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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8篇)

2023-08-04 08:16:00 高考在线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报警程序 :

  ( 1 )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 119 ),报告内容为:"机投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机投镇万寿路25号"。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 2 )学校领导在向区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 .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物质:吸烟、火种、明火作业。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办公、生产作业、休息区域、油料存放区。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五五制”、灭火器材、消防水源。

  应急计划:每年一次。

  应急准备和响应物资:简易担架、跌打损伤药品、灭火器材。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各专业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值勤人员

  值班电话:

  (2)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项目部人员按每3个月进行一次按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3个月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并负责对消防措施的检查指导。

  3、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及测试

  (1)加强对各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机关要配齐、配全灭火器。消防栓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测试,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2)保卫人员每月检查—次灭火器及消防设施。

  (3)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栓检查和测试以保持良好状态。

  二、应急响应

  1、为了防止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入口标志牌,按总人员组建义务防火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承担,组员: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各专业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值勤人员,项目经理为现场总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负责现场扑救工作,各专业各负其责。

  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联系就近医院,将伤员外送或就地护理。重点防火部位:油漆仓库应设在有充足水源、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3.5米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在施工过程中,如电线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或防火砂,禁止使用水灭火,以免发生触电事故。使伤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2、项目部火灾处理程序

  发生火情,第一发现人应高声呼喊,使附近人员能够听到或协助扑救,同时通知施工管理部或其他相关部门,第一发现人负责拨打火警电话“119"。电话描述如下内容:单位名称、所在区域、周围显著标志性建筑物、主要路线、候车人姓名、主要特征、等候地址、火源、着火部位、火势情况及程度。随后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1.发生火情后,第一发现人负责断电,杨仁俊负责水源,戴柏春组织各部门人员用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如果是由于电路失火,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使用水或液体灭火器灭火以防触心事故发生。

  2.火灾发生时,为防止有人被困,发生窒息伤害,由杨仁俊准备部分毛巾,湿润后蒙在抢救人员口、鼻上,抢救被困人员时,为其准备同样毛巾,以备应急时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吸入肺中,造成窒息伤害。被烧人员救出后应采取简单的救护方法急救,如用净水冲洗一下被烧部位,将污物冲净。再用干净纱布简单包扎,同时联系急救车抢救。

  3.火灾事故后,保护现场,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必须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如实汇报,不得隐瞒。

  4.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火灾发生的预防措施。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1目的

  所办公大楼、变电站和生产场所、员工宿舍人员密紧,电气设施繁多,用电量大,极易发生电气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

  2.1指挥机构:

  本局成立电气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所长

  副组长:安全专职营销专职

  成员:线路班班长表计班班长材料管理员收费员

  2.2指挥机构职责

  2.2.1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监督做为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2.2领导小组: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医院、县消防队发出救援申请;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2.2.3领导小组人员分工

  2.2.3.1组长:负责火灾发生时现场总指挥职责,安排组织人员处理火灾事故,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负责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批准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

  2.2.3.2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具体工作;

  2.2.3.3线路班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现场工作人员的转移;对火灾事故发生原因调查并向最高管理者汇报;

  2.2.3.4安全专职职责:协助线路班组织现场管理,指导工作人员基本安全知识,以免事故扩大,参与火灾原因调查,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2.2.3.5营销专职负责指挥电气火灾事故后的恢复生产工作,物资、负责和组织生产设备方面的紧急配备或事故的处理;

  2.2.3.6营销专职负责参与负责电气火灾事故后的理赔工作;

  2.2.3.8表计班负责(组织)急救人员:负责对现场发生意外的人员采取急救措施,准备急救用医疗防护用品;

  2.2.3.9各班组兼职消防专责:负责本单位消防的日常工作;

  2.2.3.10现场工作人员:发生火灾及时汇报,在消防人员未到达前采取紧急救火措施,服从指挥安排疏散;如实汇报火灾目击状况。

  3应急预案

  所办公大楼、各生产班组的办公场所、各变电站、员工宿舍、、配电室以及变电站内电缆夹层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现场负责人应保持冷静,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应当保持头脑清醒,迅速报警,并迅速采取以下救护措施:

