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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为文章》
《曾巩为文章》
曾巩在政治舞台上的表现并不算是很出色,他的更大贡献在于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下面是对曾巩文章的分析!
《曾巩为文章》
曾巩(1019-1083)是一位擅名两宋、沾溉明清的文章家。秦观赞誉他“以文章为世师”(《哀词》),他的文章一出,无论是学士大夫,还是穷乡僻壤普通人,即手抄口诵。“其(曾巩)所为文,落纸辄为人传出,不旬月而周天下。学士大夫手抄口诵,唯恐得之晚也。”(曾肇《行状》)“公(曾巩)之声名在天下二十余年。虽穷阎绝徼之人,得其文手抄口诵,惟恐不及”。(林希《墓志》)他博得了“以文章名天下”的美誉(《答李沿书》)。当时的时尚是崇曾的。
他的教师欧阳修很喜欢他这个学生,对他的文章甚感稀奇,“见其文,奇之”(宋史《曾巩传》),并说,“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曾巩)为喜”(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二书》)。王安石说,在他交往的人中还没有人与他的文章相当,称赞他可与班固、杨雄并肩。“巩文学议论,在某交游中不见可敌”(《与段逢书》),“曾子文章众无有,水之江汉星之斗”,“借令不幸贱且死,后日犹为班与扬”(《赠曾子固》)。他的学士陈师道甚至把他与孔子并称。苏轼说他是欧阳修教师门下德才兼备最为突出的一个,“醉翁门下生,杂遝难为贤,曾子独超轶,孤芳陋群妍”(《送曾子固倅越得燕字》)。苏辙赞扬他文章学术可赶得上春秋时齐国的稷门学士,可与西汉的学者相比,慨叹他的去世使欧阳修的学生很为零落。“儒术远追齐稷下,文词近比汉京西”,“试数庐陵门下士,十年零落晓星低”(《挽词》)。曾巩师友的这些评价,反映出曾巩生前享有崇高的文章学术声誉,所以宋史说他的文章胜于王安石,自成一家。“曾巩立言于欧阳修、王安石间,纡徐而不烦,简奥而不晦,卓然自成一家,可谓难矣。”
“为文章,上下驰骋,愈出而愈工,本原《六经》,斟酌于同马迁、韩愈,一时工作文词者,鲜能过也。”(《曾巩传》)曾巩去世后,盛誉不衰。正如清代顾崧龄概括的,“先生(曾巩)之文,自宋以来,序而跋之者众矣”(《曾南丰全集跋》)。朱熹就独服曾巩,“余年二十许,便喜读南丰先生之文,而窃慕效之,竟以才力浅短,不能遂其所愿”(《跋曾南丰帖》),并编有《欧曾文粹》。明代贝琼认为他仅次于欧阳修,自成一家。“韩之奇,柳之峻,欧阳之粹,曾之严,王之洁,苏之博,各有其体,固有不可至者”(《唐宋六家文衡序》)。明代宁瑞鲁甚至认为自孟子以来,没有人达到他的文章水平。“先生之文至矣,乃六经之羽翼,人治之元龟,自孟轲氏以来,未有臻斯者也。”(《重刻曾南丰先生文集序》)。这些评论,足见曾巩在文章史中的地位之高,后人尊他为“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
曾巩一生不仅写了大量的文章,而且在文章理论方面也颇有建树。从他传世的《元丰类稿》和《隆平集》来看,除了诗以外,其他绝大部分是文章,其中有不少脍炙人口的应用文。他继承了韩愈政教中心论的文章明道理论,并有较为具体的阐述。他认为必顺先实行教化,然后才谈得上治理。“夫我之得行其志而有为于世,则必先之以教化,而待之以久,然后乃可以为治,此不易之道也。”(《与王介甫第二书》)他给文章以极高的地位,认为文章是国家的光耀。
