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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优秀演讲稿(通用9篇)

2023-08-08 01:56:00 高考在线

  小学生法制优秀演讲稿1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首先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不爱护公物;强行向别人索要钱物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帮助他人遵纪守法。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三、学会自我保护。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汇报。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小学生法制优秀演讲稿2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优秀演讲稿3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法制教育宣传日,所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制安全,从身边做起。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有些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有所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小学生法制优秀演讲稿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其实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教育等等。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红领巾广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优秀演讲稿5

老师们、同学们: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啊!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甚至抢其他同学的东西吃,敲竹杠等,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劣迹。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就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年龄阶段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们四(1)班的同学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学习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们要做到自觉地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及时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2、不在教学区吃零食。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到勤俭节约,当花的节约开支,不当花的分文不浪费,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3、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4、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着装和发型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符合小学生的主流文化和大众趋势。学生时代与别人比吃、比穿、比戴没有什么品位,即使家里的条件好,也不能“骄奢淫逸”,因为这一切非你个人所创造。求学阶段,要比品德好、比表现好,比心灵美,比学习优,比活动积极,比特长显著,这样比才比出今后自己的实力,才能比出自己的美好未来。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小学生法制优秀演讲稿6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若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对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小学生法制优秀演讲稿7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我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那么怎样走路才能保证安全呢?我的回答是:“行人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打闹闹,追逐嬉戏,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猛跑,与车辆抢道。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酿成灾难。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优秀演讲稿8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20xx年12月4日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自觉遵纪守法做合格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学生作为知识水平和文化修养较高的一个社会群体,更应该自觉地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各种违纪违法越轨行为已构成影响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巨大障碍。尽管其人数较少,但其影响较大,后果严重,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学生违纪违法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低级庸俗的幸福观。某些格调底下的文化艺术作品、影视作品一再向青少年灌输西方的剥削思想和生活方式,导致一部分学生迷失人生航向、模糊生活目标,把感观上的快乐当作人生目的,盲目追求感观刺激,主张及时行乐、尽情享受而把社会的重托、师长的厚望弃之一切。

  2、哥们儿义气的友谊观。他们为了私利和交情,完全分不清是非、美丑和善恶。一些违纪的学生,即了解学校规章制度又懂得违法的后果和严重性,但当哥们儿发生“不幸”时,却立马解囊相助。当自己的“知己”相邀干些越轨的事件时,也不假思索、不顾后果地打群架、协同作弊、破坏公共财物等,谁要是不出面就会被哥们儿看不起,甚至被“开除”。一位女学生因为作弊受处分后痛哭流涕地说:“我为他人作弊实在是情面难放下,结果害人害己,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哥们儿义气思想危害极大,即害人害己又危害社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3、极端个人主义的自由观。自由,是一个充满理想、激情和生气的字眼,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更具有特殊的魅力。但是,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自由。一些学生把自由和民主绝对化,认为“自由就是自由自在,不受约束”,从而盲目地去“自我张扬”、“自我设计”、“自我选择”、“自我实现”。而周围一切与自己的不和谐都被视为“自我表现”的障碍。

  4、苍白淡薄的法制观念。法制,是一个社会公正有序发展的保证。一个没有法制的社会必将是无序的和混乱。有的学生近乎法盲,不懂得法律禁止的、法律允许的各种行为,一切我行我素,其行为缺乏起码的标准和规范。例如:一个因盗窃罪被逮捕的女学生曾对审讯员说:“其实我这个人心并不坏,我拿了别人的钱,大部分是给别人花了,我自己并没有拿多少。我都说完了,该让我回家了吧?我还有事呢。”可见,其道德法律意识何等苍白。还有一些学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后,不得积极采取防范和打击措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采取伺机报复的'态度和“以牙还牙”做法,其结果自然必定是自酿苦果、自食其果。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当然,学生违法违纪的原因,还有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存在不当之处以及学生本身个性心理存在缺陷,但作为有知识、有文化的学生,应该养成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法律的习惯,善于控制自己的行为,调节自己的情绪,从而聚精会神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同学们,请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条纪律,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你们应该知道“冲动是魔鬼”的道理吧?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呀!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后留给同学们一句话:“仇恨会使你步入深渊,报复会助你走向极端,人的生命最为宝贵,少份歹念多分平安!