  3.1迅速报警(报警电话:119,及时启动报警系统。报警者应准确地向消防队说明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状况,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派人站在交叉路口处,指引消防车辆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救灾灭火。并要汇报最高管理者、经济保卫部(xxx)、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并及时通知相关安全员、急救人员,以上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若发生人员伤亡,当事人应向卫生所或向事故现场就近的医院和120报告,请求支援。

  3.2若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首先要将电气设备的电源切断,向119报警,同时报告单位领导、安全监察部、经济保卫部,现场人员要积极投入现场进行救灾灭火;经济保卫部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确保疏散过程不出现人员伤亡、拥挤或事故扩大,敦促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关闭电梯,防止人员从电梯疏散。

  3.3遇到带电设备着火时,在现场工作人员中要熟悉带电设备的人员进行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灭火应当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得使用自来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3.4变压器、油开关等注油设备着火时,应当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的砂子等灭火。

  3.5带电设备现场灭火时,灭火人员未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的情况下,不能直接用水灭火,否则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3.6一般情况下起火的10分钟内,是扑救最有利的关键时间,超过这一段时间,由于火势发展,普通的灭火办法无剂于事,因此,在火灾初始状态时,所有在场人员要边呼救、边灭火、边抢救,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包括使用灭火器、消防水、砂子等,迅速扑灭初始的火势,并应设法尽快脱离危险火区。

  3.7火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不要惊惶失措,就近寻找湿毛巾蒙住口鼻或趴在地上往外趴的方法,尽快冲出浓烟区段,以避免有毒气体对人身造成危害。火灾扑救人员在扑救火灾时,应当加强自身防护,尽量穿戴好防护用品,现场有条件的尤其不可忘记戴防毒面具,防止再发生中毒事故。对于抢救出的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在空气新鲜的地方,然后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8遇有明火时,应将头发和衣服浇湿以防着火上身,如身上已着火,应迅速就地浇灭。

  3.9常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

  3.9.1干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环,便会喷出浓云般的粉雾,覆盖燃烧区,将火扑灭。

  3.9.2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一手握提环,一手托底部,将灭火器颠倒过来摇晃几下,泡沫就会喷射出来。注意泡沫灭火器不要对人喷,不要打开筒盖,不要和水一起喷射。

  3.9.3使用121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首先拔掉安全销,一手握住压把,一手将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压杆即开启,左右扫射,快速推进。

  3.10预防措施

  3.10.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如火灾警报系统、消防栓、消防桶、灭火器等,确保设施有效。

  3.10.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

  3.10.3安全专职负责组织消防知识教育、消防反事故学习,确保各级人员熟悉消防知识,加强员工消防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一、制订本预案的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二、可能引起火灾事故的原因: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或其他电器设备。

  2、液化气、煤气泄漏,食堂油锅过热、操作不当。

  3、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实验操作不当。

  4、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5、人为故意破坏。

  三、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组织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乱堆物。

  四、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分两种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若白天学生上课日发生火灾:

  1、门卫或指定老师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局办和有关科室,并由打电话者到聚丰园路二村弄堂口接消防车。

  2、校内由校长和消防干部任总指挥,有序采取应急措施:

  主任负责指挥各班班主任、搭班老师带领学生按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线路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消防干部负责带领义务消防队员先去切断火灾部位电源,关闭食堂煤气总开关。并利用校内备用灭火器、消防水龙带先行灭火,控制火势。尽可能地搬出火灾附近部位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

  3、如有伤者,及时送往附近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家属。

  4、待消防车到后,配合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做好善后处理。

  若晚上或节假日发生火灾:

  1、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打“119”报警电话,同时电告学校几位主要领导及时到场。

  2、楼内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切断火灾部位电源和食堂气源,立即打开各楼道口防盗门。

