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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救援应急预案

2023-08-08 18:20:47 高考在线

  救援应急预案1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高淳县教育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范围:

  本《预案》是指在我校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校舍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5、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6、锅炉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校长室统一领导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处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成立高淳县实验小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校长不能到位时,由分管副校长代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相关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科室、幼儿园、少总部、工会、勤工办等负责人组成。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下设下列办公室: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下设若干个专门办公室,由相关牵头处室负责。

  1、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办公室同时负责教工集体活动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教学活动、兴趣班活动等安全事故救援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内,由教务处牵头负责。

  3、教育活动(学生的各项集体活动、课外活动、课间活动)安全事故救援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内,由德育处牵头负责。

  4、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危险品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内,由总务处牵头负责。

  5、电教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教科室内,由教科室牵头负责。

  6、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附幼园长室,由园长室牵头负责。

  7、校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勤工办,由勤工办牵头负责。

  8、饮食卫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校医务室,由医务室牵头负责。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各处室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3、在本校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救援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救援意见公布于众;

  8、办理救援现场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室,并且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教育局。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救援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学校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迅速上报教育局办公室,请求参与抢救或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动作,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事故发生后,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四)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六、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各专门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网络及相关职责;

  2、事故发生后迅速奔赴现场的保证手段及时间要求;

  3、到达现场后紧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1)现场保护;

  (2)维持秩序;

  (3)处置险情;

  (4)抢救伤员。

  4、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物资(含设备、设施)保障;

  5、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医疗保障。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学校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适当的救援决策。

  (二)学校各处室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各处室应根据预案的要求,结合本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本处室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五)各相关责任处室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救援应急预案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安监局管理要求,提高我公司及全民使用电梯的安全意识,并能在事故发生后以科学有效的方式对事故进行控制及处理,并坚持以“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按照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各项电梯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好防范工作,减少电梯使用故障率,确保电梯运行安全,结合我公司特点,特编制本预案。

  一、目的

  1.1.通过实战演练,加深我司全体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理解和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实战技能;

  1.2.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检验技术人员对应急事故的处理能力、熟悉整个的救援操作流程及组织配合,达到演练的实战效果.

  1.3.强化培训突发事件发生时,事故现场人员撤离速度、自我保护能力;

  1.4.进一步了解重点岗位员工和新入厂员工对预案的学习、应用与掌握能力;

  1.5.检查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以及各专职人员在突发事件来临时的整体协同能力和应急水平;

  1.6.检查各应急资源库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是否能满足应急救援的要求.

  1.7.迅速有效地开展各使用单体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电梯使用单位以及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救援预案包含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两个体系。

  五、应急工作原则

  一专多能,平战结合,快速反应。尽可能以现有的专业救援队伍为基础补充装备、扩展技能,建设一专多能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企业的兼职救援力量的培训,使其在紧急状态下能够快速、及时有效地施救,做到平战结合。

  六、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客户被困在电梯里,长时间得不到救助会使被困人窒息死亡。主要原因是电梯门锁开关损坏。

  七、演练时间、地点

  演练时间:xxxx

  演练现场:xxx

  应急演练路线:xxx

  八、演练内容:

  以员工自救互救及电梯应急救援演练为主。具体内容为:

  (1)报警演练;

  (2)人员疏散、逃生演练;

  (3)常见的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过程。

  九、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9.1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全体成员、大厦的部分员工。

  9.2领导组织机构:公司成立由韩立功总经理任总指挥的电梯应急安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由总经理韩立功、维保部张代发、蔡宏杰等及工程部李守建、韩立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9.3演练现场小组职责:总指挥:总经理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的总指挥工作副总指挥:维保部职责:协助总经理,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组长: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的疏散,指挥救援工作疏散组:指挥并带领人员向安全出口疏散警戒组:负责稳定现场的状况,严禁其他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现场。救援组:根据不同性质的活动采用不同方法进行救援演示。

  救援应急预案3

  1、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因设备事故、爆破现场操作失误而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操作人员虽能及时发现,但一时难以控制。火灾发生后,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伤害的周边范围为:无风向20m左右,顺风向波及50m左右。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以下的措施:

  ①发现者如果认为火情可以控制,并能保证人身安全,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灭火工作;发现者如果认为在几分钟内不可能将火扑灭,可立即撤离火情现场并向值班主任或者安全办公室报告,不要采取不必要的冒险措施。

  ②值班主任或安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及义务消防队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③义务消防队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无受伤害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伤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④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展开救援。如果事故扩大,安全办公室迅速向公安机关(消防支队、治安支队、防火安全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疾病防控中心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

  ⑤保卫组到达现场后,负责治安和交通指挥,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火灾扩散危及到厂内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厂区外过往行人向上侧风方向的安全地带疏散。

  ⑥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命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止事故扩大。

  ⑦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的工作小组:在企业负责人的指挥下,组成由安全、保卫、生产、工会、环保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在主管安全的副厂长指挥下,组成由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组成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以便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2 采区紧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①采区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

  a边坡自然坍塌,雨水冲泡坍塌

  b排渣场自然坍塌,雨水冲泡坍塌

  ②事故预防

  a边坡坍塌事故的预防:

