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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雪灾应急预案(精选五篇)

2023-08-18 14:49:23 高考在线

  林场雪灾应急预案1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提高全乡应对各类冰冻雪灾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冰冻雪灾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乡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冰冻雪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

  (2)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乡村联动、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4)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5)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预测、预警、预防等措施,提高应对冰冻雪灾的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冰冻雪灾的综合素质。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湫山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4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是《湫山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是我乡应对冰冻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中已预测将要发生冰冻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指挥机构

  乡政府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总指挥,乡长为副总指挥,乡领导班子成员及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湫山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乡防冰冻雪灾的应急救援工作。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2.2指挥机构职责

  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确定应对冰冻雪灾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抗击重大冰冻雪灾的组织和指挥;负责审定全乡冰冻雪灾总体应急预案;负责抓好全乡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当冰冻雪灾超出本乡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应对冰冻雪灾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乡冰冻雪灾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依据办事处突发雪灾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办事处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组织、指导和检查各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冰冻雪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乡领导和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冰冻雪灾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负责与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的联络;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承办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乡武装部:根据冰冻雪灾处置救助需要,协调各行政村民兵及预备役人员投入救灾工作。

  乡防指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冰冻雪灾处置救助中的紧急会议,向县政府报送有关文件和材料,并履行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同时负责组织冰冻雪灾处置救助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等后勤工作。

  乡农(林)业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各行政村冰冻雪灾处置救助工作及农林业受灾情况统计上报及相关事务的处置。

  乡城建、土管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危房人员的转移安置,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安全监测和人员转移安置。

  乡纪委: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查处冰冻雪灾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乡民政办: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乡财办:负责筹措解决冻雪灾处置救助工作经费,将救灾队伍装备、救灾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乡中心校:负责做好学校师生预防、处置冰冻雪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灾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三、运行机制

  3.1要建立应对冰冻雪灾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全乡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林区应对冰冻雪灾能力建设。

  3.2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防冰冻雪灾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上一级政府的命令发布或信息监测部门预警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冰冻突发雪灾时,报请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预测与预警方面

  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雪灾,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突发雪灾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冰冻雪灾相关情况,由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2)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雪灾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各成员单位和各行政村,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冰冻雪灾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冰冻雪灾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突发雪灾中出现重大情况时,由乡政府或责成有关科室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二)先期处置

  (1)冰冻雪灾发生后,相关科室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在向县政府报告突发雪灾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四)指挥与协调

  根据冰冻雪灾处置救助需要,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职责是迅速落实上级关于冰冻雪灾处置救助的各项指示,现场统一组织指挥冰冻雪灾的处置和救助。各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灾情信息、灾区天气状况和救助情况;协调组织各科室落实救灾力量调动、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冰冻雪灾处置救助中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工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快速运输救灾人员、救灾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冰冻雪灾的处置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国家对冰冻雪灾处置的有关规定,根据冰冻雪灾处置和救助工作需要,适时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对冰冻雪灾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提出处置救助方案;根据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灾情调查、灾情损失评估,做好处置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灾区一线,对各行政村、各单位和人员在冰冻雪灾处置和救助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

  恢复重建

  (一)善后处置

  (1)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会同事发地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对冰冻雪灾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二)社会救助

  (1)民政班会同有关科室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办要建立健全冰冻雪灾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三)调查与评估

  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科室及人员成立冰冻雪灾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由乡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四)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具体实施。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乡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复后再行实施。

  四、责任与奖惩

  4.1冰冻雪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实施。乡政府应对突发雪灾,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4.2乡防冰冻雪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4.3乡党委、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5.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湫山乡人民政府制定,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乡全体机关干部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各单位、各村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

  5.2预案实施

  本预案经乡党政班子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实施。

  5.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16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

  林场雪灾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的目的

  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雪灾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的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是《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是我市应对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中已预测将要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启动条件

