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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盘锦应届毕业生有哪些补贴如何申请
盘锦应届毕业生补贴有薪酬补贴、租房补贴.个人所得税奖励、公积金贷款支持、个人所得税奖励。
一、高质量集聚优秀人才
坚持以高端人才为引领、以高校毕业生为基础,广泛吸引和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回盘来盘就业创业。
1.薪酬补贴。首次全职引进且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端人才,经审核认定后,给予三年期的薪酬补贴。补贴标准为:顶尖人才20万元/年;国家级领军人才10万元/年;省部级领军人才8万元/年;市地级领军人才4万元/年。对回盘来盘就业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最长三年期薪酬补贴。补贴标准为:2.4万元/年。
2.租房补贴。首次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在盘工作期间可享有专家公寓免租使用权或给予三年期的租房补贴;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每年最长六个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每月租房费用不足2000元的,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首次回盘来盘就业创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且在我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给予最长三年期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本科生400元/月。
3.个人所得税奖励。首次来盘领办或创办企业、研发中心或研究院的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相当层次的人才,经审核认定后,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额奖励给纳税人。奖励期限为三年。
4.自愿选择参保地。新引进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社会保险参保地。
5.助学贷款代偿。回盘来盘就业创业的“双一流”高校(学科)本科毕业生和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助学贷款报销最高额度为2.4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
6.公积金贷款支持。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超过6个月的回盘来盘就业创业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在盘购房时,可以办理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以家庭(夫妻、共同还款人)缴交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以单方缴交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7.优先招录与重点培养支持。鼓励市域内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通过面试考核方式,直接招录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双一流”高校(学科)本科以上的毕业生,重点从事金融、建筑、管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可优先聘为中层副职。
8.同等待遇支持。扶持本地人才成长,对有能力跻身高端人才行列中省部级领军人才以上的本土人才,经审核认定,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待遇。
二、扶持创业创新项目发展
充分发挥域外优质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着力引进符合盘锦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产业项目,支持优势特色企业发展,加快构建集群集聚、高端高新、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
9.扶持中小项目发展。对回盘来盘创业的重点人才项目,经评估认证,可按其项目状况、投资金额、吸纳就业人数等综合情况,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资助。
10.奖励高校毕业生(团队)自主创业。对年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30人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三、推动人才发展载体建设
大力发展“人才+产业”“人才+项目”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科研单位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及产业技术联盟鼓励社会培训力量建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11.鼓励创新平台建设。对新申请成功设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制造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平台的主持人及其团队,视具体平台类别,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对新建各类省部级科研平台,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助。对新申请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及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建站经费资助。
12.支持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建立面向全社会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对其人才培训项目开发、实训设备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等,给予最高20万元的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