  保证开采施工中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边坡的坡度和坡段安全平台的质量;因为地质因素造成部分坡面不稳定的,进行水泥浆砌加固处理;日常教育职工远离边坡,设备不得在边坡下长时间停放,必须在边坡下工作时要随时观察边坡,遇到雨天进行专人监护边坡;每年春秋两次对边坡进行检查,进行刷坡处理。

  b渣坡坍塌事故的预防

  在选择排渣场时就选择对行成的渣坡具有抵抗的区域,排渣时使渣坡形成自然安息角;在渣场里侧修建排水沟,疏导雨水流向安全地带,避免大量雨水进入排渣场冲刷渣坡。

  ③抢险准备

  a由采矿车间和运输车队组成不少于100人的抢险队,由公司其他部门组成不少于100人的预备队,事故发生后及时到达现场

  b由采矿车间负责准备50把大镐和50把铁锨。4台推土机、两台勾机,运输车间准备6辆矿车,其中有两辆矿车常备。

  c公司内保证有性能良好的通讯工具和医院、消防队、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联系。

  ④事故处理

  a一旦事故发生,发现人员立即向车间或者指挥部汇报。

  b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抢险队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同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救援应急预案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小浪底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处置恐怖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恐怖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电厂安全运行,维护电厂正常生产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厂管理的生产运行区域内蓄意进行的爆炸、投毒、纵火、暴力破坏等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恐怖事件。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恐怖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恐怖事件管理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小浪底建管局(以下简称局)统一领导和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电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电厂恐怖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 反恐危害程度分析

  3.1电厂概况

  电厂位于黄河干流中下游的洛阳市与济源市交界区,管理着小浪底水利枢纽及西霞院反调节水库,小浪底水利枢纽总装机容量180万千瓦,单机容量30万千瓦,西霞院反调节水库总装机容量14万千瓦,单机容量3.5万千瓦。电厂主要执行黄河下游防洪、防凌、减淤、供水、灌溉及电网电力供应和系统调峰任务。

  3.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存在高水位、大库容水库和高电压、大容量发变电设备,其大坝、库岸、泄水洞群、地下洞室、引水源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对下游、电网及电厂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

  4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4.1 组织机构

  电厂成立恐怖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共同组成,负责电厂恐怖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1.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厂长

  副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副厂长 总工程师

  成 员:各分厂厂长 各部门主任

  4.1.2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 任:安全监察部主任

  成 员:安全监察部成员

  4.2主要职责

  4.2.1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部门和局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工作部署;

  监督电厂的恐怖事件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

  部署恐怖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恢复工作;

  及时向局报告电厂恐怖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4.2.2 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水工抢险组:负责水工设施设备恐怖事件的预防和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该组由水工分厂组成,由分管副厂长负责。

  (2)发电抢险组:负责发电系统恐怖事件的预防和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该组由运行调度分厂、发电维护分厂组成,由分管副厂长负责。

  (3)水电供应抢险组:负责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区供水供电系统恐怖事件的预防和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该组由水电供应部及受委托的运行单位组成,由分管副厂长负责。

  (4)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调度、后勤物资供应、医疗救助协调。该组由厂办公室、生产保障部组成,由厂办公室主任负责。

  (5)技术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具体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组成,由总工程师负责。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以下程序报告:事件发现人→室主任(值长)→分厂(部门)负责人→厂应急救援办公室→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可能后果;突发事件中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组织、技术措施和人员到位的实际状况。

  5.1.1 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电厂各部门负责对所管理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等,定期开展跟踪检查、监测、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当发现恐怖事件有关信息时应启动本预案。

  5.1.2 应急响应行动

  (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局报告电厂恐怖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局有关部门通报恐怖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抢险工作的要求做好应急救援配合工作。

  5.2 应急处置

  恐怖事件发生后,现场生产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件损失,防止事件蔓延、扩大。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1)水工抢险组应根据恐怖事件类型开展水工设施设备的现场检查,进行紧急状态下的金结设备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时报告事件现场处置情况。配合局其它部门做好现场抢险配合工作。

  (2)发电抢险组应根据恐怖事件类型开展发电系统设施设备的现场检查,进行紧急状态下的发电设备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时报告事件现场处置情况。配合局其它部门做好现场抢险配合工作。

  (3)后勤工作组应根据事件现场情况积极协调车辆调度、医疗救助人员满足现场需要,及时提供抢险应急物资。

  (4)技术咨询组应根据恐怖事件类型对现场应急救援提出具体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5.3 应急结束

  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6 信息发布

  (1)恐怖事件发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报局。

  (2)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局有关单位。

  7 应急保障

  7.1人员保障

  电厂成立由各专业生产人员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岗位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救援技能训练,熟悉应急知识,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7.2物资保障

  配置一定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应急物资清单见附件二。

  7.3 通信保障

  各生产现场配置生产电话;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电话;各应急指挥人员配备应急专用电话;个人携带移动电话。电厂人员每人配发联系通讯录。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通信维护部门定期检查维护通信设备,保持通信畅通。

  8 培训和演练

  8.1 培训

  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生产技能、紧急救护法、消防培训等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

  8.2 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每年定期开展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根据预案内容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演练。

  9 后期处置

  (1)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恐怖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电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恐怖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10 附件

  10.1 应急抢险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