  2.1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雪灾,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雪灾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困难,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2)雪灾造成人员伤亡的。

  (3)雪灾造成房屋倒塌100间以上的。

  (4)雪灾造成牲畜死亡100头(只)以上的。

  (5)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部位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2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启动。

  (1)在降雪前,气象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即可向市应急委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市应急委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3)本预案启动后,市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应急工作。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指挥机构

  市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是市应急委下设专项指挥部,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直接指挥全市雪灾救灾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雪灾救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检查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负责请求上级、周边县(市)支援,协调中省直部门和驻军关系;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市长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秘书长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和驻宁中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驻宁队伍和武警队伍负责人等。

  3.2指挥部综合办事机构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市政府办、民政局、水务局、气象局、工商局、卫生局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3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市雪灾救灾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分别为: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防疫组、恢复重建组、灾情报道组。市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市政府办:其职责与指挥部办公室一致。

  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及时组织因雪灾堵塞公路的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农机总站:负责调用农用机械,运送救灾物资及清运积雪。

  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城区、东京城镇和渤海镇主次干路积雪清理工作。

  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居民的积雪清理工作。

  民政局: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水务局:负责灾后供水设施和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排救灾款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争取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工商局:负责保持雪灾发生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有关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粮食局:管理好国家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制度。

  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向灾区调拨和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检验审核。

  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的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供电局、农电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因雪灾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农委、畜牧局:负责农牧业灾害的核查、汇总;组织调运饲草料等物资;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以及转移期间的牲畜安置饲养等工作。

  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工作。

  广电局、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的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驻宁队伍:根据需要,由市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队伍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对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及时办理赔付事宜;对在雪灾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照保险合同给付赔偿金。

  4雪灾预警和灾情报告

  4.1雪灾预警

  气象预报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2灾情报告

  雪灾发生后,所在乡、镇政府必须立即向市应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雪灾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5救灾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行动

  5.1应急反应

  5.1.1乡级应急反应

  雪灾发生后,受灾乡、镇救灾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并按照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可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转移过程由乡、镇政府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对转移安置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收集和汇总灾情,了解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市应急委。

  5.1.2市级应急反应

  市应急委接到重、特大雪灾报告后,根据灾情,启动市级救灾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资金、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省、牡丹江市、驻宁队伍等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根据灾情,必要时可成立现场抗灾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协调、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5.2紧急救援行动

  按照市雪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各工作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1)灾情预测预报组。

  由市气象局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2)灾情收集评估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农委、畜牧局、建设局、交通局、城区街道办事处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3)抢险转移安置组。

  由市交通局牵头,市民政局、农机总站参加,必要时协调驻宁队伍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灾民和国家重要财产。

  (4)后勤保障组。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交通局、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局、建设局、城区街道办事处、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供电局、农电公司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交通、电力保障;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为灾民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物资保障。

  (5)安全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灾区特别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负责灾区金融等重点部门、重要设施及物资的安全保卫。

  (6)医疗防疫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药监局、畜牧局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畜牧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所有捐助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7)恢复重建组。

  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局、交通局、民政局、水务局、教育局、交通局、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供电局、农电公司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雪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学校校舍的恢复重建和教学组织工作;负责灾后损毁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的修复工作;负责灾后积雪的清运、处理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组织指导;负责灾后投保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赔付等工作。

  (8)宣传报道组。

  由市广电局牵头,市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中心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6救灾备灾工作

  6.1紧急救援队伍的建立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发生雪灾地的干部和群众组成。根据灾情,由市武装部协调驻军的队伍、武警及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部门和驻军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雪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6.2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的建立

  市、乡两级要应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易发生雪灾害地区的人口、经济状况、地理特点、河流水库、重点工程等),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6.3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的完善

  市、乡两级要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物资,由交通、建设、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清雪工具、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工商等部门储备和筹集。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

  6.4救灾的基础建设

  市、乡两级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救灾车辆和通讯工具,确保救灾通讯网络畅通。加强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