  3、视火势情况尽力搬出附近易燃易爆物,用备用灭火器控制火势。

  4、待消防车到场后,及时指点消防栓接口。

  5、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御雷电灾害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使本项目部成员和设备的安全得以保证,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部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均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第三条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1、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丁民为组长,刘锋、尹玉顺为副组长项目部成员:彭剑、张同林、王维、雷利、肖磊、邱德军、涂代兴的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的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

  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重大事项,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和个人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雷电灾害预测警系统建设。

  第五条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安全员:参与事故调查,协助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门卫:负责雷电灾害地点的治安工作,做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等工作。

  3、库房:负责应急物资的落实。

  4、通讯员:组织急救队伍到事故现场抢救伤员。

  5、消防员:负责火灾的扑灭,参与伤员的抢救,转移及事故现场的保护等工作。

  第三章雷电灾害的监测

  第六条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预试,不完善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第七条按到市气象局的强雷暴天气警报信息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对属于可能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及时进行预防工作部署。各相关成员庆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启动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确保预案实施。

  第四章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处置

  第八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启动本预案;

  1、市气象局发布强雷暴预案,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

  2、项目部领导确认已经生重、特大雷灾事故。

  第九条、项目部领导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立即召开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分析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员工收到预警信息后,迅速做好防御工作。

  第十条领导确认已经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

  1、项目部领导要立即向城区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为公室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在组织自救的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2、成立事故处理办公室,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治安保卫、抢险抢修、物资供给等应急对策。参加抢险救援部六,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第五章救援预案终止和报告

  第十一条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由项目部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

  第十二条雷电灾害事故的报告。

  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城区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公司防雷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章善后处置

  第十三条善后处置由组长负责,有关部门做好设备的恢复,检修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6

  为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我县防雷减灾水平,促进“平安天台”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提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打造“平安天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投入,消除雷击事故隐患,提高我县雷电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重特大雷击事故,能快速响应,有序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等级,维护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雷电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救援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与救助想结合”,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三、指挥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救援工作的领导,成立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由蔡文新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气象、安监、公安、宣传、财政、建设、经贸、民政、卫生、交通、教育、供电、工商、旅游、林特、消防、文广、质监、通信等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组成,负责全县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指挥机构职责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县雷电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制订全县防雷减灾的救援预案和防雷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报告制度、举报制度和处理制度。组织实施雷电灾害防御应急救援,督促各职能部门职责的落实。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气象局:依法编制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雷电防御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按规定落实防雷工程性措施,严格按国家标准对全县建(构)筑物及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防雷设施的设计和定期检测情况等实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新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进行设计审核核准和竣工验收核准;发布雷电灾害性天气预报,参加雷击事故的调查、鉴定、处理。

  安监局: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并作为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贯彻落实;监督有关部门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安全工作、防雷设施、工程质量等一切防雷安全活动落实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与举报制度;负责雷击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抗灾抢险时的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协调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撤离避险,负责雷电灾害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依法查处破坏防雷设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案件;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民爆器材仓储的防雷安全监察。

  建设局:对新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和竣工验收核准进行把关,查处违章施工和违法使用的建筑工程;做好本系统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供电局:负责组织抢修遭受雷击灾害的电力设施,保证通电工作;做好各种输电设施、线路的各项防雷措施,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用电安全;配合政府对不符合防雷安全以致存在严重雷击隐患的企业实施断电关停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火灾的扑灭,周围人员抢救、转移,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调查;研究雷击火灾事故的特点及其防范措施。

  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突击队到事故现场救治伤员,提供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各项医疗救护保障;负责医院等医疗保健机构的防雷安全。

  交通局: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畅通和灾民的疏散,及时修复事故现场遭破坏的交通设施。

  财政局:负责落实公共防雷设施的建设经费,并依法将雷电灾害防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政府对防雷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负责雷击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专项经费,及时安排救灾补助资金。

  民政局:负责核实灾情,在第一时间将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质监局:协助气象部门做好防雷产品的准入制度,共同做好防雷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市场上的不合格防雷产品。

