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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五篇)
企业的应急预案1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以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有效处理因暴雨造成内涝、外涝、污水失控外流等事故,避免或降低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危化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1按照原国家《防汛检查大纲》要求,逐项检查落实,特别加强公司内部危化品罐区围堰、各排水通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当有险情发生时,在公司抗洪领导小组指挥下,立即启动本预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局部暴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3.2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局部暴雨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组织实施。
2) 在局部暴雨发生后,调动应急力量进行抢险、救灾,若已经造成污水外溢或原材料被淹,应立即向公司报告,请求支援。
3)负责向上级公司报告本地区局部暴雨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事件上报与调查处理工作。
5) 危机状态消除后,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3.3各部门职责
3.3.1 工程部职责
1)参与预案的审核和编制;
2)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抢险物资资金的落实。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3.3.2 仓储管理部职责
负责抢险物资(如潜水泵、编织袋和砂石等)的准备工作,并保证预案启动后,迅速将抢险物资运至事故现场。
3.3.3 办公室职责
1)根据应急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的授权,负责对外联络和信息发布。
2)组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应急处置现场伤员的医疗救治。
3.3.4 安环部门职责
1)负责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写与适时修订工作;
2)参与抢险现场安全隔离措施的审查,督促各级人员、各部门在事故时按预案进行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到位;
3)按规定参与或组织事故调查及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按2.2条情况进行监控。定期检查排水、疏水系统设备和设施,确保河道系统畅通。
4.2预防措施
1)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2)在发生暴雨期间,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对排水疏水系统和各泵坑的巡视检查,及时疏通排水沟道、管道和泵坑积水,确保系统排水畅通;
3)按照《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度》规范,对暴雨排放泵、排污泵进行定期试验,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4)若遇特大暴雨而排水不畅时,可在各可能发生倒灌的地方筑临时挡水设施。
4.3.预警
4.3.1 根据危害程度,将局部暴雨事件预警分为Ⅰ、Ⅱ、Ⅲ三个级别,分别代表重大、较大、一般:
1)一般(Ⅲ级):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由于河道狭窄,而导致洪水暴涨。
2)较大(Ⅱ级):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由于河道狭窄,而导致洪水急剧上升。
3) 重大(Ⅰ级):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量可能持续。可能引发山洪爆发、水库或灰场垮坝。
5、信息报告
5.1 信号规定:
1) 发生局部暴雨事件,企业报警信号主要采用现场事故音响、对讲机和电话报警。
2)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5.2 应急通信:
7、应急处置
7.1 响应分级与响应程序
根据第2.2、5.3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局部暴雨事件对应分为Ⅰ、Ⅱ、 Ⅲ三个应急响应等级:
1)Ⅲ级由事发部门负责人指挥处置;
2)Ⅱ级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挥,事发部门负责人协助;
3)Ⅰ级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
4)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根据4.3条所列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7.2 处置措施
1)发生III级状态时,工程部应安排值班人员对排水设施、疏水设施、泄洪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排水、疏水系统不畅通,应立即修复并做好事故预想。
2)发生II级状态时,工程部应针对恶劣天气可能对施工构成重大威胁的情况,督促各岗位做好事故预想。如施工 现场出现重大险情或出现严重后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原材料发生被淹情况,应安装潜水泵加强排水,如果原材料处在未封闭区域,应用沙包做堑封堵再行抽水,避免物料损失。
3)发生I级状态时,工程部应针对恶劣天气可能对施工构成重大威胁的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如施工现场出现重大险情或出现严重后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如果出现污水外溢情况,应立即调集力量,将污水收集到公司应急池,在应急池容量将达极限而情况仍未好转时,应果断采取减产或停产的措施,坚决避免污水外流出厂。
8、后期处置
8.1 根据事故现场局面控制,危险隐患消除,经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应急处置结束命令由I、II、III级应急响应负责人发布。
8.2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立即进入设备修复或恢复启动程序,同时根据设备损害的情况,组织做好设备的检修采购工作。
8.3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应急处置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中暴露出来的不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8.4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完成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9、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9.1 15m扬程、流量60方的潜水泵 4 台,由仓储部放在物资仓库;
9.2 带漏电保护装置的绕线盘 4 轴,存放于电修车间
9.3 编织袋1000个,砂石40m3,镐20把,防洪锨40把,存放于防汛物资仓库;
9.4 对讲机4对,存放于安环部。
10、培训与演练
10.1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企业年度培训计划,“按照统一计划、适时安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10.2根据公司生产实际,制订企业预案演练计划,举办局部暴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11、附则
11.1 本预案检查评估由企业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奖惩规定进行考核奖罚。
11.2 本预案由安环部负责组织制订并适时修改、更新;修订最长时间不大于3年。
11.3 本预案文字解释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工作由安环部门负责。
11.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的应急预案2
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华星xx的实际情况,为确保xx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扑救和疏散宾客,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xx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设置指挥部,总指挥由物管中心主任担任。一旦发生火灾,指挥灭火、组织抢救和疏散行动。
一、火情报警:
1.在xx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xx员工一旦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在xx内遇见火情,如为初起小火,应就近使用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保护现场,将情况报告保安部。如火情严重要立即按下墙上的手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或用内部电话报警。电话号码:消防中控室:X119
3.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惶失措,要沉着冷静,语言清晰的将火情发生的所在区域、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部门、所在位置报告消防中控室。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切勿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要保持冷静,只有经消防总指挥授权才可向“119”报警。
二、火情确认:
1.中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时要详细记录报警人姓名,部门及发生火灾的'确切位置及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中控室接到电话报警或消防主机报火警,立即通知备勤警员到现场确认,查清下列问题:
