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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活着读后感500字

2023-08-01 15:14:48 高考在线

读书心得活着读后感500字1

《活着》,长篇小说,作家余华的代表作,本书主要描述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产。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重病在床,福贵却被国名党抓去当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中。之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_等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都经受苦难,后来所有的家人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一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他就是福贵,当他的家被他败光时,他是坚强的;当他被国民党拉去当兵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儿子因抽血过多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妻子因病去世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儿因生产大出血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婿出事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孙子夭折时,他是坚强的……风雨无法使其失去力量,别人的歧视也不能使其丧失斗志,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坚强!

快乐的活着,是一种乐观面对人生的态度;幸福的活着,是努力改变逆境的人生态度;坚强的活着,是永不言败的人生态度。

人不能白活一世,人活在世上是为了使自己和别人过得更好,任何一种职业都是有价值的,无论是国家总统还是清洁工人,只要是对自己和别人有好处的,都是有价值的,而那些勇于放弃生命却不勇于活下去的人,他就没有真正活过。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一种勇气的体现,更是坚强的体现,当你不再坚强时,你就会失去许多。

一个人没有金钱,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取。一个人失去了健康,可以用锻炼去改善。一个人失去了学问,可以用自己的努力去获得。但以上几点,基于一个前提:坚强。如果这个人不坚强,他失去了什么都不会去想办法两次获得,所以,一个人失去了坚强,就失去了一切,甚至生命。

人为什么能活在世上:因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坚强支撑着人们,这种力量使人们生活几万年,使人类可以在地球上繁衍生存。

海伦.凯勒因为坚强在双目失明后坚强活了下来;霍金全身瘫痪仍坚强的活了下来;史铁生双腿瘫痪仍坚强的活着。因为坚强,他们勇敢地活着,并为人类创造出民财富,使许多人更好地活下去.

每至农家见到一位老头牵一头老牛,我就会想起那位叫福贵的老人,一个人生活在农家。时而拍拍黄牛,时而向西方望去,那是他七位亲人的坟墓,他放下锄头,向着落日,看太阳将最后一抹光芒洒向西边的黄土上……

坚强地活着,不应白在人世间经过。坚强地活着,面对一切困难欣然向前,面对逆境毫不退缩。

每每想到这位老人,我想对他说:你的名字叫坚强!

读书心得活着读后感500字2

平静的近乎冷酷的笔触,余华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鲜红的封皮,一本《活着》,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之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的叹息,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福贵几乎时时身陷生与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忍受着至亲们一个个的离去,在一次次希望的破灭中坚忍不屈的依旧活着。

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笑着活下去》,很喜欢这个剧名,“笑着”是一种人生态度,“活下去”则是要去践行的生命状态,“笑着活下去”则是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与实现生命,而这,也就是所谓的人。

很多人之所以在人生中困惑与不安,或许是因为他们把人生复杂化了,活着,其实就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也是人生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产时,福贵的母亲这样对他说:“只要活的快乐,穷也不怕”。是的,有什么可怕的呢?活着已经是一种幸福,而能够快乐的活着,也许就是人生莫大的追求了,其他的虚名浮利都只是身外之物,只是迷乱了双眼的一时虚幻。对于失去了所有亲人的福贵来说,活着是简单的幸福,一步一个脚印,孤零零的走下去。

如果文章最后辄止于福贵老人一个人的继续生存,将失色不少,而作者似乎也看到了这一点,于是为老人福贵找了个伴:老牛福贵。从此,两个“老不死”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本书的境界也在此中进一步得到提升,在给了人们更多哲思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大海在汹涌过后终会变成一个安睡的孩子。

也许有人会说,简单的活着会很平庸。平庸?你们觉得福贵平庸吗?不!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注定只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但他是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夕阳下的两个“福贵”漫步在自己的土地上,悠然享受着“老不死”的幸福……

读书心得活着读后感500字3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读书心得活着读后感500字4

余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写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每一部都读过,那贴近生活真实的描述,以平实的民间姿态呈现一种淡泊而又坚毅的力量,读后给人一种震撼和灵魂的触动。其中《活着》是他的代表作。

小说《活着》用平静而缓和的语气叙述了主人公“福贵”悲剧色彩的一生。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风光,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厄运的阴影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被抓壮丁,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生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她一生忍受苦难,唯一的心愿就是与福贵从今以后再不分开;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居然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相依为命。尽管最后只剩福贵他最后一人,但是他依旧坚强的活了下来,依旧乐观,没有怨天尤人,因为他始终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该书的评价是:“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因为它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叙的语言向读者揭示了生命的真谛!