  7附则

  7.1市雪灾救灾工作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乡、镇政府要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预案要详实具体,量化、细化。

  7.2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比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林场雪灾应急预案3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所冬季冰雪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气引起的收费广场积雪、积冰对过往车辆安全及收费工作造成影响的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凡属于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应立即启动此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个服务”的要求,积极贯彻“安全畅通、预防为主、积极应对”的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公路收费工作中冰雪天气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人、财、物的安全,保障过往车辆安全、方便、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标:坚持“疏通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构建覆盖全所、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科学预警、反应灵敏、协调一致、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全所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界巉所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在总段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冰雪天气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综合办公室,所安全员xxx具体负责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费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为当班值班站长。

  应急处置电话: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冬季除雪应急物质储备。在收费广场要及时备足粗砂、炉渣等防冻防滑物资,降雪天气使用后要及时增补,确保收费广场防滑料不少于200立方米。在收费站设置除雪抢险设施储备室,配备铁锹、洋镐、架子车等除雪工具及棉大衣等防冻物品。

  (二)加强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灾害发展趋势,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收费站要随时清扫收费车道积雪,并在收费广场前后200米内撒布防滑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当出现交通阻塞时、车辆和人员在收费广场滞留时,要第一时间开展疏导和救援工作,及时为滞留人员提供防寒衣物,执勤警卫和外部稽查人员及时疏导阻塞车辆,确保车流畅通。当发生较大雪灾天气时,所里将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到收费一线,协助组织清除积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在加强冬季冰雪天气除雪应急管理的同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管理,收费站采用电暖、煤炉取暖时,要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煤烟中毒等措施的落实;警卫、稽查人员在收费广场执勤时必须着反光标志服、带安全头盔;加强车辆机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气出车时必须使用防滑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气发生后,值班站长要及时组织人员清雪除冰,值班领导要及时了解雪灾情况,并根据雪灾严重程度及时向总段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司报告。对于在收费广场因冰雪灾害造成交通事故、长时间中断交通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及时上级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严格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单位在应对冰雪灾害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组织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罚则。本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时,交通疏导不力,行动迟缓等原因造成收费广场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响,或被上级单位点名批评者,将按单位相关制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预案将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孙权

  成员:张学昌、把玉萍、王天珍、保生荣、保生舜、刘金玉

  张延仁、张正兰、张重权

  二、工作总结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五、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教育局、中心校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局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林场雪灾应急预案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XX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暴风雪、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在市政府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成立XX市交通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分管公路、运输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科、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两县交通局、XX区工贸局、XX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交通系统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交通厅支援等。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科,主任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担任,局属各单位负责应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2.3.1 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宣传报道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3.2 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2.3.2.1 公路抢通小组

  由市公路管理处处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公路桥梁养护、项目办、安全科等科室负责人、县(区)公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全市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组织施工单位对所管辖的在建公路施工现场开展除雪防滑工作;向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和协调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县级以下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2 道路运输保障小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处长担任,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客运、货运、出租、安全、稽查等科室负责人、县(区)运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及相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县(区)运输管理部门及所管辖的运输企业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线路班车、公交车辆出行;妥善安置被困客运站内的旅客,维护站内秩序,做好退票和解释工作;为滞留途中的运营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3 宣传报道小组

  由市局宣传教育科科长担任,市局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安全生产监督科宣传报道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宣传教育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4 后勤保障小组

  由市局组织人事科科长任组长,市局财务审计科、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应急准备

  3.1 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每年应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全市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市属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除雪防滑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市运输管理处负责全市应急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3.2 预警发布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确保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道路运输生产领域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3.3 应急联络

  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各部门和各单位联络人员名单(含单位、姓名、工作职责、通讯方式等基本情况)应在每年10 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4 应急队伍

  市交通局组建两支应急队伍,即: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和道路运输应急队伍,分别在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4.1 公路除雪应急队伍