(1)火情发生的具体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火源是什么,是电器起火还是其它原因。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得莽撞开门,要先试一下门体的温度,如果正常可开门检查,如门体温度高,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房内如有人,应先设法救人,开门时注意不要把身体正对开门处,视情况进入。
(4)确认火情后,立即将信息反馈给中控室。
三、火情报告:
1.火情确认后中控室值班员立即(正常上班时间)向保安部经理和消防主管报告(夜间、节假日)向值班经理报告,同时向保安宿舍发出警报信号。
2.向总机值班员(正常上班时间)报警。
3.总机值班员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门经理。
四、各级人员行动:
1.xx物管中心主任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组建灭火指挥部,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2.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失火现场指挥灭火行动。
3.保安部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协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4.物管中心行政办公室经理、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接到报警后,通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做好疏散准备,立即赶往中控室组成灭火指挥部。
5.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实施灭火抢救行动。保安部内保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xx正门,调整警力部署,维护正门及外围秩序。
6.警队队长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备勤警员组成义务消防队,赶往火灾现场在消防主管的指挥下实施灭火及抢救行动
7.其他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接到报警后坚守岗位,按灭火指挥部的命令行动。
企业的应急预案3
为加强值班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各类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项应急工作的协调开展,确保企业及员工财产和人身安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着预防为主,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企业的安全与稳定。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态度明确,区分性质,严格纪律,讲究策略,措施得力,处置果断,防止事态扩大。
二、 报告制度和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企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视情况迅速拨打110、120、119应急电话(110匪警、120救护、119火警)。
2、值班人员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如下: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消防应急预案
1、发现火警后,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迅速扑灭火源,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信息后立即组织抢险,并视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2、保障安全通道畅通,有组织的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应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如有人被火围困,需立即组织力量抢救。
4、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极力抢救财物,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二)食品卫生应急预案
1、如发现生病员工,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
2、通知员工所属部门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工作安排,配合开展抢救工作。
3、若遇员工非正常中毒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迅速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5、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封存和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对中毒食品加工场地、工具、设备进行消毒,控制事态发展。
(三)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1、首先查明原因,如因上级管理部门决定停水停电,应立即将详细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员工;
2、突发水管爆裂:迅速关掉总闸,并立即将积水清除,保护财物,同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说明停水原因以及来水时间。
3、突发大面积停水停电:迅速打电话向物业管理部查明停水、停电原因,并及时说明原因以及来水、来电时间。
4、下水管堵塞: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找出堵塞处,及时进行疏通。
(四)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到位; 2、认真组织员工疏散到安全地带,对没有及时撤出的人员,应极力查找或营救。
3、沉着应对突发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员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4、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协助配合领导小组维护好企业秩序,并向上级部门报告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
(五)防范被盗应急预案
1、盗窃事件发生后,立即保护好现场,并通知物业管理部来进行调查,查找被盗原因;
2、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
3、如发现有人现场作案,应先拨打“110”,并对正 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预以制止,组织保卫力量将其抓获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侵害员工事件应急预案
1、员工之间发生矛盾冲突,在场人员应加以劝阻,并向值班领导报告,如有受伤人员应及时就医,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双方做出相应处分。
2、若有外来人员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保安员应加以阻止,并报值班领导,不得随意放行。
3、发现不法分子来企业滋事、斗殴、行凶,应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测,同时应拨打“110”。
4、 如有敲诈、伤害事件发生,必须立刻采取救治措施,视情况必要时拨打“120”救护电话 。
四、全员参与,落实到位
目前,企业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措施,对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到的内容进行了制度规范,只有全员参与,预防为主,狠抓落实,才能减少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企业的应急预案4
为做好企业消防工作,确保所有工作人员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企业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企业一般初级火灾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人事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及财产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科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火灾,要先控制火势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统 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2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企业的应急预案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第四条 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 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 备案的准备
第八条 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 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 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三章 备案的实施
第十三条 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包括: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 受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第四章 备案的监督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 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 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企业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