《活着》这部作品,使我明白生活是平淡的,这种平淡不是说生活的无聊、无趣,而是指它不是异想天开的一步登天,这种平淡它需要我们懂得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生活的一切成败得失,懂得我们追求的理想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实现,懂得我们渴望的幸福和羡慕之种种其实就在身边。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活着就是不屈,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相信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它是人生最宝贵的营养,因为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成长,才会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

读书心得活着读后感500字5

我是在一个夜晚展开对《一个人的村庄》的阅读。虽然这本书中的文章大多零零散散地读过,但整体接受一位“乡村哲学家”的泥土气息还是第一次。在阅读中我也时时警惕自己身在都市而对乡村抱以偏见的可能性。在刘亮程的笔下,贫瘠而荒凉的土地充满着童话色彩:“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一大片。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滩草弄笑了。一个人脑中的奇怪想法让草觉得好笑,在微风中笑得前仰后合。有的哈哈大笑,有的半掩芳唇,忍俊不禁。靠近我身边的两朵,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禁不住也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对一朵花微笑》)刘亮程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诚的,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刘亮程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刘亮程沉湎于“一个人的村庄”里不能自拔,对狗对马对驴对牛对风对草对虫子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我们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

牧歌先生在阐释刘亮程的“乡村哲学”时说:“乡村哲学的最大特色是有一条巨大的根系,这条根系是连着人性的,甚至渗透着某种宗教气息。”然而在刘亮程的散文里,我们只看到对人性简单化的白描,人性的复杂与丑恶在刘亮程的笔下似乎全部消失了,贫瘠而落后的乡村居然是一处香格里拉式的桃源?我个人以为任何一位有良知的作家在试图逼近中国农村落后地区的真实境况时,不可能只是一味地赞美而缺乏必要的批判与反思。

刘亮程对于“一个人的村庄”也不是完全没有怀疑的。在《寒风吹彻》一文里,他悲悯地写道:“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太巨大。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我围抱着火炉,烤热漫长一生的一个时刻。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我其余的岁月,我的亲人们的岁月,远在屋外的大雪中,被寒风吹彻。”可惜这样的文字在刘亮程散文里实在太少了。过分的乡村偏爱,使刘亮程觉得自己有资格对城市进行批判:“这个城市正一天天长高,但我感到它是脆弱的、苍白的,我会在适当的时候给城市上点牛粪,我是个农民,只能用农民的方式做我能做到的,尽管无济于事。”(《城市牛哞》)然而乡村与农民的身份并不天然具有道德优越感,现实中的乡村与农民已经不代表美丽的田园风光与纯朴善良,我们不能对城市抱以信任,但对乡村同样不能抱以信任。更何况刘亮程的乡村哲学明显具有反现代性的一面,与历史潮流背道而驰。作家李锐对刘亮程有如此评价:“地域的偏远和辽阔,时间的舒缓和从容,生活的单纯和简练,不但使作者获得了天地万物的深情独处,对自己内心自由高远的开阔舒展;更使他远离了都市和都市各种各样的流行病。”水至清则无鱼,“一个人的村庄”的视界又岂能包涵村庄以外的大千世界、滚滚红尘?都市存在各种各样的流行病,乡村又何尝是一方净土一处桃源呢?对乡村的怀旧之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仅仅怀旧是不够的。刘亮程在“一个人的村庄”里打转时,他无法看到更辽阔的世界,村庄的历史养育与启蒙了他,但同时也局限了他的视域,如果刘亮程能够走出“一个人的村庄”,在城市里浮浮沉沉后,在对“鲜血淋漓”(李锐语)的反抗中,他的散文才有可能破茧而出,蜕化成新的自我。这样,走出村庄的刘亮程才会带给我们真正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