“文章为国之光华”(《越州贺提刑夏倚状》),“文擅国华”(《贺郓州邵资政改侍郎状》)。他主张文章的内容要合于道,形式要善“开合驰骋”,语言要“丽而不浮”。“其(文章)语则博而精,丽而不浮,其归要不离于道。”(《答孙都官书》)“其(曾巩)议论古今治乱得失贤不肖,必考诸道,不少贬以合世。其为文章,句非一律,虽开合驰骋,应用不穷,然言近指远”。(林希《墓志》)他的文章实践和理论,带动了一些人走上探讨古文写作的道路,如刘弇和吕南公。他从内容与形式两方面研究文章写作,为清代文章义法论的提出准备了一定的条件。
但现今对他的文章理论研究很不够,这是与他的文章大家地位很不相称的。本文仅就他的文章理论作些探讨,以付诸阙如。
一、道法说
曾巩主张文以明道。“夫学者之于道,非知其大略之难也,知其精微之际固难矣”(《说苑目录序》),“盖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南齐书目录序》),“幹独能考六艺,推仲尼、孟轲之旨,述而论之。求其辞,时若有小失者:要其归,不合于道者少矣”(《徐幹中论目录序》),“余读其书,知文叔虽久穷,而讲道益明”(《张文叔文集序》),“夫足下之书,始所云者,欲至乎道也”(《答李沿书》),“介卿居今世行古道,其文章称其行”(《怀友一首寄介卿》),对“今世布衣多不谈治道”深为不满(《上田正言书》),并自诩“造于道,尤宏且深”(《上范资政书》)。这些见解,都反映了他的明道观。
曾巩在他的文集中,对“道”有“先王之道”、“圣人之道”、“吾之道”三种提法,并分别阐述了它们的内容及其相互间的关系。
“明先王之道”。他在《筠州学记》中批评汉之学士了解经书从解释章句出发,难免穿凿附会,杂以私见,所以先王之道不明,能明先王之道的只有扬雄,并肯定当今学士使后学者明白“明先王之道”的道理。“惟知经者为善矣,又争为章句训诂之学,以其私见,妾穿凿为说。故先王之道不明”。“当是时,能明先王之道者,扬雄而已。”“以迄于今,士乃有特起于千载之外,以后之学者。”他的“先王之道”的内容就是“养民之性,防民之欲”。“古今之变不同,而俗之便习亦异,则亦屡变其法以宜之,何必一二追先王之迹哉?其要在于养民之性,防民之欲者,本未先后能合乎先王之意而已”(《礼阁新仪目录序》)。“养民之性”是教化的问题,“防民之欲”是治理的问题,先教化,后治理,“理化之具”不可或缺。这就是他的以政教为中心的文章明道观。这种文章观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他的“先王之道”说法是如何统治人民之道。
“明圣人之道。”他称赞欧阳修继韩愈之后,使圣人之道复明于世,批评汉以来学者的文章圣人之道不明,主张文章要明圣人之道。“退之既没,骤登其域,广开其辞,使圣人之道复明于世,亦难矣哉。”(《上欧阳学士第一书》)“由汉以来,益远于治。故学者虽有魁奇拔出之材,而其文能驰骋上下,伟丽可喜者甚众,然是非取舍,不当于圣人之意者已多矣。其说未尝一,而圣人之道未尝明也。”(《王子直文集序》)要明圣人之道,必须排除百家传注,因为他认为百家传注免不了穿凿附会。只有推崇儒家经书,才能振兴文章。“其破去百家传注推散缺不全之经,以明圣人之道于千载之后,所以振斯文於将坠,回学者於既溺”(《王深父文集序》)。他所谓的圣人之道就是孔孟之道。“仲尼既没,析辨诡词,骊驾塞路,观圣人之道者,宜莫如孟、荀、扬、韩四君子之书也”(《上欧阳学士第一书》)。
圣人之道就是先王之法。先王之道与圣人之道的关系就是“道”与“法”的关系。他在《上欧阳学士第一书》中论及春秋时“道之难全”,是由于诸侯混战。孔子只好“存帝王之法”於天下,使学者有所寄托。“仲尼生於干戈之间,无时无位。存帝王之法於天下,俾学者有所依归。”显然“道”与“法”是两个概念。孔子“存帝王之法於天下”,当然是存在他的著作中,那末儒家典籍便是圣人之道了。因此,“帝王之法”就是“圣人之道”。“法”要合乎“道”。他在《战国策目录序》中论述孔孟独明先王之道,是因为他们认为先王之道不可改,“天下之主”所处的时代不同,环境不同,依据先王之道而为“当世之法”,并使“当世之法”合乎先王之意,即“养民之性,防民之欲”的先王之道。“二子(孔孟)乃独明先王之道,以谓不可改者,岂将强天下之主以后世之所不可为哉?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