  经贸局:主要负责直属企业和主管行业防雷安全工作;协助气象部门对商场、市场等的雷电防御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旅游局:主要负责宾馆、饭店等场所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协助气象部门检查安全隐患;做好旅游景点的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等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局:主要负责督促全县大中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国家规范落实教育设施的防雷措施(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系统),定期组织安全检测;加强师生防雷安全教育,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全社会防雷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文广新局:负责抓好公共娱乐场所和文艺演出场所、文化文物市场、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影剧院、文物保护等单位防雷安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宣传教育工作。

  工商局:负责对防雷安全条件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市场等吊销营业执照;加强对流通领域里防雷产品的监督管理。

  宣传系统:加强雷电灾害的科普宣传,传播科学防雷减灾意识;负责宣传报导抢险救灾的先进事迹和灾情及救灾工作报道。

  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做好或协助做好本系统的雷电灾害防御及雷电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组织,做好辖区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和雷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定联络员,及时上报雷灾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辖区内雷电灾害评估和善后工作。

  四、雷电灾害事故分级

  (一)特大雷电灾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雷电灾害事故:

  1.一次雷电灾害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

  2.一次雷电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二)重大雷电灾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雷电灾害事故:

  1.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3-9人;

  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10人以上的;

  3.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三)较大雷电灾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较大雷电灾害事故:

  1.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死亡1-2人的;

  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3-9人;

  3.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四)一般雷电灾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雷电灾害事故:

  1.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重伤1-2人

  2.一次雷电灾害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五、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与防御

  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研究,不断提高对雷电灾害的预测预警能力。

  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及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雷电灾害状况分析;

  (二)雷电灾害的防御原则和基本要求;

  (三)雷电灾害重点防御区;

  (四)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设;

  (五)雷电灾害防御措施等。

  雷电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试行)》(浙政办发[2005]22号)规定实施。

  雷季前防雷装置使用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组织或请专业人员做好各种防雷设施的全面自查自改,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当有雷电发生时,特别是当雷雨云移近上空,已闻到雷声或看见闪电时,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可以较大程度上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一)断开电器、电子信息系统的电源和信号输入、输出。

  (二)停止  (三)不接听、拨打电话和手机。

  (四)不使用水龙头、淋浴器等喷淋设备。

  (五)关闭门窗,不要站在外墙窗前,切勿触摸天线、下水管、金属门窗、护拦等。

  (六)远离带电设(施)备、空旷孤立的建(构)筑物、树木等。

  六、雷电灾害的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国务院、省、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发布雷暴预警,县人民政府确认可能发生重大雷灾事故;

  2.县人民政府确认已经发生重、特大雷灾事故。

  (二)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或所辖乡镇(街道)的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1)当雷击引起人员伤亡、火灾、爆炸的,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交通管制、治安保卫、抢险抢修、物资供给等应急对策,努力保证人员安全;

  (2)立即向当地政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

  (3)保护好现场和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2.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雷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副组长、组长和县政府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事故处理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赶赴现场最高党政领导担任,对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实行统一指挥。

  3.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排除险情;

  (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4.发生特大、特别重大的雷击事故时,本预案与《天台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并执行。雷击事故引起的火灾事故参照《火灾事故处置措施》,爆炸事故参照《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七、雷电灾害事故报告

  (一)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当地人民政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二)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有关部门。县雷防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县政府和上一级雷防办。

  (三)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十天内,事故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发生雷击事故时间、地点、经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责任分析及处理等报告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的有关新闻必须经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报道。

  八、附则

  (一)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7

  为了防御、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保证校园师生的生命和校园设备财产安全,杜绝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的伤害事故,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我校师生平安。

  二、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

  为了加大对雨季雷电灾害的防范力度,加大领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治,特成立防雷电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预防办法和措施

  1、认真检查已安装的避雷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建筑物防雷设施包括对直击雷(含侧击雷)、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的防护三大部分。

  直击雷是指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地面以上的任何部分,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及机械力。直击雷防护设施主要是保护建筑物本身不受损坏,以及减弱雷击时巨大的雷电流沿建筑物泄入大地时,对建筑物空间产生的各种影响;雷电感应是指雷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雷电波侵入指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针对以上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建筑物防雷:检查防雷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完好,建筑物本身是否有外金属物件联接。

