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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2023-08-05 11:59:38 高考在线

  单位消防安全应急预案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股份公司对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快速、有效的抢险、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消防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结合本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法律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股份公司范围内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

  第四条:工作原则

  应急处置应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股份公司各单位及各部门在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统一指挥、运行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应急培训

  第五条:消防器材的使用原理及方法

  一、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1、ABC干粉灭火器主要由盛装粉末的粉桶、贮存二氧化碳的钢瓶、装有进气管和出粉管的器头以及输送粉末的喷管组成。

  2、ABC干粉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

  3、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时,应先拔掉保险销,一手握住喷粉管最前端,使喷嘴对准火源,另一手紧握导杆提环,将顶针压下,干粉即喷出。

  4、ABC干粉灭火器应保持干燥、密封,以防止干粉结块。同时要防止日光曝晒,以防二氧化碳受热膨胀而发生漏气现象。应定期检查干粉是否结块,二氧化碳气量是否充足。干粉灭火器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两种。

  二、1211灭火器

  1、1211灭火器主要由筒身(钢瓶)和筒盖两部分组成。钢瓶内装满1211灭火剂,筒盖上装有压把、压杆、喷嘴、密封阀、虹吸管、保险销等。

  2、1211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油类、精密机械设备、仪表、电子仪器设备及文物、图书、档案等贵重物品的初起火灾。

  3、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然后握紧压把开关,压杆就使密封阀开启,1211灭火剂在氮气压力作用下,通过虹吸管由喷嘴喷出。松开压把开关,喷射即中止。

  4、1211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受日照、火烤的地方,但又要注意防潮,防止剧烈震动和碰撞。要定期检查压力表,发现低于使用压力的十分之九时,应重新充气。同时要定期检查重量,低于标明重量十分之九时,应重新灌药。1211灭火器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两种。

  三、其它消防用具

  1、消火栓:消火栓是连接消防供水系统的阀门装置,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两种。

  2、水龙带:常用的水龙带有内扣式和压簧式两种。水龙带平时应卷好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防止腐烂。水龙带是连接消防泵(或消火栓)和水枪等喷射装置的输水管线。

  3、消防水枪:水枪是一种增加水流速度、射程和改变水流形式的消防灭火工具。根据水枪喷射出的不同水流,分为直流水枪、开花水枪、喷雾水枪和开花直流水枪等,它们的作用如下:直流水枪是用来喷射密集充实水流的水枪。开花水枪是用来喷射密集充实水流的水枪,它还可以根据灭火的需要喷射开花水,用来冷却容器外壁、阻隔辐射热,掩护灭火人员靠近着火点。喷雾水枪是在直流水枪的枪口上安装一只双级离心喷雾头,使水流在离心力作用下,将压力水变成水雾。喷雾水枪喷出的雾状水流,适用于扑救油类火灾及油浸式变压器、多油式断路器等电气设备火灾。开花直流水枪是一种可以喷射充实水流,也可以喷射伞形开花水流的水枪。

  第六条:每年由指定负责人对运行、检修、安全生产管理等应急人员进行一次预防和扑救火灾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包括:如何报火警、如何使用灭火器、火场逃生、烧伤烫伤处理、外伤止血包扎等。

  第七条:本预案每二年由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演练,每年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演练结束后,需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修订完善。

  第八条:每年由安保部负责对股份公司员工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了解事故现场救护的方法,了解各种警报的含义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股份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应急措施

  第九条:火灾事故的应急过程主要以扑救火灾、医疗救治、抢救贵重设备等为主要任务。

  第十条:在消防安全事故突发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全股份公司所有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服从专人指挥最大限度地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股份公司财产安全,按照“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处理事故原则,及时灭火、抢险、消除险情、控制事态发展,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一条:全股份公司消防设备,指定的车辆、照明装备、防护装备、救护物品等,均可作为应急装备资源。

  第四章:应急联络

  第十二条:应急联络

  内部应急电话:

  外部救缓电话:119、120

  第五章: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设置

  第十三条:股份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保部,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先生、杨先生、林先生任办公室副主任。

  单位消防安全应急预案2

  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华星大厦的实际情况,然而为确保大厦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扑救和疏散宾客,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大厦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设置指挥部,总指挥由物管中心主任担任。一旦发生火灾,指挥灭火、组织抢救和疏散行动。

  一、火情报警:

  1、在大厦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大厦员工一旦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在大厦内遇见火情,如为初起小火,应就近使用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保护现场,将情况报告保安部。如火情严重要立即按下墙上的手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或用内部电话报警。电话号码:消防中控室:119

  3、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惶失措,要沉着冷静,然而语言清晰的将火情发生的所在区域、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部门、所在位置报告消防中控室。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切勿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要保持冷静,只有经消防总指挥授权才可向“119”报警。

  二、火情确认:

  1、中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时要详细记录报警人姓名,部门及发生火灾的确切位置及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中控室接到电话报警或消防主机报火警,立即通知备勤警员到现场确认,查清下列问题:

  (1)火情发生的具体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火源就是什么,就是电器起火还就是其它原因。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得莽撞开门,要先试一下门体的温度,如果正常可开门检查,如门体温度高,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房内如有人,应先设法救人,然而开门时注意不要把身体正对开门处,视情况进入。

  (4)确认火情后,立即将信息反馈给中控室。

  三、火情报告:

