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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施工应急预案

2023-08-04 07:08:45 高考在线

消防工程施工应急预案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下面是关于消防工程施工应急预案的内容,欢迎阅读!

  第一章 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1.1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总任组长,副组长。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指挥小组设在工程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1.2火灾预防措施

  1.2.1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在工地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8个,消防斧、消防镐各8把。备有黄沙,设4个消防兼施工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1.2.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3加强与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的联系,因消防部队隶属于武警部队,可以有帮助的保障消防安全。

  1.3火灾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3.1前期处置。

  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1.3.2中期处置。

  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

  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同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必要时请他们协助扑灭火灾。

  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

  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1.3.3后期处置。

  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1.4火灾应急的保障工作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

  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

  第三、项目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

  消防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建设单位驻工地值班电话。

  第二章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队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1.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2.2.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2.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2.2.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2.2.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机构电话号码:

  匪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第三章 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

  3.1应急准备

  3.1.1培训

  工程技术部和项目部对进场设备安装/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机械设备的性能及特点”、“机械设备维修规章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并做好记录;

  3.1.2重大机械设备保险

  必要时应对重大机械设备购买保险;

  3.1.3设备租赁站的沟通

  工程技术部建立合格的设备租赁商/供应商名册,随时了解其货源情况,以备施工不时之需。

  3.2 应急程序

  3.2.1工地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工程技术部。同时启动应急程序;

  3.2.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工作;

  3.2.3对于伤亡人员按第六章“人员伤亡事故应急”规定;

  3.2.4应急小组踏勘现场,调查取证,根据机械设备损坏情况提出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3 恢复生产

  3.3.1工程技术部/项目部按批准方案,将损坏的机械设备撤出并清理现场;

  3.3.2项目部紧急调运相应机械设备,以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第四章、集体食物中毒与中暑、施工中毒与窒息应急预案

  4.1 应急准备

  4.1.1培训

  项目部对全体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安全卫生知识”、“有关安全卫生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

  4.1.2宿舍卫生

  工地员工宿舍通风良好,配置电扇,并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地方和企业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3食堂卫生

  员工食堂管理应满足国家、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4医疗用品准备

  项目部配备急救箱,高温季节储备防暑降温药品,食堂储备防暑降温饮料;

  4.1.5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2 应急程序

  4.2.1急救报告

  如果分公司/项目部发生集体中毒/中暑事件,事发点员工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分公司/项目部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有关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处理;

  4.2.2中毒/窒息人员救治

  应急小组应迅速将食物中毒、施工中毒与窒息人员转送医院救治,必要时求助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护车转送病人;

  4.2.3中暑人员救护

  应急小组迅速将中暑人员护送至阴凉地带,服用防暑药品,平卧休息,食堂熬制防暑饮料送到救护现场;重症人员则立即送医院救治。

  4.3 沟通和调查

  4.3.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应急小组应组织调查中毒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请求局医院或当地医疗机构牵头作医疗鉴定和调查;

  4.3.2如果发生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局工程技术部应立即报告局长,局党委工作部按规定报告当地执法机构立案查处。

  第五章、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5.1 应急范围

  本章仅含第3.5条台风和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如有突发的其它自然灾害则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执行。

  5.2 应急准备

  5.2.1气象信息的收集

  台风和暴雨季节,分公司/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5.2.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

  台风期间,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回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5.2.3生产安排

  台风期间不安排大型设备作业,不安排高处作业;

  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5.3 应急程序

  5.3.1用电管理

  台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5.3.2人员疏散

  特大台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3.3混凝土作业面处理

  如果混凝土作业期间突发大暴雨,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立即启动5.2.3条规定的施工缝设置预案紧急处理,人员迅速撤离;

  5.3.4治安警戒

  人员疏散的现场,应急小组组织留守保安队,并和当地警方联络沟通,做好工地/住地警戒工作,保护企业/员工财产安全;

  5.3.5人员伤亡处理

  如果发生坍塌或人员伤亡,则按第6条“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置;

  5.3.6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第4条“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5.4 恢复生产

  5.4.1台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5.4.2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

  第六章 人员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 应急范围

  含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6.2应急准备

  6.2.1施工现场配备担架1-2副,配备急救箱1-2只,内置急救包等外伤急救医疗卫生用品及消炎镇疼药材等;

  6.2.2“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的`沟通

  施工前项目安全员对工程所在地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伤科医院等就近医疗机构地点、交通线路、联系电话了解清楚,打印张贴在安全宣传栏(下同)

  6.2.3培训

  项目部对进场员工尤其农民工,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安全培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认真讲解“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和“本岗位预防事故的办法”,并做好记录;

  6.2.4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3 急救程序

  6.3.1急救小组组长/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就地组织员工及时抢救伤员至安全地带,同时撤出死亡人员;

  6.3.2工地救护员对重伤员进行止血急救措施,全部伤员立即转送医院诊断救护。对伤亡人员立即转送医院,请求医疗诊断,提出结论。

  6.4 现场警戒

  保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负责警戒,保护现场,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以等待调查。