  二是室内防雷:关闭门窗,远离墙体、管道、金属物件,居于室内中央,不能赤脚着地或地板;关闭所有用电器电源和接打有线电话。

  三是室外防雷:远离高大建筑、山顶、大树、塔等,选择干燥低地处,两脚并拢蹲下,不能赤脚着地;丢掉随身携带的金属物件(钥匙、手机、刀具等);不能接打无线电话。

  3、开展防雷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雷安全的认识和防护能力。

  四、学校采取的应急措施

  1、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一日活动、班会等多个时间段,利用专题讲座、宣传栏、班队课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对教师、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当暴雨来临时,学校安全管理员要迅速切断校园总电源。

  3、在户外活动的,教师要立即组织学生迅速躲入有防雷设施保护的建筑物内。

  4、发生雷电时,教师要安抚学生情绪,冷静观察周围环境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让学生双腿并拢蹲下,头伏在膝盖上,双手抱膝,不能跪下或卧倒。

  5、遇重大问题,在及时处理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6、认真做好校园内的电路、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8

  为了防御、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保证校园师生的生命和校园设备财产安全,杜绝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的伤害事故,本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关于防御气象灾害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陕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细则和我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校园防雷电工作,掌握校园防雷电工作动态,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切实加强对防雷电工作的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建立由校园主要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参加的防雷电抢险工作队伍。当事故发生时,下达启动防雷电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工作。

  2、应急工作小组

  (1)预警信息组

  职责: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关注气象分析,及时掌握雷电灾害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雷电事故发生时,及时掌握防雷电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现场处置组

  职责:及时调查收集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疏散人员,清理现场,抢救伤员,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态蔓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保护好各种证据。

  (3)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车辆疏散,现场秩序的维护,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医疗、公安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4)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保障处置现场的车辆调动、人员调集和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

  二、安全预防措施

  1、提高对校园防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防雷电工作纳入校园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季节性特点,积极研究防范措施,落实防雷电工作预案。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抵御雷电伤害的意识和防范能力。各校园要把防雷电知识的宣传教育与校园其他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加强对师生防雷电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举办防雷电知识讲座,开展防雷电知识咨询,掌握雷电突发时的各种防范方式。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各校园要加强对校园防雷电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校园防雷电工作能力。

  3、切实抓好防雷电安全检查工作。

  (1)按规定安装防雷电设施,制定防雷电装置检查维护制度,安排具有防雷和电气知识的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工作。雷雨季节前后更应加强检查,及时排除防雷电装置故障。

  (2)自觉接受气象部门防雷中心的检测服务,取得《陕西省防雷电装置检测合格证》。新建建筑物应当具有防雷电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定期对校园校舍、围墙的电路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当雷电来临时校园校舍电路安全无隐患。

  (4)对于校园的图书室、电教室、微机室、实验室等部室,做好定期检查防护工作,特别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雷电工作。

  (5)建立雷电隐患台账,清除一切不安全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校园防雷电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紧急情况要拨打110、119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2、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及现场处置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1)当雷电引起人员伤亡、火灾、爆炸的,应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等措施,努力保证师生人身安全;(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3)立即向区教育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灾情;(4)保护好现场;(5)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3、当被雷电击倒人的心脏活动和呼吸停止时,应采取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的方法进行抢救,同时尽快拨打120请求救助。

  4、因雷电导致电脑网络故障时,除了检查在线设备的损坏程度以外,对不在工作状态的网络设备和电脑都应做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

  5、较大雷电灾害事故,校园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区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校园值班电话和校(园)长的手机 24 小时开通,切实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6、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四、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救灾过程中要提前考虑是否应切断电、气、水源等,以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2、如雷击建筑物致使受损严重的,应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鉴定评估。

  3、当雷电引发火灾时,要启动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

  4、实行责任追究。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在事发应急过程中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安排酿成严重后果的,由校园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着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