“道”与“法”不同在于道不变,法可变,他从唐、虞、夏、商、周之治,时代不同,法不同,但道相同的历史事实得出了这样的结论。“道”与“法”的关系是本末关系。因为“养民之性,防民之欲”的道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自己的统治地位,这是根本,不能不同;法要因时适变,为实现道服务,不可尽同。如若时代环境变了而法不变,就不能实现道,也就不能达到维护统治阶级自己的统治地位的目的。“盖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战国策目录序》)因此,他认为圣人之道既适应於以前的时代,也必须适应於以后的时代。“夫世之所谓大贤者,何哉?以其明圣人之心于百世之上,明圣人之心于百世之下。”(《上欧阳学士第一书》)这就说明圣人之道可以损益。因而,“天子而行圣贤之道,不古圣贤然者否也”(《上蔡学士书》)。
“发明吾道”。“吾之道所以为天下之通道也”(《梁书目录序》),“发明吾道,则有文章之深淳”(《贺提刑状》)。他立志“发明吾道”。使文章深刻而质朴,达到“有为於世”的目的。他的所谓“吾之道”实质上就是圣人之道。“未尝不以前古圣人之至德要道,可行於当今之世者,使巩薰蒸渐渍”,“巩既夤缘幸知少之所学,有分寸合於圣贤之道”(《上欧阳学士第二书》)。“尝自谓於圣人之道,有丝发之见焉”(《上欧阳学士第一书》)。“若巩者,诚鄙且贱,然常从事於书,而得古圣贤之道”(《上杜相公书》)。如前所述,圣人之道就是先王之法,“吾之道”当然属于法的范畴了。
这样,曾巩的道的内容就可用“道”与“法”来概括了。道与法的关系,法要合乎道,为实现道服务;道是根本,是不变的,法因时适变。它们的关系是本和末的关系。
二、事理说
曾巩认为文章内容必须合乎理。“读其书,知其与汉以来各能文者,俱列於作者之林,未知其孰先孰后。考其意,不当於理者亦少矣。”(《王子直文集序》)并在该文中,对文章内容必须合乎理作了比较具体的阐述。因为理出于道,根据文以明道的原则,文章要明道,必须合乎理,不合乎理,则道不明。至于理为何出于道,曾巩从正反两方面进行了阐述:天下大治则“道德同而风俗一”,“言理者”虽因时因人而异,而理皆相同,这是因为“道一”而“理当故无二”的缘故;乱则“学者人人异见,而诸子各自为家”,而理皆不同,这是因为“先王之法废”,先王之道不传,理“故不能一”。
由“道一”而“理一”,“道不一”而“理不一”推断出理出于道。他反对道家佛家之理。认为颜真卿的“学问文章,往往杂于神仙浮屠之说,不皆合於理”(《抚州端鲁公祠堂记》),主张“察三才之道,辩万物之理”(《梁书目录序》),即自然的、社会的万事万物之理。这是他的理进步的一面,唯物的一面。但也有消极的一面,他认为刘向“采传记、百家所载行事之迹”而为《说苑》,“往往不当於理”,说明他反对“百家之言”,这与当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相悖。然而,我们不应当这样苛求於他,他反对“百家之言”只不过是当时加强儒家思想对文章的控制,使文章成为巩固封建统治更得力的工具的趋势使然,为他的阶级局限所决定。
