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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事故处置的应急预案

2023-08-07 09:52:19 高考在线

  消防安全事故处置的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为有效监测和应对各类突发储粮安全事件,保证储备粮储存安全,质量良好,保护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沙井粮库急状态下,对所保管的粮食在储藏期间出现发热霉变、浸水、起火,粮食的出入库,运输,盗窃和粮食熏蒸期间发生起火、爆炸,工人作业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库主任统一领导下,储粮安全事故处置应急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储粮应急职责负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建立科学的储粮安全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对储粮跟踪监测,出现应急前兆及时预报,提前作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映及时、处置果断。出现储粮应急状态立即做出应对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有效控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由粮库主任为组长,分管仓储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储运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储粮安全处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储粮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库储粮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储粮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库区内的储粮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储粮监测预警系统,科学监测和分析储粮情况,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出现储粮应急状态时,由粮库主任同意,启动本库储粮应急预案,同时将其应急状况上报公司。粮库各部门要按照储粮安全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组织开展储粮应急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2、储运科:负责所需的生产资料和保护装置,负责加强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生产安全进程和动态。

  3、保卫组:负责消防设备的供应与维护,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消防沙池含沙是否充足,禁止闲杂人员、车辆进入库区,每天24小时加强巡逻,维护库区生产安全秩序。

  (四)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本库储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在本预案启动条件下,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储运科,办公室主任由黄海军付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储运科和办公室抽调人员。一旦发生储粮应急响应则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其职责是:

  1、贯彻落实库储粮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储粮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库储粮应急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综合有关应急状态信息,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承办相关会议。

  三、应急报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要马上向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较大自然灾害。

  2、粮食发热霉变、浸水、起火,粮食的出入库,运输,盗窃和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

  3、粮食熏蒸期间发生起火、爆炸,工人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故事件。

  四、储粮安全应急保障

  (一)粮油应急保障进入储粮安全应急状态后,有关部门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储粮发热霉变备有单管风机、离心风机,翻粮堆工人,晒场,浸水备有编织袋、沙子、薄膜,起火备有灭火器、沙子、消防栓,粮食环流熏蒸期间具有备用电源,粮食出入库、运输由保管员全程监督,发生盗窃由保卫人员制止,严重的上报派出所,有涉及人员伤害的第一时间进行抢救。

  (二)应急通信保障参与储粮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互相持有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更新,保证通信畅通。

  (三)应急培训和演练参与储粮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出现储粮安全事故时,储粮应急指挥部立即进行研究分析,迅速采取措。确认出现县粮油应急状态时,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启动本储粮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安排部署应急工作。

  (二)应急终止储粮安全应急状态消除后,应急指挥部要库领导提出终止实施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公布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消防安全事故处置的应急预案2

  为有效防止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xx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属xx市区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性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规定,结合燃气行业特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

  (一)在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爆、泄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伤2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5000户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城区政府,建设、公安、交警、消防、卫生、技术监督、环保、安全生产、市政、燃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如发生大面积停气事故,应同时协调相关城区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建立xx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四、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市城管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

  相关区政府及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对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市建委:参与事故现场指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及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市质监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市安监局: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

  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抢修,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负责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参与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报告制度及处置程序

  (一)报告制度。

  1、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发生事故的燃气供应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报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值班室或行政负责人,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并报告相关部门。

  2、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

  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燃气供应单位,应直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

  3、燃气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二)处置程序。

  1、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警戒与疏散。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5、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6、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关区及市、区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对处置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应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设立专线电话。

  要建立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供给等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安全事故处置的应急预案3

  一、校舍发生火灾时:

  1、当校舍发现火情后,第一发现人应通过电话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接警人员讲清楚起火地点、单位、燃烧物、燃烧程度等,并立即向值班人员或值班领导报告。

  2、当火灾发生后,校领导要保持镇静,统一指挥。通过火灾现场烟雾的走向寻找安全出口,有秩序地离开现场。

  3、值班人员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及时清点人员,弄清学生情况,如有需要应组织再次营救,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学校领导或拨打120进行救助。

  4、学会自救。各教室上课教师指挥学生贴近地面,如有可能则把毛巾弄湿后捂住口鼻匍匐前进。尤其是在穿越烟雾区时,尽量屏住呼吸,快速前进,从而减少有毒气体进入体内,以最快的速度撤离。

  二、周边地区发生严重交通安全意外时:

  1、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119”报警,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出事的车辆或人员数,对肇事的车辆要予以阻留,以防逃脱。

  2、组织同伴或路人进行救护,也可拨打“120”求助,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将情况通报学校领导,以便处理。

  3、在得知伤者的姓名和住址后,及时与班主任或其家长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照顾。

  4、组织人员妥善保管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到来。

  三、校舍发生坍塌时:

  1、校舍发生坍塌时,第一发现人要及时阻止学生继续向前拥挤,并按秩序向后退到安全地带。同时组织人员将事故地段的学生逐一带到安全区。

  2、及时清查学生人数,弄清学生情况,如有可能,就地组织师生营救队伍进行自救或营救。同时尽快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学校领导,以便更好的组织营救工作。

  3、组织医疗救护小组,就地开展对伤员的救护,保证在医护人员到来前,尽量减少人员的伤亡。

  四、发生食物中毒时:

  1、送餐人员应立即终止将剩余食物出售,并将之妥善保管;组织教工及时将中毒学生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拨打“120”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人数、中毒症状,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校医。

  2、后勤人员将所有食品和餐具就地看管,等待有关人员取样检查,以尽快弄清中毒的原因,加快治疗速度。

  3、组织人员调查已吃问题食物的学生的去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寻找和营救,以免耽误时间。对无法联系的学生要加大搜寻的力度,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位。

  4、学校成立事故善后工作处理小组,负责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取证和对学生家长的接待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一级部门汇报。

  五、发生治安问题时:

  1、遇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者,门卫值班人员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园内,门卫值班人员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或保卫部门,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不良分子入校发生袭扰、行凶、行窃、斗殴,应先制止、制服,并及时通报值班领导或教师。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5、周边地区或校内发生群体矛盾时,保卫人员应先行制止,了解情况,解散聚集人员,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将情况报告领导,展开调查并及时处理。

  6、发生治安火灾事故或案件后造成有人员伤害时,应立即采取治救措施,妥善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协同上级有关部门侦破案件。

  六、实验室发生意外时

  1、在学生做实验时发生火灾或有毒化学药品外泄,实验老师和实验员应立即将所有学生按秩序撤离事故现场。同时尽快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学校领导

  2、及时清查学生人数,弄清情况,如有可能,就地组织学生进行自救。

  3、对有毒化学药品造成的意外,实验员和教师必须及时将学生疏散到有毒化学药品扩散不到的地方,进行就地救护,同时可拨打“120”求助,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将情况通报学校领导以便处理。

  4、组织现场看护小组,对现场进行保护,特别是有毒化学药品扩散到的地方必须安排人员进行值班,确保不让师生进入以免再次造成安全意外。

  5、实验员每天清查有毒化学药品,发现有毒化学药品外泄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迅速保护好现场,同时尽快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并将情况及时回报学校领导,待有关人员到来后及时协助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