  6.5 报告和沟通

  6.5.1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技术部书面报告人员伤亡情况,远地项目部可以电传。对于死亡事故,项目部应于12小时内报告局工程技术部;

  6.5.2工程技术部将重大伤亡事故通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请求协助;

  6.5.3工程技术部协助项目部按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及善后工作。

  6.6 恢复生产

  6.6.1在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下,应急领导小组其他相关成员和项目应急小组共同进行事故调查,经现场照相、访问、提取物证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局工程技术部。必要时还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6.6.2应急小组调查结束后,可以发出生产指令。

  6.6.3应急小组召开员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总结教训,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提出下续工作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七章、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事故的处理快速有序地进行,在发生事故后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及时救助”的原则,特制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1预防控制

  7.1.1建立健全安全用电预控机构和预控措施。

  7.1.2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及对规范标准教育,提高对安全用电的预防意识和自救意识

  7.1.3建立和完善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用电标准规范,避免事故发生。

  7.2临时用电事故分类:

  7.2.1发生重大外电线路大面积破坏,造成大面积停电;

  7.2.2人员触电事故;

  7.2.3挖断地下电力管线系统;

  7.3应急救援组织

  7.3.1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7.3.1.1机械设备:各项目部/专业公司负责应急救援主要机械设备的配置,维护。

  7.3.1.2药品器械:公司卫生所负责应急救援药品器械的配置,定期补充更新。

  7.3.1.3消防器材:公司公安分处负责检查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指导使用方法,各项目部/专业公司、物业公司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

  7.3.2联络电话号码

  7.3.2.1特服电话:110(报警)、119(火警)、120(急救中心)、122(交通事故)

  7.3.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急救援中心办公室设在监理办公室

  治安协调组组长:

  现场救护组组长:

  救援设备组组长:

  车辆运输组组长:

  后勤保障组组长:

  7.4应急救援程序

  7.4.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基本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事故情况拨打110、119、120、122及距离最近的供电部门等特服电话。同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保护事发现场。

  7.4.2应急抢险救援

  7.4.2.1发生用电事故后,各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投入救援工作:首先拉断现场总电源或分路电源,核实事故情况,避免因抢救时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其次要采取急救措施

  7.4.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同时,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往事发地集结。指挥中心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各小组组长到指挥中心报到。指挥中心按事故类型、等级组织协调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

  7.4.3事故调查、报告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上报。

  7.4.4应急处理的反馈

  对在发生实发事故时迟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的由公司或上级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对公司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充实和改进。

  第八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1 应急准备

  8.1.1在施工现场和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火栓、砂箱、灭火铲、担架等,在施工平面图/工作平面图标识;

  8.1.2工地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其供水量必须满足消防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施工中要保持供水正常,必要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8.1.3施工道路保持通畅,施工楼层设置紧急逃生导向牌,并保持逃生道路畅通,脚手架外架斜道,楼层内楼梯临时护栏保持安全可靠,工地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8.1.4应急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使之获得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消防培训和演练计划/方案报公司批准后予以实施。

  8.2 应急程序

  8.2.1就地应急

  火情萌芽/初始阶段,作业点施工班长应带领员工立即组织就地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8.2.2紧急号召

  机关、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紧急集合,根据火情发出指挥令,义务消防队接到应急指挥令后在第一时间内集合待命/投入扑救;

  8.2.3紧急增援

  如果火势较大,应急小组应立即致电119当地消防队增援。

  8.3 应急疏散

  8.3.1当火情严重,为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也为消防队提供良好的扑救环境,应急小组应及时下达紧急疏散令,命令一切无关人员紧急撤离现场;

  8.3.2应急小组成员应赶赴现场,就地指挥分流人员疏散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报告应急组长,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8.4 现场警戒和保护

  8.4.1人员救治

  a.消防队员全力以赴在火灾点寻找救护伤亡人员,及时救出火场,就近送医院救治,必要时:

  b.应急小组致电120急救中心到现场协助救护和送医。

  8.4.2档案资料抢救

  a.第一时间内需要抢救的是:企业经营、财务、工程核心机密档案资料;

  b.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人员将上述资料抢救护送到安全地点,资料员/临时救护责任人要妥善保护,防止意外。

  8.4.3物资抢救和警戒

  a.保安人员在火情第一时间内应到达现场负责警戒,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b.应急小组组织其他员工积极抢救国家、企业和顾客的重要物资如设备、材料、电脑等,以保证灾后迅速恢复生产。

  8.5 应急报告和沟通

  8.5.1火情较大时,现场应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工程部)报告,并随时通报火情扑救情况;

  8.5.2火情发生时,应及时通报119消防和120急救中心,以备不时之需;

  8.5.3火情较大时,应及时通报周边单位和居民,以便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对火情产生的大气污染,应通报环保部门,接受补救措施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