曾巩认为理是由事来体现的,“君之思见於事者,不违於理”(《思轩诗序》)。只有天事、地事、人事齐备,而又能明辨事之兴废、起落和变化,就能明道。“经於天地人事,无不备者”,“於事之益损张弛有戾焉,不辨之则道不明”(《上欧阳含人书》),“阁下之於道何如哉?当其至於事之几微,而讲之以《易》之变化,其岂有未尽者邪?”(《上范资政书》)这是因为事出于法,法要合乎道,事也就自然合乎道了;能辨“事之几微,也就能明道了。至於事为何出于法,曾巩也作了较为具体的论述。他在《王容季文集序》中认为,“叙事莫如《书》”,在《尧典》中记叙尧了解气象是“观天以历象”,《舜曲》记叙舜了解气象除“观天以历象”以外,还“察之以玑衡”,这说明了解气象的事,舜比尧更完备了。《书》相传为孔子所编选,被儒家列为经典之一。如前所述,儒家经典存的是先王之法,《书》所述也是先王之法了,故而事出于法。
事出于法他在《请令长贰自举属官劄子》中也有同样的论述。人主之事是辨别百官贤与不肖、功与罪,依章予以爵赏,“使百官莫不昭明”,而此事出自《尧典》的“平章百姓,百姓照明”;宰相之事是“承人主之志,广引人材,进诸朝庭”,而此事出自《说命》的“惟说式克钦承,旁招俊乂,列於庶位”;“诸司长官之事”是自己选择自己的僚属以胜任其职,而此事出自《命》的“慎简乃僚,无以巧言令色,便僻侧媚,其惟吉士”。《尧典》、《说命》、《命》皆出自《书》,《书》所述皆先王之成法,所以人主之事、宰相之事、“诸司长官之事”皆出自先王之法,故而事出于法。
综上所述,理出于道,事出于法;法合乎道,事合乎理。“道一”而“理当故无二”,法因时适变,事须“斟酌损益”才能完备。事又是体现理的,所以辨“事之几微”就能尽理。“诚能磨砻长养,至於有以自得,则天下之事在于理者,未有不能尽也”(《熙宁转对疏》)。这“磨砻长养”便是指辨“事之几微”。根据道法与理事的对应关系,文章既然要明道,就要“穷尽事理”,所以他赞扬黎生安生的文章能“穷尽事理”,(《赠黎安二生序》)。
三、辞工说
曾巩主张讲究辞章,反对专务辞章。李沿来信问他,“其发愤而为辞章,则自谓浅俗而不明,不若其始思之锐也”是什么原因。他在《答李沿书》中首先肯定李沿“悯时病俗之心”是“有志乎道”的问题,接着指出为辞章,“或浅俗而不明”是辞的问题。问辞而不问道,是追求浅层次的问题而忘了深层次的问题,应该先解决的问题反而放后解决。还进一步指出,道的最后归宿,是“得诸心,充诸身”,施行於国家,不要“汲汲乎辞”。“夫足下之书,始所云者欲至乎道也,而所质者则辞也,无乃务其浅,忘其深,当急者反徐之欤!夫道之大归非他,欲其得诸心,充诸身,扩而被之国家天下而已,非汲汲乎辞也。其所以不已乎辞者,非得已也。”我们从这段话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先道后辞,重道重辞,道不明时则“非汲汲乎辞”,否则就是专务辞章;明道后则可以”急於辞”,“急於辞”就是讲究辞章。“今足下其自谓已得诸心、充诸身欤?扩而被之国家天下而有不得已欤?不然,何急遽於辞也?”这后一个否定形式的反诘句就是肯定的意思,道“得诸心、充诸身”,迫不及待地施行於国家时,就可以“急於辞”了。
曾巩讲究辞章的思想在他的其他文章中说得十分明确。他赞扬张文叔的儿子张仲伟“文辞”甚工”(《张文叔文集序》),认为铭之所以不传,“辞之不工”是原因之一(《寄欧阳舍人书》)。他肯定黎生“文不近俗”的文章,以为“同乎俗,必离乎道”,称道其文“诚闳隽伟”(《赠黎安二生序》)。他赞美傅权的文章“文辞甚美”(《回傅权书》),王子直的文章“伟丽可喜”(《王子直文集序》),欧阳修的文章“醇深炳蔚”(《祭欧阳少师文》),他祖父曾致尧的文章“闳深隽美”(《先大夫集后序》),他兄长曾晔的.文章“宏赡瑰丽可喜”(《亡兄墓志铭》),王逵的文章“丽兼组藻,美轶琼瑰”(《祭王逵龙图文》),张文叔的文章“辞精深雅赡”(《张文叔文集序》)。他提倡文辞“闳放隽伟”(《故翰林侍读学士钱公墓志铭》),“文如黼藻 ”(《回毫州知府谏议状》),“文辞烂然”(《回运使郎中状》)。
