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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简单的协议书

2023-08-06 05:38:02 高考在线

  校企合作简单的协议书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使学校培养出既有良好专业知识又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更符合企业的人才需求,探讨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产教研结合平台,本着互相协作、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为了使校企合作制度规范化,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协议性质:

  本协议是为了使甲、乙双方长期友好合作更加规范而订立的相互协作、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双惠”协议。

  二、协议内容:

  甲方为乙方建立稳定的学员培训基地;乙方为甲方长期提供教师兼职岗位和实习学生的实习场地;甲、乙方共同合作进行产品的研发和技术革新。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实习生虚心好学、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安全制度和其它有关规章制度(同时遵守《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条例》)。

  2.负责向乙方提供实习学生人数、名单以及相关情况。负责制定实习大纲,安排实习指导老师,提出实习计划,并于实习前一个月与乙方商定实施方案,共同组织实施。

  3.学生实习期间,甲方实习指导老师和乙方负责学生的交接工作,包括每天上、下班学生人数的清点,并在学生交接单上签字。

  4.根据乙方的用人需要,优先向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

  5.选聘乙方有突出成绩的教师或技术人员为学院兼职教师,发给聘书,乙方受聘教师参与甲方的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在聘期内参加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等均可使用甲方授予的兼职职务。

  6.定期选派专业教师到乙方兼职。乙方负责为甲方教师提供合适的岗位及相应的保障。

  7.选派优秀骨干教师根据乙方员工岗位特点和需求,为乙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

  8.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之外,向乙方提供部分场地、设备与乙方进行产品加工和研发合作。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为甲方提供实习场地,提供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的技术资料、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并负责学生的劳动安全,妥善安排甲方实习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习任务和实习计划,推荐有经验的优秀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结束前,实习生应向乙方递交实习总结、实习鉴定表等书面材料,实习期满后,乙方必须根据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并提供给甲方。

  2.在学生实习期间,加强学生的管理教育,关心学生的生活,负责学生的安全,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品德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并配合甲方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3.做好和甲方实习指导老师的交接工作,包括学生上下班人数的清点,并在学生交接单上签字。学生因事请假,必须要经过学校的实习指导老师的同意才能批准。

  4.乙方因工作需要(如加班),为参加实习的教师和学生的生活(如就餐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方便,并负责教师和学生的就餐和交通安全。

  5.选派有突出成绩的优秀技术人员担任甲方的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必须依据与甲方签订的《外聘教师聘任协议书》(另行签订)参与甲方的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技术指导等工作。

  6.为甲方定期选派到乙方兼职的专业教师提供合适的兼职岗位及相应的保障。

  7.为甲方实训教学提供相关的产品加工项目。

  8.甲、乙双方合作开展科学研究,解决乙方的技术革新和新产品开发。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即构成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六、 争议的解决:

  1.在合作中若出现问题和分歧,双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商解决。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存在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提交国家相关机构仲裁。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要妥善处理好学生的未了工作,待一切工作都得到解决后,方能终止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必须承担本协议中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九、本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后,若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此协议自动延长两年。

  甲方代表(公章): 乙方代表(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校企合作简单的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为了培养学生素质、适应社会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中职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协作、互惠互利等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协议。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为校企合作单位,乙方同意作为甲方的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接受甲方学生到乙方进行实习实训教学,甲方参照乙方建议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甲方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派遣专业学生到乙方开展工学结合实训及顶岗实习。乙方根据学生实习实训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安排及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实训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合作时间

  (一)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二)学生实习实训的具体时间段、人数和批次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实习实训领导小组(组长由乙方担任),对学生进行教学指导和常规管理。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制定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教学计划,提供实习实训学生名单,指定一名当期实习实训工作负责人与乙方对接。

  2.负责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3.为乙方提供有关专业信息服务、进行技术咨询,创造条件与甲方进行技术协作。

  4.为乙方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供帮助和便利。

  5.在乙方挂“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企合作单位”牌匾。

  6.聘请乙方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与教学研究活动,双方共同研究、开发、建设专业、课程和教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经双方协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接纳甲方相关专业学生及教师到乙方参观,协助甲方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

  2.根据甲方的实习实训计划和学生自身条件,具体做出工作安排,将甲方学生安排到乙方设定的岗位上实习实训。

  3.付给甲方实习实训学生相应的劳动报酬。

  4.安排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实习实训指导及教学研究工作及担任兼职教师,学生实习实训结束后,为学生做出书面鉴定。

  5.提供实习实训学生必需的技术资料和产品样品,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为学生的生活提供便利。

  6.保障实习实训学生的健康安全,不安排学生从事超常工作强度或与专业无关(除公益活动外)的事情;如出现工伤事故,乙方按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