  由市公路管理处牵头,县(区)公路管理部门、施工企业配合,成立两支公路除雪应急分队:

  (1)以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和企业为主体的公路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全市县级以上公路的除雪防滑工作;

  (2)以项目办和施工企业为主体的公路在建工程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在建工程除雪防滑工作。

  3.4.2 道路运输应急队伍

  由市运输管理处牵头,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县(区)运管部门配合,成立两支道路运输应急分队。

  (1)以客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客运抢险分队,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

  (2)以货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货运抢险分队,负责抢险物资的运送;

  市公路管理处和市运输管理处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应急队伍的组成、除雪防护机械设备、应急车辆和物资的储备进行统一部署和落实,并于当年的10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4 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 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 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 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4.4 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 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 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公路施工现场的积雪,重点保证境内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畅通;

  (2)对境内普通公路上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客运站内滞留乘客实施紧急救助;协助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3)积极配合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4)协助多方力量对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5.4 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局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 灾情报告和评估

  6.1 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 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6.3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生产经营受影响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同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各县(区)交通部门要尽快对辖区重点受灾企业、地区实施有效救助,帮助恢复生产运营,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援助申请。

  (二)各级公路部门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尽快帮助施工企业恢复冬季施工作业。

  (三)各级运管部门要尽快查明车辆运营情况,发布道路通行信息,帮助企业恢复营运,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四)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要根据灾情,及时组织力量抗灾自救。及时安置和救助滞留途中和站内的人员和车辆,尽快恢复营运。

  8 附则

  8.1 奖励和抚恤

  (1)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 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 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全市交通系统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区)交通部门应按照当地政府统一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内部灾害预警传达和灾害预防与处置等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

  (4)本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林场雪灾应急预案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当的实施森林防火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落实准备,紧急处置原则和分部门负责并协商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各级林业部门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四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 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指挥长,副厂长担任副指挥长,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全场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指导防火工作。具体组成如下:指挥长:高军,副指挥长,张德远,张胜利,李永生。

  第六条 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由副指挥长张德远担任防火办主任,专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 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和指示

  (二)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视频监控,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三)开展护林教育,重点防火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四)发动群众制定完善森林防火乡规民约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执行。组织制定护林员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巡逻,确保不出问题。

  (五)组织落实以职工和群众相结合的扑火队伍,指挥扑救一般森林火灾。

  (六)负责查处违章野外用火的责任人和森林火灾面积一公顷以下的火灾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门查处大的森林火灾案件。

  (七)检查,督促场属各二级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定措施,预防森林火灾。

  第三章 森林火灾扑救

  第八条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尤其是扑救夜晚较大的森林火灾,难免引起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在组织扑救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指挥有序既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又尽量避免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发生。

  第九条,指挥原则。

  一、 扑火指挥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出动精于扑火队伍,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先控制后扑灭”的扑火策略,先组织围攻外围火线,防止林火向周围发展,为彻底消灭创造条件。

  二、首批扑火人员,如果未能控制住火头火线,扑火指挥员对火场情况及未来发展做出果断的分析与判断,及时向市林业防火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寻找有利战机进行扑救。

  三、当火线比较长,火场指挥员忙不过来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员和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火场扑火负责人,采取集中优势兵力一点突破分兵夹击和多点突破分兵合围等战术。

  四、各扑火队负责人发现火势比较严重的.时候不得带领扑火人员直接冲向火区,应采取守势寻找有利时机,进行阻击火头火线待火势减弱室积极消灭,如果林火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命令及时转移,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五、林火扑灭后,不得马上将扑火人员撤下,应留一定人员看守,清理火场,经过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第十条 组织指挥程序

  一、林场辖区一旦发现火情,30分钟内场主要领导和扑火指挥,副指挥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同时在十分钟内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

  二、如无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灾向市指挥中心提出要求请求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