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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协议书范本五篇

2023-08-07 14:58:18 高考在线

公司股东协议书范本1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暂定名,以下简称“_________ ”)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 )为项目投资主体。

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 整,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 ,乙方 。

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_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司股东协议书范本2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姓名:

入股金额:¥ 贰拾陆万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入股金额:¥ 壹拾叁万贰千元整 (大写)

姓名:

入股金额:¥ 玖万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入股金额:¥ 壹拾柒万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入股金额:¥ 壹拾叁万贰千元整 (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发展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 安顺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自20__年12月25日至20__年12月24日。十年合作期满后,经协商,三个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同意继续合作时,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三、合作方式和内容

1.各股东入股资金共计:¥捌拾万元整 (大写) 。

2.企业日常资金管理:每月15号进行资金盘点,每月25号进行加油站流动资金结算。

3.企业日常资金支出超过:¥伍千元整(大写)。必须经过3个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同意。(日常拖油除外)

4.任何私人向出纳借支不得超过本月工资,负责后果出纳自负。

四、条款的完整性

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五、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中一人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两个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六.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一切事宜由三股东(林毅,林新,陈金华)协商一致后才可实施,除林毅,林新,陈金华三个股东外,其他股东不得干涉,影响。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各股东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范本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_______有限公司 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因启动公司和开拓市场,需要足够多的资金,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实施两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并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两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其拥有_______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双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二、经两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个有_______有限公司个拥有50%股份份:

三、公司现有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___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___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___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___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___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两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四、为了加快发展各显所长甲乙工作方式分工与写作

甲方负责:

备注:

乙方负责:

备注:

在合作期内,两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____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清算日结束后,对_______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双方承担。清算时间确定为__年 __月 _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双方的投资部分,双方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双方一同清算后确认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 _万元)作为出资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合同范本。甲方现共投入资金__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__元,另__元于_年_月_日前注资到位,剩余_万元_日前到位;乙方现共投入资金__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__元,另__元于_年_月_日前注资到位,剩余_万元_日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以各提取股利的__%,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____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 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_____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____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两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____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需由甲乙双方同意并一起协商,一起签订协议、为了消除甲乙双方的后顾之忧,加入股份后__月内,如甲乙任何方要求退股,将__同意,并在__天之内退还(或不推)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__至__时间内双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__时间后,如有任何一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 给第三方。

十、甲乙方合股后,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___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名):__年__月__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__月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范本4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 公司,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一、乙方同意投资入股 ,共计股金 元整,并在约定时间将资金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授权乙方自 年 月 日起为甲方股东,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在此期间享受比例分红及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以及股东责任。股金退还时按公司退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股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享有每年按比例纯利润分红。

2、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公司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3、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公司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4、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四、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公司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内正常运营。

4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五、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不承担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债务 ;

2、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3、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股东签字: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范本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 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

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