他甚而认为“英辞华国”(《回陆佃谢馆职启》)。这些见解足以证明,讲究文采是他一贯的思想。他决心做到“奋文章之温雅”(《回人谢馆职启》),“言为黼藻,饰陋质以为荣”(《移毫州回人贺状》),而“获承黼藻之褒”(《福州回曾侍中状》)。看来,他不仅口头提倡文采而已,而且身体力行。
曾巩反对专务辞章的思想在他的其他文章中也说得十分明确。专务辞章就是雕琢文章。他批评近世学士雕琢文章的不实之辞,“近世学士,饰藻缋以夸诩”(《上欧阳学士第一书》)。他还批评梁肖子显编撰南齐书,更改、雕琢太多,使文章大为逊色。“子显之於斯文,喜自驰骋,其更改破析刻雕藻缋之变尤多,而其文益下”,犯了“设辞不善”的毛病,从而使“事迹暧昧”,不能播告天下,先王之道“将暗而不章”(《南齐书目录序》)。他反对雕琢文章,“故不得专力尽思,琢雕文章,以载私心难见之情”(《学舍记》)。讲究文辞,不等於雕琢文章,“濡墨操纸,写之文辞。春阳满野,万物荣兹。匪营匪饰,叠异并奇”(《馆中祭丁元珍文》),他认为,文章有如“春阳满田野,万物欣欣向荣”般奇异,并不是雕琢。他对讲究辞章和专务辞章是区分得很清楚的。
曾巩讲究辞章,反对专务辞章的理论是从明道的原则出发的。道未能“得诸心、充诸身,扩而被之於国家”时,不要“汲汲乎辞”,反之,就可以“急於辞”。
四、史铭说
曾巩多年从事史书编纂工作,对史传、碑志的写作较有研究。《南齐书目录序》系统地反映了他的史传写作理论。他认为写史要忠于史实,作者必须以是非、得失、兴废、治乱的变故为法度,才能传之久远。“将以是非得失兴坏理乱之故为法戒,则必得其所托,而后能传於久,此史之所作也。”这个定义的要点有两个,一是史书的内容要忠于史实,二是作者“必得其所托”,讲的是作者的素质问题。作者的素质不好,“所托不得其人”,就会出现“或失其意,或乱其实,或析理之不通,或设辞之不善”的弊病,而造成殊功伟德非常之迹“暗而不章”,奸恶“可幸而掩”的现象。比如肖子显编撰南齐书,“更改破析刻雕之变尤多,而其文益下”,犯了“设辞之不善”的错误,就是“所托不得其人”。
接着从明、道、智、文四个方面提出了作为史官的四个条件,“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显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这是正确的。在他看来,只有尧时的史家具备了这四个条件,就是后来的司马迁、班固也未具备这四个条件。其理由之一,司马迁“传记百家之说”,有“创己意”,“蔽害天下之圣法,是非颠倒而采摭谬乱”的一面。这恰恰是司马迁的伟大之处,他“所害之法”是儒家之法,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儒家思想的束缚,这不是“是非颠倒”,而是从客观实际出发。理由之二,司马迁、班固“盖圣贤之高致”,“不能纯达其情,而见之於后者矣”。他主张史书写作要很好地传达圣贤的实情,这是与他的写史要忠于史实的观点是一致的,对史传写作水平的提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铭的写作理论见於他的《寄欧阳舍人书》。他首先指出铭的写作原理与史相通,而不同于史。史铭的同点是,从内容方面来说要忠于事实,从作用方面来说都有“为后世法”的警劝意义。史铭的异点是,史善恶并书,铭只书善,不书恶。铭存於庙内、墓碑上,使死者满意,生者得到整肃,所以只书善,不书恶。“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於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於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苟其人之恶,则於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至於通材达识,义烈节士,喜言善状,皆见於篇,则足以为后世法,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乐?”由于只书善,不书恶,就造成了“铭始不实”的情况。
