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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租赁车辆协议书范本

2023-08-09 08:30:31 高考在线

  个人租赁车辆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车辆品牌车牌号车辆类型车身颜色车辆登记日期年月日有效日期至年月日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为元/月,合同签订后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个人租赁车辆协议书2

  出租方: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个人汽车租赁需遵守以下协议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个人汽车租赁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个人汽车租赁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个人汽车租赁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租赁车辆协议书3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私家车_____一台(车牌号粤A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车辆租赁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需满足条件:

  乙方租赁甲方车辆时,本市人须持广州市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及押金。外地人须有广州市人担保和担保人户口簿、身份证、担保人签字及押金。单位租车需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体证、企业代码证、租车证明。

  二、担保人义务:

  乙方租赁甲方车辆,需担保人为其做担保的,担保人对所租车辆、租金、及承租人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本合同期满之日止。乙方如有违约或出现事故逃逸且不配合甲方处理,则合同自动作废,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不退回已收租金及押金,同时追究担保人相应经济责任。

  三、承租人的义务

  1、驾驶本车的驾驶员需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证,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和租用车辆相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让其它人驾驶,如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同时押金不予以退还。如乙方需换驾驶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将新驾驭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交给甲方。

  2、乙方归还车辆时要保持车辆整洁、设备证件齐全完好,无刮碰和损坏现象,否则,视情节收取车损费(相应维修费在押金中扣除)。协议期内,乙方应每3个月将车辆的使用状况与甲方进行沟通(车辆拍照发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了解车辆使用情况。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车辆所有维修费用。乙方应定期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做常规检查,车辆每3个月或行驶满7000公里,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4S店更换发动机油、三滤,齿轮油每满10000公里更换。如发现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4、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交通部门并同时告知甲方,由甲方指定4S店修理,,乙方不得私自修理。一但车辆有故障,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事故,甲方原则上不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但可协助处理。

  5、乙方承租期间无论是乙方本人驾驶或乙方雇人驾驶,或者他人驾驶乘座,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甲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法律责任(包括民事、刑事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

  6、乙方人在租车期内,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自己去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到车辆能正常行驶。

  7、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车辆上的零件和设备,违者将追究其责任,按所拆零件价的2倍予以赔偿。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维修赔偿费。

  8、租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9、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收回所租车辆,无需通过对方并终止本合同。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除按约定收取租金外并加收合同总租金的2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一)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乙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转借、出售、抵押、质押。

  (三)乙方利用其他方式或手段损害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拖欠应缴租金一周时间以上。

  四、租赁期限、租金及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租用车辆需预交付租金和押金,乙方同意不将押金视同租金,同意并遵守本协议的付款方式,并按合同签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在合同终止前付清一切费用。如若延期付款,甲方按拖欠费用总额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直至甲方收到租金为止。

  2、车辆租期为2年,如果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不低于总租费的30%的违约金。合同期满如乙方想续租,需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有权到期按约收车。

  3、租金约定每年20190元人民币,两年总费用4万元人民币。风险抵押金(押金)为2万元人民币,在协议生效之日与第一年租金同时支付。租期到期1周内扣除所有乙方应该支付的款项后退还给乙方(如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和担保人追讨)。

  4、租金按年支付,乙方的第一年租金在协议签订之日全额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交车给乙方签收。第二年租金在协议满一年起3日内,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如一周内未收到乙方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没收车辆押金。

  五、保险:

  1、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乙方须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所有费用,并加收车辆损失30%的折旧费。

  2、全车丢失时,保险公司赔偿后,乙方另外须赔偿全车价格(按5万元计算)30%的费用。丢失车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

  3、索赔时,乙方须向保险公司如实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及相关资料。

  4、双方约定,协议有效期内,车辆的交强险由甲方承担,车船使用费和年费由承租人按时缴纳。承租人必须在人保、太保、平安保险三家保险公司按车辆价值不低于6万元的金额购买全险。同时为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必须按100万元的保险总额为本车辆购买第三者车险。商业保险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本协议算法签字盖手印后即生效,交车签字后双方各保留一份存档同具法律效应。乙方交车日期以本合同乙方交车签字日期为准,无交车签字视为乙方一直在租用该车。合同生效之时即视为乙方承租人收到汽车,乙方承租人不再给甲方开据汽车收到条。

  七、附:车辆交接检验对照表(由交付承租人打“√”、“×”)

  甲方签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租赁车辆协议书4

  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颜色为_____色,车牌号为_____,必须使用_____号汽油。

  第一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收回。车辆租赁押金_____元,月租金: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元。承租方接车时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车辆当月租赁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_____元。每月_____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提供状况良好、设备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含承租方指定驾驶员)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发动机与变速箱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未经出租方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不得超过3日。)

  6、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通知出租方。

  7、必须承担因承租方非正常使用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为了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整数里程时,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否则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1000元的费用。并承担4S店对车辆免除保修期内的后续保修费用(包括车辆自然)

  8、您使用的燃料必须是97#无铅汽油

  第四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租金。承租方所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3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五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承租方租车时须交纳押金及交通违章保证金共计4000元人民币,租车结束在15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问题及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六条车辆保险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车辆保险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承租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4、车辆交付承租方以后,出租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承租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九条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将车辆开指定区域的。

  (4)、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

  _____以上须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

  承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_出租方地址:__________

  承租方电话: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指定驾驶员: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