  小学生法制优秀演讲稿9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赵立辉,是宣化县顾家营派出所的一名在职警官。今天,我应张校长的邀请很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法律及违法行为

  同学们,大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看电视等形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你们是否想过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很复杂的社会规范。我们今天不讨论法律的复杂性,只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定。因此我们简化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约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贯穿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具体到我们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们学习生活的法律,如果那个同学不遵守而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或赔偿。

  我们常常听到遵纪守法或违纪违法等词句,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就是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如要求我们爱护学校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偷盗和损坏学校财物,不能去乱骂和欺侮殴打同学。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要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学习,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

  二、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经济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我们办案当中经常遇到有的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我县某村小学学生张某某,男,13周岁,就读六年级,平日在学校不好好学习,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同学们对他总是避让三分。一次他在村里闲逛时,觉得口淡,很想吃一点村门市部里买的那些垃圾食品类的小吃,可自己没钱,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不法分子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一位二年级的学生马某索要钱,马某惧怕张某某打他,便给了张某某一元钱,张某某拿着这也一元钱去买小吃了。就这样,张某某想吃小吃时就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要,时间长了,张某某行为便引起同村不上学的小混混李某、王某的注意。李某、王某见张某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某跟着他们混,张某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今后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李某、王某,以后张某某在学校里更在趾高气扬,随意欺侮同学们。每天一放学就到去找李某、王某玩,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等恶习。有一次,李某、王某问张某某:“最近手头困难想去县城偷点东西卖钱花敢不敢去”?张某某认为李某、王某平日里很照顾自己够义气,是铁哥儿们,自己去了不偷东西,顶多去看看,而且能吃到好吃的,就答应一块去。李某、王某领着张某某去县城,看上了一家手机店摆放在柜台里的手机,当晚由张某某在店外把风,李某、王某破门入室从那儿偷了价值8000元的手机,第二天以700元的价格买给了一过路人,三人将700元钱用来买烟、喝酒、很快挥霍一空。但警察也很快侦破了此案,来到学校将张某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张某某对犯罪事实作了如实交代,却丝毫不知自己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构成盗窃罪,还认为自己站在门外没进去,没偷店里的手机,仅仅跟着李某、王某去玩了一趟,吃了些他们买来的东西。后来李某、王某经审判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某某因未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被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张某某在此案中构成了共同犯罪,虽然因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未被判刑,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次偷盗行为会或多或少影响到他今后工作和生活,而且仅仅吃了点,而他爸爸给手机店赔偿了2600多元,妈妈因此事羞于见人生了一场大病好久不能劳动。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是张某某好吃以及所谓的哥儿们思想害了他。

  案例二:我省某县中学初三学生周某某、男、16周岁,父母都做建村生意,家庭条件较好,但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偷出家里的香烟背着老师和家长抽,2008年夏天的一天晚上,因没烟抽就叫上同学索某去学校小买部买烟,但那个小买部老汉看到是两学生,就没给买,周某某恼羞成怒,乘别人不注意时抬起半块砖块拍向了小买部老汉的后脑勺,将其打晕后从柜台拿走了一条烟。索某看到周某某如此买烟,吓坏了,也感觉到这样做是违法的,留下来把倒地的老汉扶起来清洗和包扎伤口,并帮助老汉报了案,周某某因抢劫50多元一条的烟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同学索某既没有与周某某事前协商,也没有参与共同抢烟之事,虽然同在现场,但索某不构成犯罪,还因帮助老汉包扎伤口受到了学校的表扬和老汉一家人的感谢。

  从上述两个真实案件中我们就会发现,学法、懂法和不学法、不懂法的区别是很大的,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有必要,相同的场景,第一案例中张某某构成了犯罪,第二案例中索某却不构成犯罪。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一定要避免第一案例中张某某这样的悲剧继续发生。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绑架、敲诈、殴打、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