  1.若需对违纪学生做出终止实习的决定,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并将学生交由甲方对接人员带回学校处理。

  2.每位学生制服及饭卡应于期满办理完有关离职手续时退还,如有故意损坏,按乙方有关规定赔偿,甲方亦有责任协助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乙方形象。

  4.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请假,按乙方《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相关条例执行。

  五、附则

  1.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

  乙方(盖章):

  乙 方 代 表: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简单的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职业技术教育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工业设备安装专业、电气工程专业、楼宇智能化专业的人才培养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五个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互认挂牌、就业推荐、员工培训合作

  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训基地”,乙方根据需要在甲方挂牌设立“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培养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合作。

  2.作为甲方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甲方每年邀请乙方用人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3.作为乙方的人力资源培养基地,甲方应利用学院的软、硬件教学资源,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包括各类员工职业培训、技能考证等在内的人才培训服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为甲方相应制订各专业培养目标,审订合作各专业培训计划、员工培养计划提供依据。

  5.双方将定期(每半年一次)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就双方合作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如遇突发情况,双方将及时联系并加以解决。

  (二)订单培养、合作办学

  1.双方共同合作,在工业设备安装专业、电气工程专业、楼宇智能化专业中,根据乙方需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为乙方定向培养、输送人才,并根据乙方企业发展状况,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或投资领域的变化等情况,适时共同商讨调整定向培养专业、规模和合作方式。

  2.为保证合作培养的人才质量,满足合作班级学生的实验实训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的技术骨干、能工巧匠承担合作专业的部分教学实训任务;积极为合作专业的学生下企业实践创造条件,以使合作培养的学生近快适应企业的需求;与甲方共同开发相关课程等。

  3.劳动力转移培训:乙方以“招工就业”、“边工作边学习”形式吸纳劳动力资源,并与甲方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灵活合作模式共同培养企业员工。实现“招工”与“求学”联动,甲乙双方共同方培养专业人才。

  4.乙方有权对双方合作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乙方人才培养质量。

  5.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成果进行推广。

  6.乙方选派中高层领导、技术人员、中高级技师担任甲方客座教授、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科技开发、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7.甲乙双方在开展订单培养、合作办学过程中,因乙方需要甲方对合作专业的学生进行专门化的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承担因双方开展订单培养、合作办学等而增加的部分教学成本。

  (三)顶岗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合作

  1.甲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指定年级、专业的学生到乙方进行顶岗实习,具体人数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学生情况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乙方作为甲方学生的顶岗实习单位,同时也是甲方的校外实训基地,应优先满足甲方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方面的需求。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紧密、长效的合作机制。

  3.甲、乙双方应从符合教学规律、切合企业实际、适应企业生产周期的角度,制订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以保证顶岗实习期间工、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甲方应加强对学生的岗前思想教育,指导教师、班主任老师必须定期下企业协助乙方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各项工作;乙方应为顶岗实习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轮岗计划,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4.乙方为甲方学生顶岗实习提供相应的实习工作、生活环境(顶岗实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专业技能训练内容包括电工、管工、焊工、吊装、钳工、安装调试、现场施工、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等。同时,乙方应为顶岗实习学生留出一定的学习时间,使学生能顺利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保证学生自身能力的提高。实习期间企业与实习学生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酌情发放实习补贴,以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5.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含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同时不得违反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应指派专门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甲方应指派相应的经验丰富的教师共同对学生对管理与教导。

  6.因实习学生或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反之亦然。实习结束,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学生实习的证明和评价。

  7.甲方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乙方和实习生之间的关系。

  (四)互派挂职交流合作

  1.甲方每年定期派遣一定数量的专业骨干教师到乙方及其下属相关企业挂职锻炼,培养“双师”队伍。挂职期间乙方提供相关食宿条件和工作岗位,保证挂职效果。

  2.乙方及其下属相关企业,每年定期派遣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到甲方挂职锻炼,参与甲方的管理、教学工作。挂职期间甲方提供相关食宿条件和工作岗位,并保证挂职效果。

  3.双方派出的挂职、培训人员应严格对方的工作和教学的行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各种管理规章,确保各方的正常工作、生产和教学秩序正常。挂职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视情况由接受单位发放相关聘书。

  (五)教学、科研及产学合作

  1.甲方聘请乙方相关专业的中高层领导为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指导专业委员、教学指导顾问,进行企业文化与管理实务的系列讲座,并参与甲方的教育教学工作。

  2.乙方聘请甲方高层(院领导)担任乙方企业发展顾问,并定期进行系列讲座。

  3.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可以通过《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刊登相应的科研成果。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初定五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以上协议如遇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