽欲强聒”多讲几句,一定得不到见察;对于洋洋洒洒三千余字的`来信,只作简单答复,不再一一白辨。第二层是:经过仔细考虑,司马光很是看重自己,书信往来,不宜鲁莽,所以要做详细解释,希望司马光能够宽恕。这里说明了作者的态度和方法,又显示出冷静沉着。[3]

  第二段是全文驳斥的重点部分,作者以“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为论证的立足点,分别对保守派谬论进行驳斥,表明自己坚持变法的立场。在辩驳之前,先高屋建瓴地提出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问题一一名实问题。名正则言顺而事行。但站在不同立场,对同样一件事(即“实”)是否合理(即“名”是否“正”)就会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司马光在来信中指责王安石实行变法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这些责难,如果就事论事地一一加以辩解,那就很可能会因为对方抓住了一些表面现象或具体事实而陷于被动招架,越辩解越显得理亏;必须站在高处,深刻揭示出事情的本质,才能从根本上驳倒对方的责难,为变法正名。先驳“侵官”。作者不去牵涉实行新法是否侵夺了政府有关机构的某些权力这些具体现象,而是大处着眼,指出决定进行变法是“受命于人主”,出于皇帝的意旨;新法的制定是“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经过朝廷的认真讨论而订立;然后再“授之于有司”,交付具体主管部门去执行。这一“受”、一“议”、一“授”,将新法从决策、制定到推行的全过程置于完全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基础上,“侵官”之说便不攻自破。次驳“生事”。“举先王之政”是理论根据,“兴利除弊”是根本目的。这样的“事”,上合先王之道,下利国家百姓,自然不是“生事扰民”。再驳“征利”。只用“为天下理财”一句已足。因为问题不在于是否征利,而在于为谁征利。根本出发点正确,“征利”的责难也就站不住脚。然后驳“拒谏”。只有拒绝正确的批评,文过饰非才叫拒谏,因此,“辟邪说,难壬(佞)人”便与拒谏风马牛不相及。最后讲到“怨诽之多”,却不再从正面反驳,仅用“固前知其如此”一语带过,大有对此不屑一顾的轻蔑意味,并由此引出下面一段议论。

  这一段,从回答对方的责难这个角度说,是辩解,是“守”;但由于作者抓住问题的实质,从大处高处着眼,这种辩解就绝非单纯的招架防守,而是守中有攻。例如在驳斥司马光所列举的罪责的同时,也就反过来间接指责了对方违忤“人主”旨意、“先王”之政,不为天下兴利除弊的错误。特别是“辟邪说,难壬人”的说法,更毫不客气地将对方置于壬人邪说代言人的难堪境地。当然,对司马光的揭露和进攻,主要还在下面一段。

  第三段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紧承上段结尾处怨诽之多早在意料之中的无畏声言,作者对“怨诽”的来历作了一针见血的分析。先指出: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已非一日,朝廷士大夫多以不忧国事、附和流俗、讨好众人为处世的良方。在王安石的诗文中,“苟且”是因循保守的同义语;而“俗”与“众”则是为保守思想所浸染的一股强大的社会政治势力。这里揭示出他们的精神面貌和思想实质,正为下文皇帝的“欲变此”和自己的“助上抗之”提供了合理的依据。因此接着讲到“众何为而不汹汹然”,只是说明保守势力的反对势在必然,却丝毫不意味着他们的有理和有力。接下来,作者举了盘庚迁都的历史事例,说明反对者之多并不表明措施有错误,只要“度义而后动”,确认自己做得是对的,就没有任何退缩后悔的必要。盘庚之迁,连百姓都反对,尚且未能使他改变计划,那么当前实行变法只遭到朝廷士大夫中保守势力的反对,就更无退缩之理了。这是用历史上改革的事例说明当前所进行的变法的合理与正义性,表明自己不为怨诽之多而改变决心的坚定态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可以说是王安石的行事准则,也是历史上一切改革家刚决精神的一种概括。

  答书写到这里,似乎话已说尽。作者却欲擒故纵,先让开一步,说如果对方是责备自己在位日久,没有能帮助皇帝干出一番大事,施惠于民,那么自己是知罪的。这虽非本篇正意,却是由衷之言。紧接着又反转过去,正面表明态度:“如日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委婉的口吻中蕴含着锐利的锋芒,一语点破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的思想实质,直刺对方要害,使其原形毕露,无言以对。

  这篇短信笔力精锐,文字经济而富有说服力,语气委婉而严正,既不伤害私人的友谊,也不向反对的意见妥协。作者的修辞和逻辑推理是根据对具体的人、具体的场合,运用了反驳、引导、对比、证明、启发、类推等方法,由近及远、由远及近、层层逼进进行的,它是驳念性政论文的典范之作。

  【写作特点】

  第一个特点,作为书信体议论文首要特点是行文简洁、结构严谨、没有枝蔓,全文除开头和结尾段用几句酬答的礼貌语言以外,紧紧扣住保守派几个主要论点进行驳斥,只驳论点不涉及其它事情,结构非常严谨,驳斥时针对其要害,言简意明,使文章短小精悍。

  第二个特点,论证方法多样。本文的论证方式是驳论,其反驳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第一直接反驳,如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第二个举出根据进行反驳,如“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这里就举出了有利的根据,说明不是自己独出心裁,而是受命于皇帝,是朝廷议过的法度,指出这不是我个人的行为,而是合理合法的。第三举出史实进行反驳,举出历史的事实来进行反驳,如“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这里以历史上曾有过的如何对待怨诽的事实为表率,表示自己不以流言蜚语而动,既委婉地反驳了怨诽之多的责备,又表达了自己变法的坚强决心。整个反驳是明确而有力的,言简意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