  1、火情确认后中控室值班员立即(正常上班时间)向保安部经理和消防主管报告(夜间、节假日)向值班经理报告,同时向保安宿舍发出警报信号。

  2、向总机值班员(正常上班时间)报警。

  3、总机值班员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门经理。

  四、各级人员行动:

  1、大厦物管中心主任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组建灭火指挥部,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2、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失火现场指挥灭火行动。

  3、保安部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协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4、物管中心行政办公室经理、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接到报警后,通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做好疏散准备,立即赶往中控室组成灭火指挥部。

  5、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实施灭火抢救行动。保安部内保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大厦正门,调整警力部署,维护正门及外围秩序。

  6、警队队长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备勤警员组成义务消防队,赶往火灾现场在消防主管的指挥下实施灭火及抢救行动

  7、其他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接到报警后坚守岗位,按灭火指挥部的命令行动。

  五、灭火战术:

  1、保安部消防主管赶到火场后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并随时同灭火指挥部联系,向灭火总指挥报告火情。

  2、冷却灭火法;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火场后,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及时清理火场易燃物,用消火栓浇湿四周建筑物,降低火场温度。

  3、隔离灭火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窒息灭火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较小面积的火源。

  5、抑制灭火法: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火源。

  六、灭火指挥部:

  灭火总指挥根据火灾现场情况适时下达如下命令:

  1、启动消防泵、喷淋泵、配合火场灭火。

  2、打开排烟防火阀启动排烟风机,排除火场烟雾。

  3、关闭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防止火势漫延。

  4、切断失火区域的电力供应,电梯降首层。

  5、开启正压送风机,向消防疏散楼梯输送新风。

  6、命令工程部关闭天然气总开关。

  7、下达向119报警命令。

  8、下达疏散命令。

  七、组织疏散:

  1、如现场灭火负责人认为火势不能控制,指挥部立即做出疏散决定。

  2、消防中控室开通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消防广播,用广播反复播放“紧急疏散通知”,广播稿如下:客户朋友们请注意,大厦xx层发生火灾事故,消防人员正在进行扑救,为了您的安全,请迅速离开房间,疏散前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疏散时请不要乘坐电梯,以免发生危险,请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谢谢您的合作。

  3、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进行紧急疏散后,根据人员离开情况,对其它楼层进行广播疏散。

  4、客务部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组织人员负责各楼层客户的安全疏导工作,引导疏散人员走消防疏散通道。提醒疏散人员保持镇静,不要慌张,不要乘坐电梯。提示疏散人员疏散到大厦外围。人员疏散后,检查每个房间就是否有人,确认无人贴上标记,如有人员未离开房间,要及时进行劝导,使其迅速离开房间。

  5、其他部门人员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进行重要物资、文件的转移。

  6、内保主管接到疏散命令后指挥外围警员清出机动车道,做好引导消防车进场的准备工作。

  八、后期处理:

  当灭火总指挥发出火情排除命令后,保安部立即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保护火灾现场不被破坏,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程部应尽快将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客务部负责火灾后期的清理工作。

  单位消防安全应急预案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校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校长可以委托分管保卫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各二级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担任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学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学校保卫处(部)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负责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办法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消防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对全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对全校所有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管理、维修和保养,与责任单位签订《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保管责任状》明确责任,确保设施、器材、安全标志均处于完好有效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负责组织对全校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八)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校保卫处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或学校各单位在与外单位或个人进行有关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活动时,要在与有关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由学校承担消防安全责任的,应当征得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同意,并规定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必须服从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学校统一管理。

  第八条、校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九条、学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学校所属建筑物进行局部改(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学校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协议)时,要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其消防经费由消防安全责任方负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条、学校保卫处负责确定校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各二级单位也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校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下列范围属于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点部位,将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

  (一)校内商场(超市)、餐厅(饭店)、体育场(馆)、礼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档案馆、宿舍(公寓)楼。

  (三)煤气站、汽油库、变电站、仓库、木工房、医院、幼儿园。

  (四)其他人财物集中,容易诱发火险、火灾的场所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部位。

  第十二条、学校新建建筑物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保卫处和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工作人员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举办集会、讲座、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保卫处和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四条、消防检查按检查主体划分为各单位组织的自查,由校保卫处(部)组织的巡查,由学校及公安消防机关组织的督查以及多家组织的联合检查。各二级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十五条、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内容主要有:

  (一)部位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有无违章、违规现象,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人员能否达到正确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报警,引导疏散等要求。

  第十六条、对于检查中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乱接、乱拉电线、煤气管道,违章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菌种、国家严格控制的品、生物制剂、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防栓。

  (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不适合人员居住的环境安排人员居住,未经消防主管单位审核同意而进行装修、加固、封闭,在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冒险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对于无法当场改正的隐患,检查人员将向有关负责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有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方案、期限、整改单位意见等,整改单位应该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及物资,同时要负责确保在整改完成之前防止隐患酿成灾害。

  第十八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九条、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除校保卫处(部)建立消防档案外,各消防重点单位都要建立自己的消防档案。

  第二十条、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二十一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及本单位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

  (二)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义务消防队员及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防设施、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三)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及历年消防工作记录,火险、火灾的发生情况。

  (四)本单位消防教育、培训及义务消防队员灭火训练的演习情况。

  第二十三条、保卫处与责任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部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四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五条、校保卫处(部)及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的培训、宣传和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过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

  (二)各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员参加公安消防部门举办的各种消防知识培训班并从经费和组织上予以保障。通过专业知识与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各单位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属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