分析其原因,一方面“为人之子孙者”都想为其父祖“勒铭以夸后世”;另一方面“立言者”受人之托而徇私情,不书其恶。铭与实不符,使铭文不传。因此,千百年来,无论是公卿士大夫还是平民百姓“莫不有铭”,“而传者盖少”。探究铭文不传的原因,是“立言者”不能做到“公与是”。如果要恢复铭的警劝意义,与史文并传不朽,“立言者”做到“公与是”,必须做到两点:一是“畜道德”,二是“能文章”。“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有道德的“立言者”,对于坏人就能拒绝作铭而不徇,对于一般人就能辨别真伪而不惑。“不惑不徇,则公且是矣”;“能文章”,“辞工”而“文章兼胜”,传之久远。
五、内外说
曾巩对文章形成的过程也有论及,虽然不甚具体。他认为学习能够形成自己的思想观点,言词能够把它表达出来,“学足以求其内,辞足以达其外”(《王容季墓志铭》)。既然有了心得,就要借助言词写成文章,“既得之于内矣,乃将以言相求于外邪”(《赠黎安二生序》)。“内”指心得,即思想;“外”指文章而言。
内是由作者个人丰富的知识积累转化而来的。作者通过学习,积累了丰富的知识、材料、语汇,然后对获得的各种知识、材料、语汇进行研究,揭示其内在的联系,从而能辨万物变化之真伪,明是非兴废之道理,察显隐大小事之原委底细,这就叫“得于内”。“乃知公(晏元献)于六艺、太史、百家之方言,骚人墨客之文章,至于地志、族谱、佛老、方伎之众说,旁及九州之外,蛮夷荒忽诡变奇迹之序录,皆披寻紬,而於三才万物变化情伪,是非兴废之理,显隐细钜之委曲,莫不究尽。公之得於内者在此也。”(《类要序》)转化为内的途径是学习,转化为内的方法是推敲、酝酿、提炼。“得之於心者,其术非他,学焉而已”;“诚能磨砻长养,至於有以自得,则天下之事有於理者,未有不能尽也”。(《熙宁转对疏》)
文章是由作者的心得即思想有感而发,“源源而来”的词语转化来的。知识、材料、语汇积累得越深厚,“得於内者”就越多。遇事有感而发,辞便源源而来,没有杂质,使文章去粗取精,增添文采。“虽千万年之远,而若会於吾心,盖自喜其资之者深而得之者多也。既而遇事辄发,足以自壮其气,觉其辞源源来而不杂,剔吾粗以迎其真,植吾本以质华。”(《读贾谊传》)并能做到言能称物,没有什么毛病,“言不忤物,而辞无可疵”(《祭宋龙图文》)。
曾巩的文章理论是以“明道”为中心的一个体系。他的道法说是原则,是中心,道是根本,法因时适变,为实行道服务。他的事理说是文章的内容,道与法、理与事,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文章要明道,必须“穷尽事理”。他的辞工说是文章的形式,文“同乎俗”,必“离乎道”;辞不工,则文不传,文章是明道的,文不传自然就谈不上明道了。雕琢文章,“其文益下”,道将“暗而不章”。他主张“文章兼胜”的同时,反对“文同乎俗”与雕琢文章两种倾向。他的史铭说讲的是两种文体写作,史要明道,“盖史者所以明夫汉天下之道也”;铭也要明警劝之道。他的内外说讲的是文章转化规律,也是以道为中心的。他赞扬欧阳修“义益坚而德益高,出乎外者合乎内”(《上欧阳学士第一书》)。“义”在文中是指“道”而言的。他在《答李沿书》中说得更明确,“夫道之大归非他,欲其得诸心”。“内”已得道,“外”也就能明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